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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敬| 辛亥獨立戰爭前夜的上海民族
送交者: 亚当 2018年02月22日15:11:4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摘自《诸夏纪事本末》关于上海的部分)

1890年7月22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讨论巴斯德实验室议案。

“会议宣读了亨德森医师的来函,信中叙述了关于巴黎巴斯德研究所的另外一些细节,并声称巴斯德先生已成功地将因患狂犬病的动物咬伤的平均死亡率从17%降低到0.7%。他还说,尽管实验室的工作原来限于对有结核病菌的肉和牛奶的检验,他所建议建立的这样一座实验室也将成为卫生处资源的一个很有价值的补充,这件事现正受到全世界每一个正规卫生团体的关注。受聘在该实验室工作的人大概每天需要在实验室工作2小时左右;开办和维持实验室所需的费用可能超过他预计的每年白银2000两,但不会太多。

会议还宣读了麦克劳德医师来函,他建议给所有外埠写信,问他们如果建立起这样一个实验室后,他们是否愿每年捐助白银100两以维持这个实验室,因为他认为用这种方法至少可以筹集到一半费用。在随后的讨论过程中有人指出,若亨德森医师和他的伙伴认为所拟建之实验室确有这样好,他们可授权将(工部局外科医生)米勒斯医师将活菌种带出来,并试行提请纳税人会议批准每年给2000两白银的维持补助金。阿特勒先生建议实验室可以开始进行并交由相应资格的全体医务人员负责。利德先生说,在巴黎研究所的1600名遭患狂犬病狗咬伤的病人中有1400名病人已痊愈。总董说,亨德森医师的申请颇属神奇,由于这将使纳税人每年承担一笔经常性的费用,他们不太可能批准这一申请,虽然他们可能同意捐助2000两白银。最后会议决定通知亨德森医师,董事会仍然认为他要求每年都给补助金的申请应提交纳税人年会讨论。”

1891年1月20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致电祝贺香港建邦五十周年。

1891年3月3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讨论义勇军(万国商团)训练事宜。

“会上宣读了毛利逊少校的又一来信,信中建议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于4月11日星期六行军去吴淞,在那里将留到星期一,进行野营工事训练等等。来信还询问董事会是否愿支付所需的部分费用,并说他们的捐助不会超过150两。会议决定同意此事。”

1892年2月9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批准义勇军(万国商团)例行的军官选举。

“会议宣读了何利德少校来函,称在1月25日举行的炮兵年度会议上,任期已于12月17日期满的布罗迪·A.克拉克上尉再次被一致推选为炮兵队上尉。此外,于12月9日满期的D.E.沙逊先生被选为中尉。何利德少校提出,因沙逊中尉已经到职,应无需考试而批准对他的委任。何利德少校提出,因沙逊中尉已经到职,应无需考试而批准对他的委任。何利德少校呈送了对克拉克的委任状,请求予以批准与签署。会议决定同意这些建议,随即签发了委任状。”

1892年3月15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讨论邮政改革事宜。

“在谈及上周会议所决定的,自6月30日起废除年度捐款,并强制所有信件必须贴邮票一事时,总董称,他认为,在未召开纳税人特别会议作出决定前,尚不能这样做。鉴于收取捐款之事是在年会上通过的,因而现行制度必须继续执行到年底。会议建议在新规定生效时,将现行邮资标准作某些降低。会议并决定由书信馆馆长准备一份说明,通过书信馆投送的信件数目何平均邮资的报告,以避免在所拟变更实施后,收入受到任何损失。”

1892年5月3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讨论公立学校补助金事宜。

“副总董宣读了本月28日星期六财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纪录。马立师、格拉顿和兰宁等先生作为学校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充分讨论了学校改为公立的方案,认为假如这样做的话,学校补助金必须立刻增加到纳税人年会所批准的3000两白银。马立师先生告诉他们,共济互助会已花掉家具费1800两白银,他们已准备将家具随学校移交。此外,他们为维持学校已花费了5000两白银。作为回报,他们希望保留4名免费生的权利。兰宁先生认为,应向学生提供更多的设施。格拉顿先生提出租借学校旁边的空地并在上面盖房子,假如这样做的话,每年学校补助金将要增加到5000两白银。在会议上,委员们同意向工部局建议委派一个临时委员会立刻接管学校,其次,委员会如何进行工作,要向纳税人年会提出一个方案。会议对纳税人是否愿意每年给学校5000两白银表示了某些怀疑,但经过进一步讨论,普罗布斯特先生提出了实施细节,会议批准了由一个纳税人委员会管理的建议,并决定该临时委员会应包括普罗布斯特、列德、莫西、贾逊、马立师、格拉顿等先生以及另一名纳税人。他们应起草一整套管理学校的规章制度。另外,本年应将补助金增至白银3000两。”

1892年6月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商务繁荣导致的税收持续增长。

“会议收到的5月份一览表表明,已收执照税14914.40元,而1891年和1890年同月分别为13769.68元和12437.11元。今年头5个月共收执照税71633.01元,而去年同期则为66526.75元。”

1892年9月1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章程修订案。

资产阶级的议会控制资产阶级的民兵没有重大困难,原因不在法律条款而在阶级基础。义勇军的成员一开始就以各大洋行的职员,以及英裔业主为核心。他们参加志愿军的动机就是保护自己的产业和家人,本非为军饷而保护资本家的无产者可比。“总董报告称,法律顾问认为,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新章程完全符合要求,但他建议在第4条规定中,应增加如下内容: “但是,商团及其下属均不应参加现役,没有得到工部局、工部局总董、代理总董或工部局任何两名董事,在他们宣称总董及代理总董在自由市的和平受到威胁而无法及时与他们联系时,发出的任何明确命令,他们不得采取或进行任何敌对或防御性措施、步骤或示威。”会议决定批准所增条款,并和规定一并送交何利德少校。”

1892年11月29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筑路事宜。

“会议宣读了工程师的报告。报告称,业主代理人金斯米尔先生提出出让第275和第279号册地,以便将在这两块册地前面自福建路至湖北路的广东路路段拓宽至30英尺。目前的宽度为25.6至30英尺不等。这块所需的土地面积为8厘3又七分之一毫,业主要价672两白银,然而以每亩估价7000两白银计算,这块地仅值582两白银。由于这块地产经改造才能得到,因而他建议应以不超过估计价格将其买下。会议宣读了工务委员会的会议纪录。纪录称,工务委员会决定以不超过估计的价格购买这块地。总董称,由于广东路该路段太窄,因而将其取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他认为,不应失去这样做的机会。会议随即决定,通知金斯米尔先生,假如必要,工部局将按该土地的要价支付672两白银。”

1893年1月1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义勇军(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在宪法意义上,属于公益性NGO或志愿军。常任副官的设置,势必推动志愿军向常备军的转化。“会议宣读了万国商团官员的来信。他们对何利德少校因没有多余时间履行司令官职务而辞职表示遗憾,并建议董事会任命一名领薪官员充当副官,担负各部门与商团有关的所有文书和事务工作,这可减轻司令官目前所必须担负的许多耗费精力的任务。除非这样做,否则他们认为很难填补何利德少校辞职后的空缺,因为在他们看来,希望一个有自己事业的人拿出足够的时间,去执行所交给的司令官任务,是不合情理的。随后,会议讨论了所提出的任命。在讨论过程中,董事们对纳税人是否会批准每年为万国商团支付总数达3000或4000两白银的额外费用表示怀疑。另外有人提出,若提出邀请,毛利逊少校可能会愿意担任司令官的职务。最后会议一致认为本届董事会任期即将结束,此问题必须留待下届董事会决定,或延期到召开纳税人大会,那时可以由商团官员的某个朋友提出对所建议的任命加以认可的决议案。因此,会议决定按此致函克拉克上尉等人。”

1893年2月14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老英格兰对常备军和绝对主义的警惕,仍然活在远东大英帝国的子民心中。“由于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新增加两个队,因此有必要给他们增加拨款,因为现在制服、子弹等等的开支会更多。为商团配备一名领薪副官的问题将可能在纳税人大会上提出;而且他听说商团以为董事会打算就此事提出一项议案,但情况并非如此,因为本届董事会并不赞成这个方案,根据这个方案,每年要多承担大约5000–6000两白银的商团相关费用。随后,会议讨论了任命一名副官的必要性和是否能找到某个人既担任捕房副督察长又兼任副官,以及他的薪金应该是多少。在讨论过程中,麦格雷戈先生说,何利德先生告诉他,在发布一般命令,安排射击比赛和草拟训练报告等等方面,都有大量的事务工作,所有这些得由司令官来做,由于他没时间去做,他辞去了他的职务。关于这个问题,他已同毛利逊先生谈过,而且他认为应该让司令官摆脱事务工作,这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假如不这么做,那要使任何人接受司令官的职位都会有很大困难。麦格雷戈先生说,如果那样,商团随之将逐渐瓦解,反之,如果任命一名副官,他认为只要提出请求,何利德先生就很可能会继续留任司令官。他认为可以从香港找到既能担任副官职务,做事务工作,而又兼任捕房副督察长的人,薪金每月约200–250两白银,并由新捕房为他提供住房,这样额外开支不会超过每年3000两白银。此外,如果卡梅伦先生一直留在卫生部门,则必须委托一个人代替他,在麦克尤恩上尉不在或生病时,他可代理督察长。除事务工作外,副官还必须担任商团的副司令官,在所有野外演习日,同他们一起外出,而且如果他要成为副督察长,他必须还是个受过相当的教育,能使捕房人员敬佩的人。随后有人提出,从香港可以很容易找到某个军人,他会完全适合于这些任务,但是作为答复,一般都认为商团会宁愿要一名未经专门训练的人,也不会要一名军人来担任副官,于是会议决定将这一问题交给下届董事会解决。”

1893年2月2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总董称,他已同B.克拉克上尉以及其他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人员谈过关于商团要有一名领薪副官的建议。他们都一致认为除非解除司令官现在必须完成的事务工作,否则将不可能有任何人接受司令官职的任命。他还同毛利逊先生谈过,发现如果要他担任商团司令官的话,他不准备接受。关于副官的薪金,他的意见是每月约175–200两白银。他告诉克拉克上尉,董事会可能会同意安排一名领薪副官,条件是所任命的人应作为工部局职员,并且不用说他应完成要他做的任何事务安排,例如顶替任何生病或休假人员的班,以及如果码头税收部门需要他,他就应去那里。接着讨论了副官的职务问题,会议一致认为由于这些工作每天占他的时间不超过大约2小时,因此很难确定纳税人是否会同意付给他每月200两白银的薪金;会议还同意将捕房副督察长的任命问题交新董事会处理,而且目前不要同所建议的副官任命问题合在一起。最后,会议决定由于威克姆先生可能被任命为副官,总董应从克拉克上尉处弄清如果他继续担任目前在会德丰洋行的职务,则兼任副官需要多付给他多少薪金。”

1893年3月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威克姆先生来信提出,倘若董事会决定任命一名常任的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副官,他就申请担任此职。总董提请董事会注意纳税人大会上所提出的建议,即应该成立一个由工部局3名成员(毛利逊、何利德和万国商团的高级军官)组成的委员会,来考虑并拟订一项准备提交董事会的,允许任命一名带薪副官的方案。根据总董的意见,会议决定在星期四万国商团开会选出一名司令官之前,在这件事上不采取措施。随后,会议指定成立该委员会,董事会下列成员同意在委员会任职,他们是麦格雷戈、施高塔和贾逊3位先生。”

1893年3月14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一级上尉来信告知,在本月9日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的一次会议上,一致推选C.何利德先生为司令官,并建议立即批准给他少校委任状。会议决定同意并批准这次选举,并按建议授予委任状。随后,总董签署了给何利德少校的委任状,并下令发出。总董提到霍夫先生和C.H.莫里斯先生均来信申请担任副官,这个问题将提交由董事会3名董事(贾逊先生、施高塔先生和他本人)和何利德少校、毛利逊少校组成的委员会处理,他们要拟订一项方案提交给董事会。他建议把兰宁上尉包括在委员会里,并在星期六上午11时召开一次会议。”

1893年4月4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演习案。

“何利德少校来信称,他们为轻骑队、炮队、也许还有工程队和步兵拟订了一项计划,即本月22日星期六行军去吴淞,星期日设营法国货栈,星期一一早回上海。鉴于必须为士兵和马匹提供食品,并发送一艘轻汽艇,他问工部局是否会为支付行军的费用进行赞助,正如若干年以前他们曾为一次类似的活动所做的那样。他建议工部局允准那些真正参加行军等活动的人各人以同样的赞助,余额由商团成员支付。董事们赞成照此要求去做,在对可能需要的金额进行一些讨论之后,会议决定在答复前,要何利德少校递交一份对行军去吴淞费用的粗略预算报告。”

1893年5月9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为研究任命一名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领薪副官,成立了委员会,于3月20日和4月26日召开了特别会议,总董宣读了会议的纪录。在这两次会议上,委员会决定建议董事会委派一名军人担任捕房副督察长兼万国商团副官,每月薪金250两白银,或每年3000两白银,并在新中央捕房为他提供住房。其中2000两白银,接近于正巡官的薪金,由捕房支付,余下1000两白银由万国商团支付,因此这项任命不会带来多少另外的花费。会议宣读了何利德少校来信,称他坚决认为如果任命职业军人为万国商团领薪副官,则对他本人是否担当职位,或有什么看法都无关紧要,其结果必定是,副官或者根本不起作用,或者越权指挥一切,而不论哪种情况,一开始就会有大量的摩擦,他(何利德少校)不愿意继续指挥。有职业军人任副官,他决不继续指挥。”

1893年7月4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批准义勇军(万国商团)统领何利德辞职。

何利德少校的辞职扫清了常任副官主持军务的最后障碍,结束了自由市的宪法危机。“会议宣读了何利德少校的来信,来信请求工部局接受他的辞呈,因为他不能同他们已决定任命的这样一位副官在一起继续担任司令官职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呈,并由总董写信给何利德少校。”

1894年2月1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本年度预算。

“提交预算书,总董提请新任董事会注意各收支项目。他说预算岁入原基于去年收入,故无须特别加以说明。他建议无论如何也要纳税人授权对马车征收名义上的执照捐,大约每年1元,这可迫使那些车行业主们遵守工部局的规章制度。除此之外不作其他改变。关于岁出,预算较去年为低,但有一笔购置地产与建筑物总计10500两的追加款项,是牛棚的估计费用,牛棚准备建于虹口港屠宰场北新近购得得地皮上。关于电气处,他建议在毗邻屠宰场的地皮上建造一新电站,包括新设备及扩建工程,预算费用为58000两,而这笔款项需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总董在答复普罗布斯特先生时说,为延伸马路等还要求授权筹集20000两的普通款项。关于教育补助金,索恩先生已为韩璧礼学堂请求追加500两,并嘱其必须向纳税人提交申请书,因补助仅为一年,故圣方济学堂的补助费予以取消。总董补充,他认为从工部局基金拨出的补助费应限于一所学堂。随后通过预算,普罗布斯特先生退席。”

1894年3月2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聘请英印帝国军官为义勇军(万国商团)常任副官。

“会议宣读了总董致加尔各答陆军大臣函件,正式要求印度政府委任一名捕房副督察长和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副官,由英国军官担任职务,并要求准许米恩上尉接受此项任命。”

1894年3月28日,韩国开化党领袖金玉均在上海遇刺。

玄洋社为金玉均举行葬礼,呼吁日本政府惩罚满、韩幕后凶手。他们坚信,清国代表支持的韩国事大党才是幕后元凶。甲午清日战争的纠纷,由此启动。

1894年7月31日,日本总领事向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保证在日清战争期间尊重上海中立。

清国既没有能力侵犯上海的中立,又不肯保证尊重上海中立;既没有能力保护韩国的安全,又不肯承认韩国独立。北京朝廷生活在自己的特殊世界内,即使敬酒都觉得难以下咽,不可能主动接受,反而更容易接受敌人灌下来的罚酒,因为自己无需为此修改认知图景,可以继续在自己的特殊世界内永远正确。

1894年11月6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决定发行本年度公债。

“会议决定,根据纳税人年会的授权,按年息6%发行公债券60000两,用于兴建新的上海发电厂,另发行45000两用于公立学校,统共105000两。”

1894年12月1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本年度结算报告。

“至今年年底为止的收支账目估算已呈交给会议。付出各项开支以及诸如防疫、自香港购买李·梅福德来福枪及军火等项费用之后大约净余一万两。”

1894年12月2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明年度收支预算。

“会议收到会计师报告,预算收入503000.00两,支出558000.00两,赤字为55000.00两。总董说,其中大笔支出款项是用于造桥、筑堤岸等项工程。这些都是永久性工程。他建议这些工程所需的款项必须发行债券,因为这些工程的全部费用都由现今的纳税人来支付是不公平的。他还指出有一种意见主张拨出30000两作为偿债基金,以偿还利率为7%的1885年公债,而发行新公债的利率为6%,因此可以由此得1%的赢利。经过讨论,会议决定明年不宜发行新债券。作为偿债基金的金额应减少,减为25000两,以便与已发行但未清偿的6%利率的债券冲平。会议并决定将此报告印发传阅,以供各董事斟酌考虑,以便决定如何填补此项赤字。会议决定按上次纳税人年会批准的相同数额为明年预算中的教育拨款。”

1896年11月24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改革案。

“会上宣读了克拉克少校来函,称本月17日召开了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军官会议。会议仅以一人反对,向工部局提出以下建议。1.除担任捕房督察长之外,任命麦肯齐上尉为商团司令官。2.在他之下,任命一位商团军官为少校,担任管辖各部的副司令官,3,任命一位商团副官。4.请工部局配置一位常任教练,此人应是具有完全资格的军人。在担任商团的职务之外,还兼任文书室文书。列德先生说警备委员会的建议是,捕房总巡也应是商团司令官。但从来函看,似乎商团只是在任命麦肯齐上尉为前提条件之下才同意委员会的建议。警备委员会的建议是暂任麦肯齐上尉为商团司令官 — — 其军衔可如商团军官们的意愿,以克拉克少校为副司令官,并由工部局任命一名商团军官担任副官,并安排一名教练兼文书室文书。会议同意上述建议,决定将这些建议交给克拉克少校,并建议着手对商团作若干改组。”

1898年3月2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海军案。

“会上宣读了少校司令官的来信,强烈主张把一批商船官员编成一支海军,主要服役于配有机关枪的汽艇。他附来了为研究这个问题而组成的委员会主席塔德先生的来函,内称已有40个人表示愿意加入。会议讨论了目前的财政条件下,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增设一个新队的利弊,然后决定向何利德少校索要诸如该队的职责、海军装备的用费,以及有关细节情况的报告。会上有人指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能到位执勤的该队人员不会多于其编制的四分之一,而且在提供汽艇和机师方面也会碰到困难。会议决定由警备委员会主席会见何利德少校,请他提供所需的情况。”

1898年3月16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海军案。

“何利德少校应邀参加了会议,讨论拟建议海军的有关问题。关于开支费用,他指出,在这些人员具备了胜任工作的条件之后才发给制服。估计每套服装15元,准备招收的人员总额为80人。对这个方案进行试验的费用则比较少。至于休伊特先生,英格里斯先生和泼兰的斯先生所谈到的关于船上的官员、机师以及拖船船长们可能在训练时不能赶来参加的困难,何利德少校说这确是一个问题,要经过一段试验之后才能作出判定。这些人志愿担任一定的职务,因此就应该认为他们是能够前来执行职责的,除非实际经验证明他们不行。因此,这是一个主要取决于他们自己的事。倘若他们把这些职责看成一般的义务,那么在发生危急情况时,这个队至少会有25%的人前来参加执勤。何利德少校退席后,会议继续进行了若干讨论,最后决定此项拟议的方案可予试行,并指示总办就此事写信给少校司令官。”

1899年6月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购械案。

上海自由市的外交政策以英沪联盟为基石,双方都理解以频繁的财政-技术交易强化传统友谊的必要性。 “会议收到了关于军火事宜的来函,信中谈到造成目前年度供应不足的原因,并请求董事会向香港申请一笔支付轻机枪用的20000发子弹所需的额外补给,以使所需要的库存量达到合适的储备。同时,还提议请求香港政府除了常例的免费补给之外,每年向万国商团增发需付款的3000发子弹……关于弗雷泽上校提出的,请求英国政府向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供应现代化武器马克沁机枪一事,盖斯科因将军认为上海工部局或许对这种援助更愿意采取独立的态度,因此如果要他帮助的话,他表示愿意设法按成本价格弄到所需的机枪。董事会的几位董事认为,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保住迄今为止表明英国政府和万国商团之间联系的传统。但是经过举手表决,会议仍决定回复称,董事会乐于接受司令官将军的提议购买这批武器。”

1899年9月2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公债清偿案。

“会议收到了总办关于依照预算案规定可以偿还债券的资金情况备忘录,并讨论了立即偿还所述数额的问题。斯克脱乌先生反对支付这笔开支中的任何一项,因为这可能会使得明年要以更高的利率发行更多的公债。经过较长时间的讨论之后,会议决议偿还帐上已公开发行并售出的1890年和1891年公债,其数额为28000两,并偿还利率为6%的一部分1894年公债,以使预算拨款的收支平衡。会上指出,过去工部局所宣布的办法和实际做法是,按公债的发行时间顺序偿还而不考虑它们的利率,而且纳税人会议尚未得到要改变这套制度的通知。然而会议认为,采取这种财务上更为合理的做法,所带来的利会多于可能因此出现的弊。”

1899年10月1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纳税人特别会议案。

“会议收到了将要提交给即将召开的纳税人特别会议的法律顾问已赞同的决议草案。关于提出的电车路一事,英格里斯先生认为草案的措词很可能使得纳税人会议以为董事会是赞同电车路的,因此他建议将现在交来的草案重新修订。总董详细谈了1897年和1898年度董事会对此事采取的做法,并解释说,对原先纳税人会议指示的准确执行,有赖于按照该草案的方针,提出一项实质性的决议。他还指出,拟写入决议的附注就和现在各位董事的理解一样,不会使人们引起疑惑。经过冗长的讨论之后,除了夸根布西先生提出对一处注解加以修改之外,此决议草案被会议通过,英格里斯先生和斯克脱乌先生持异议。总董在回答英格里斯先生时说,在正式提出决议之前,他在会上的讲话将公开声明那是他作为一名单个纳税人的发言。他还表示,不使董事会为这个发言中的任何一个观点承担义务。”

1900年6月26日,下江各邦代表和西方各国驻沪领事在上海签署《东南互保章程》。

1860年的满欧战争,结束了内亚帝国主义对下江、闽越各邦的长期统治。西方帝国主义的宽松统治和远东自由贸易的巨大红利,允许东亚沿海各邦的精英阶级分享更多的政治权利,为明属时期、满属时期所不及。粤(Cantonia)满(Manchuria)战争首先转化为粤(Cantonia)湘(Fuhsiangria)战争,最后转化为湘(Fuhsiangria)淮(Chianghwlia)争霸。诸夏各邦利用西方的保护和四方的斗争,尤其是通过利用湘军系督抚和淮军系督抚的竞争,迅速增加了本邦绅商的实力,将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朝廷的诏书柔性驯化为道德建议,获得了比同时代巴尔干各公国更大的实际自治权。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朝廷和西方列强的1900年冲突,使得下江各邦有机会将数十年积累的政治资源变现。诸夏其他各邦随即公开响应或暗中支持,形成了奠定远东条约体系基础的第一次诸夏联盟。《东南互保章程》的宪法意义,无异于第一次诸夏联盟的盟约,对诸夏各民族的意义,不亚于尼德兰七省同盟对现代荷兰的意义。

1900年7月3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和列强军方代表就远东集体安全事宜交换意见。

列强和第一次诸夏联盟达成的军事协议规定,上海自由市不属于诸夏联盟负责的战区,从而在法律上和外交上再度确认,自由市属于欧洲的一部分。诸夏联盟基于历史形成的宗藩关系,在抗击中国义和团暴徒劫持的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军队的同时,并不放弃解救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朝廷的希望,无意解除尊重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皇室的义务。上海自由市尊重,但无意涉入诸夏联盟和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的传统关系,而是基于英沪联盟义务和人道主义关怀,进一步发展全世界文明国家共同维护扬子江口岸安全的协调机制。

“工部局方面的出席者包括:总董、伊迪(副总董)、罗达及斯克脱乌。应邀参加会议的代表还有:法公董局总董、沪港口岸两界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指挥官和何利德少校、俄国武官德西诺上校和英国远征军戴维斯上尉、英国幸运号军舰索尔海军上校、荷兰号军舰西布伦廷海军上校、帕斯卡号军舰尼科尔司令官、杰弗昂号军舰罗尔曼海军上校、赤城号和法高号军舰的成田和宇矢原海军上校以及轻捷号军舰的克拉多海军少校……

会议开始,总董对各海陆军军官应邀出席表示感谢,接着就本埠防卫问题说明了目前的状况。他说,工部局掌握的武力,公认不足,还阐述了它们的性质、组织和装备。他强调沪港口岸两界必须要有一个全面防卫计划,联合行动执行这一计划。两年前在莫里斯少校指导下起草的防卫计划规模,显然是本埠兵力无法企望奏效的。上海万一遭到武装军队的重大袭击,防线不得不受到相当大的限制,因为据军事权威人士估计,保护整个区域,大约需要1.5万人的兵力。

在总董的要求下,法界万国商团指挥官万隆上尉详述了洋泾滨南首的布防情况,在没有舰队派来足够兵力的情况下,这个部署仅足以保护妇女和儿童,防线只包括从领事馆到市政厅的公馆马路以及电灯厂。关于上面那位发言人的发言和提出的防卫计划,德西诺上校说,后备军的驻扎显然太靠近市郊。当要求万国商团少校指挥官说明自由市防卫计划时,他请何利德少校发言,因为计划原先是在他指导下拟定的,何利德少校因此在会上极为详细第说明了组织的计划和细目。总董因在座军官无人再提意见,代表工部局再次表示感谢,并高兴地认为,准备工作已得到全体赞同。”

1900年9月20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穆斯林社区公墓案。

自由市国际化的程度即使以欧洲标准衡量,也高于二十世纪初的中欧和北欧。当时的欧洲除了英、法、荷等殖民大国的首都和主要港口以外,很少存在这样不断增长的穆斯林社区。 “会议宣读了五家伊斯兰教商店的签名来信,信中请求工部局帮助取得一块墓地,因为他们现有的墓地无法满足他们的需要。议会在考虑这一请求之前,决定先查明所需土地面积是多少,以及为了这个目的,最合适的场所将在什么地方,工程师将为这个问题去探望帕巴尼先生。”

1900年11月8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审议穆斯林社区公墓案。

犹太人和穆斯林社团在普通法国家的自我治理,延续了封建主义的传统。 “工部局获悉,为此目的而需要的土地和建筑物,共需资金达3500两白银,认为这笔款项有可能从回教徒社团内主要商人和其他人中以捐助的方式筹集。”罗马法国家就需要通过民族构建,将他们重新塑造为信仰犹太教或伊斯兰教的法兰西人,或是重新定义为民族构建必须排斥的境内异己势力-敌对势力。十九世纪中欧的犹太人问题性质上不同于中世纪的教派社区冲突,而是民族构建的固有特征,只是暂时以中欧犹太人为试金石而已,很快就会演化为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误认为种族清洗的认同清洗。

1901年2月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军阶案。

大英帝国对自由市的保护,基于活的习惯法。习惯法不是规划严整、方向明确的道路,而是长期沉睡、偶尔吮吸的婴孩,零零碎碎地吸收具体事务的养料,不知不觉地成长出意想不到的人格。义勇军军官的军衔和英国军官的相应军衔,从沪军提督戈登将军和英军军官戈登少校的时代开始,一支沿着“血浓于水、各自表述”的藤蔓展开,在不同的分支结出千姿百态的果实。 “会上宣读了克雷将军对董事们在这个问题上所提征询的回答。他表示了早已明确的意见,即由工部局赋予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军官的等级,如高于英国军队派来视察商团的军官,这种地位高下并没有相应的价值。董事们预料这个意见将会影响商团军官们的看法。他们指示总办将此信件抄送致商团军官们详阅,并声明董事会认为改变商团司令官目前的级别看来并不合适。”

1902年2月27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清国司法代表取缔异议的申请。

自由市将欧洲的一角插入沟通诸夏的大动脉,自然会导致欧洲的秩序像瀑布一样输入东亚的洼地。 “捕房督察长曾报告,会审公堂谳员要求他逮捕《华粤报》编辑,并封闭该报馆,理由是该报登载诋毁孔教文章。董事会决定如控告该报主人或编辑,须以公审方式,并有一陪审员参与进行,而查禁该报须经证明其所发表的文章中,确有害于公共利益或道德者。在该案判决前,董事会希望进一步了解有关开发拘票、所指控的文章以及公堂谳员对此的处置情况。”这就是为什么上海自由市和日本并列,变成了二十世纪诸亚与诸夏民族发明家和维新党人的大本营。

1902年4月26日,章炳麟在东京举行支那(Cnina)亡国二百四十二年纪念会。

章炳麟所谓支那,实系明国。明国之中国二省(南北直隶),包含朱元璋征服吴越(Goetland)以后,从吴越传统领地割去的北部、西部低地。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征服明国以后(1645年),施惠于吴越士大夫,将南直隶归还吴越各省,然后(1648)将河南、山东两省并入中国总督(直隶总督)的辖区。海通以来,满欧合作。直隶总督例兼北洋大臣(中国-欧洲合作事务大臣),掌握了东亚大陆首屈一指的军事和经济资源。中国和吴越在明、满朝廷中长期势均力敌的斗争,从此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倾斜。

吴越爱国者企图继承朱元璋家族的历史资源,将明国十八省发明为同一个汉族,将自己五百年来的宿敌发明成满洲人的附庸和汉族的叛徒,从而奠定吴越对诸夏各邦和中国各省的领导地位,低估了中国总督辖区的政治资本,反而导致了不利于吴越民族的局面,从民族发明学的技术上讲,无疑是一个严重的失误,但从长期历史的角度看,并未逾越尝试-错误-修正的寻常演化范畴,不比大波兰、大叙利亚发明家的同类失误更为致命,更无损于吴越民族的荣誉和前途。

1902年12月1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公务员薪金和退休金案。

“在认可上周会议纪录时,董事会决定将所计算的本项目加薪支出从白银65000两减为60000两,至于工部局所预期的,由于免职等使退休基金有所节约的具体金额,未作出规定。涉及今后的捕房聘约,会上指出由于废止分期支付制度,巡捕恐怕不能享受休假,因为没有此项经费,他们的薪水将会不够用,在此情况下,经过讨论并依据财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议,今后捕房也适用于各部门,关于请长假的定章应加以修改。支半薪者只适用于月薪200两以上者,月薪在200两以下者,在长假期间支付100两。董事会获悉大部分职员都表示希望将退休基金在本地投资以保银价,该建议不经讨论便被通过。最后决议的一项,是今后为使财务委员会避免忙于签发大量支票,职工薪水用本票支付,当将全体职工薪水总额的支票提交董事会签字时,职工薪饷册亦应一并提交。提交卫生官和工部局工程师来信,他们在信中表示接受董事会所提出的条件,只要董事会明确同意今后调整他们的薪金金额以补偿可能发生的汇价跌落。注意到卫生官的建议说,这种补偿应具有追溯效力,经充分讨论后,董事会决定,任何雇员的聘约内都不宜加入这种条件。11月20日会议所达成的该项决定,被记录在会议纪录内,已充分证明董事会对此事的意向,董事们反对作出任何会约束将来的董事会的更为明确的保证,责成总办照上述载入会议纪录中的董事会的观点,通知斯坦利先生和梅恩先生。”

1903年6月3日,章炳麟在上海《苏报》将满洲皇帝正名为“客帝”。

正名,是民族发明的常规程序。梁启超学派企图将路径积分清零,让内亚征服者和东亚降虏从零年重启历史,从技术上本来就无法操作,自然同时激起了双方的反感。章炳麟作为解体论者,享有独派对统派的天然优势,因为统派的成功需要所有各方的配合,而独派的成功只需要自己的活动,但作为汉民族发明家,面临无法克服的困难。

首先,他发明的汉族分享了所有文化主义发明模式共有的弱点。泛斯拉夫主义和东正教普遍主义、泛突厥主义和伊斯兰主义、汉民族主义和华夏主义,都是民族发明三大模式当中最弱的一种。奥斯曼主义依靠历史继承权,小民族主义依靠演化优势。文化主义的弱点像奥斯曼主义一样多,却没有奥斯曼主义的现实政治资源,无论支持还是反对奥斯曼主义,结果都是为人作嫁。文化主义解构奥斯曼主义,就会在文化边界和政治边界不能重合的区域,发明和培育小民族主义,自己至多能够得到某种模糊的同文亲邦特殊关系。泛日耳曼主义解构大俄罗斯主义,产生波罗的海各国。泛突厥主义解构大俄罗斯主义,产生中亚各国。文化主义支持奥斯曼主义,就会沦为后者的附庸和统战工具,在帝国的阴影下,连理论上的独立都无法保持。

其次,他的汉族认同和吴越认同相互冲突。他赋予汉族的特征,在钱塘江以西就比较淡薄,在扬子江以北就完全不存在了,实际上是一厢情愿地期望诸夏各邦和中国各省吴越化,应验了波兰民族主义者对法兰西文化主义者的讽刺:法国人所谓的爱国主义,就是想让全世界都变成法国人。何况汉帝国作为百越的宿敌,越人自居为汉,甚至不能跟波兰人爱法兰西相比,更接近于波兰人认同俄罗斯。

吴越史家理应牢记,吴越爱国者却理应忘记他走过的弯路,正如委内瑞拉史家熟悉玻利瓦尔构建美洲民族的长期努力,委内瑞拉爱国者却只记得解放者为委内瑞拉民族铺平了道路。

1903年7月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讨论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苏报》案。

“会上提交了一份上海道奉谕所发的逮捕《苏报》馆全体职工的命令译文。现人已按时逮捕,并已在会审公堂受审。会议认为无论该案将怎样判决,都必须在自由市界内执行。关于会审公堂谳员下达给公差要求封闭《苏报》报馆之指令,董事会指示,在审讯并判决前不准执行,即使执行也应由工部局巡捕负责。”封建主义司法统治的精神, 本身就是对僭主政治的直接侮辱。僭主的力量来自不测之威,即无法预期和无法抗拒的祸福。如果皇帝只能行使儒家礼法或任何礼法承认的权力,就会因为可预期性的形成而沦为周天子或日本天皇。皇帝和反贼以原告和被告的敌体身份对簿公堂,立刻赋予反贼原来并不具备而且根本不曾指望的政治分量,以致于诉讼本身的结果如何,相形之下已经无足轻重。史家经常把专制主义的失败归咎于力量的薄弱,有意无意地低估了判断力扭曲造成的损失,然而健全和敏锐的判断力只可能来自多层次的复杂生态,简单粗暴的武断方式在其发源的扁平结构中至少具备成本优势。

1903年8月5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讨论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苏报》案。

“董事会讨论了本案被告辩护人埃利与洛夫特斯·琼斯的来信,信中催促早日审讯案犯,如不审讯,应予释放。尽管董事会对来信的提议不以为然,但认为必须对本案进行干预,因为现在对被告并未提出具体指控,而被告在未经审讯情况下已监禁相当长时间。因此决定致函领袖领事,要求清国官方早日在会审公堂指定审理本案的日期。总董表达董事会的意见说,未经会审公堂的审讯,决不将被告向清国官方引渡。”

1903年11月1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讨论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苏报》案。

“总办说,关于这个事件,他已晋见了领袖领事,领袖领事同意,如在下星期二之前尚无两江总督的答复,他将代表领事团,电请总督立即作出决定。董事会诸董事一致认为,不能无限期地维持现状,在一定时间内,若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如指定审讯日期,董事会有责任将羁押犯交保释放。下次会议将进一步考虑此事件。”

1903年11月1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讨论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苏报》案。

“在仍未收到任何本案即将开审公文的情况下,董事会接到了一项口头要求,说如果发生对这些羁押犯中任何人撤回起诉,或宣判无罪释放的事,就需要采取措施,预防他们重遭正常或非正常逮捕的可能性。会议作出指示,在此情况下,将护送羁押犯登上驶往香港或日本的船,随他们意愿。”

1903年12月2日, 1903年11月1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继续讨论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控告《苏报》案。

“领袖领事通知董事会,确定本月3日审理本案。总董说,据他获悉本案将如会审公堂平常案件那样审讯,上海县令届时将出席审讯现场。”

1904年3月16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义勇军(万国商团)举行泥城之战五十周年庆典案。

“少校司令官来信说,现已决定于4月4日在市政厅举行公开跳舞会来庆祝泥城之战五十周年,他请求说,董事会可以谈一下它将以什么方式利用公款来为这次娱乐节目提供支援。会议决定在复信中说明,董事会将免费提供市政厅场地及照明并免费提供乐队,同时还担保庆祝会出现的亏空不超过500两。”

泥城之战和戈登将军对自由市的意义,相当于列克星顿之战和罗伯特·李将军对合众国的意义。上海民族存在的证据,像美利坚民族一样坚强。人类总是由符号统治的,民族共同体自发产生和维系民族神话的能力就是其生命力的自然流溢。相反,伪共同体必须以强制力量保护在民间自发质疑下摇摇欲坠的官方神话。寒风中凝结在鼻孔四周的白雾标识出运动员的轨迹,延缓尸块腐烂的福尔马林气息预示弗兰肯斯坦的来临。符号之间的战争,因此常常具备重大的政治意义。《霍斯特·威塞尔之歌》的沉浮,堪称纳粹德国命运的晴雨表。苏联的解体,以伪史的清算为先声。中华民族和诸亚诸夏各民族生死存亡的斗争,同样体现于共产国际殖民政权保护恐怖分子先驱者名誉的非常法。

1904年3月2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选民团扩大案。

任何政治共同体都是依靠血税和财产税维持的,但宪制演化的时间节奏通常要比环境演化迟滞一两个世代。十九世纪资产阶级民主制向二十世纪大众(全民)民主制的演化,源于贵族战争向全民战争的演化。“董事会决定采纳少校司令官3月2日信中关于向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得力人员授予选举权的意见,并准备向下一次纳税人特别会议提出,而且建议凡年过21岁,胜任工作3年的商团成员,如果在举行选举的前一年表现十分良好者,均应授予选举权。火政处亦应给予同样的特权。”欧洲的自由主义和海外的殖民主义在宪法意义上同构,都需要以民族构建的升级来支撑民主扩大导致的跨阶级共识成本上升。脆弱的转型时刻犹如昆虫的脱蛹期和人类的青春期,伴随着陡然升高的死亡率和淘汰率,但从文明存续所必需的健全共同体甄别机制考虑,捕食者和解构者也是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十九世纪自由主义-殖民主义在全世界播下的种子,都需要在抵抗布尔什维主义的战争中检验自己继承文明的资格。

1904年10月12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命令禁止清国官吏向界内清国移民征税。

“会上宣读了领袖领事的来信,信内转来了道台的一件来文,内容是关于清国捐务处最近迁往界外的问题,他要求工部局对此事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在复文中指出,工部局期望这一事件的结果是,要负有责任的清国政府明确界内免缴清国营业税的问题。道台在来信中并没有说什么,但这无论如何不会改变工部局的意见。会议批准发布一份布告,将此情况通知清裔居民,并告诫他们,工部局决心逮捕在界内执行税收任务的清国官吏和差役。”

征税、征兵两项权力,是一切主权的基础。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官吏企图以色拉米香肠式侵略,破坏市议会对上海的主权。市议会的坚定立场和果断行动,保证了自由市的法治和繁荣。如果满洲帝国(Amba daicing gurun)的侵略得逞,二十世纪初叶的自由市必将从欧洲国家沦为诸夏的一员。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自由市议会丧失了维护主权的决断意志。共产国际第一期殖民政权(南京国民政府)利用地下特务组织勒索诸夏在沪侨民,没有遭遇同样坚定的抵制。自由市的绥靖政策,奖励了国际恐怖组织和中国侵略者的野心,导致共产国际第一期殖民政权(南京国民政府)和共产国际第二期殖民政权(北京人民政府)相继入侵上海,给上海民族带来了1843年建国以来最大的灾难。

1905年8月30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公共图书馆案。

“总董说,有人提出一项非正式建议,把亚洲文会的图书馆和博物院与公共图书馆合并,由工部局在目前的地点(博物院路)兴建一幢大楼。李德立先生询问,工部局是否准备接受康乃吉先生的捐助,就像接受世界其他地方为此目的所给予的捐款一样。他建议就此问题写信给康乃吉先生。会议经过一些时间的讨论,决定在收到捐款的条件以后,准备考虑予以接受。”

1906年7月5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讨论修订国防预案。

自由市的安全,始终以英沪联盟为基础。第一次诸夏联盟成功地保障了扬子江沿岸各邦的安全,减轻了英、法海军巡航扬子江上游的负担。《辛丑条约》缔结以后,英沪联盟的防御纵深大大扩展。自由市根据国际形势的演化,有必要相应地修订国防计划。“关于驻诸夏英军总司令官建议建立包括总董、捕房督察长以及万国商团(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司令官在内的防卫委员会的问题。总董指出,几年前制定的防卫计划现已过时。他认为,首要的事是修改防卫计划以备万一。哈顿将军的建议受到批评,因为工部局总董并非经常是警备委员会委员,或担任工部局其他有关半军事方面的事务。因此,董事会作出决议,应指派成立防卫委员会,包括一名董事会董事,与上述另外两名工部局官员每年一起选出,委员会唯一职责就是制定自由市的军事防卫计划。董事会注意到,在骚乱或其他必要时间,将由警备委员会负责执行所制定的这项计划。董事会提名霍利德先生为本年度该委员会委员。”

1906年7月25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决议派遣驻印度代表。

“为使工部局自印度订购装备用具之事能顺利进行,董事会决定指派工部局驻孟买代理人。关于运送印度巡捕以及其他计划有关增加印捕股人力的一些安排均由他们负责,因此会议决定首先向合金公司探询,他们准备根据何种条件以此身份而工作。”

1906年10月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投票程序修订案。

“李德立先生提及现行的投票惯例是在记录票时应有纳税人在投票时将自己的名字签署在其要投的票上为准,他建议(为了确保投票秘密)将来废除这一做法。董事们认为,到目前为止,尚无改变这一程序的理由,并且由于建议作这样的更改将涉及《土地章程》第18款的更改问题,董事会决定不对此事采取措施。”

1906年12月5日,1906年10月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吴裔商团加入义勇军(万国商团)案。

吴越难民和移民虽然从人数上看,多于归化上海的其他族裔,但因缺乏民兵自治的传统,对自由市国防的贡献还不如人数更少的日本裔和印度裔移民。吴裔绅商组织的民兵(商团)致力于加入以欧裔为主的义勇军(Shanghai Volunteer Corps),堪称吴越移民沪化和欧化的重要里程碑。“会议宣读虞洽卿及袁鸿基先生对董事会关于将一队吴越商团并入万国商团建议的复信,信中表示,如果特定条件与其他队一致,就准备接受董事会的条件。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关于武器的保管问题,董事们对这一方面可能遭到多大的反对在看法上有些分歧。会议决定,首先答应要求提供万国商团的规章副本以及最近征集的葡萄牙队的附则和为该队规定特殊条件的副本。”

1907年7月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批准日裔商团的军官任命。

“议会根据代理司令官的建议,批准日裔后备队中尉城小畔为指挥日本队的中尉。”

1908年7月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同意提高上海驻伦敦代表处的经费标准。

“会议注意到伦敦办事处眼下的提款额已再次超过标准限额5000英镑,因而他们来电请求额外增加提款额。会议根据财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今后把标准提高到7500英镑。”

1908年12月23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审议上海国史案。

“会议收到了J.D.克拉克先生和T.W.金斯米尔先生来函,来函希望董事会能资助蒙塔托·德·基塞斯先生的一本出版物,内容是自由市建国以来的历史。这两位先生对这项工作的意见似乎是:出版该书是会有益处的。同时会议又注意到法公董局已给予资助,实际上是捐款500两。另一方面,董事们一致认为,由于兰宁先生在全面而详尽地从事同一性质的工作,而工部局仍在支付他的薪俸,这一情况就排除了为此目的再动用公款的可能性。因此会议批准答复如下,董事会无法提供资助,对此深表遗憾。”国史的编撰,是民族构建瓜熟蒂落的征兆。不谋而合的国史编撰说明政治共同体在各自独立的观察者眼中,都已具备值得研究的分量。报春花在时令未至时,到处都不会开放;时令一到,就会到处盛开。国史在夏季是装点民族门面的珠翠,在冬季就是保存民族种子的魂器。上海民族在产生国史以后,任何侵略者面临的工作难度都会大大上升。

1909年3月31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决议成立工兵部队。

“会上提交了司令官的建议,关于成立工兵队以执行某些目前在一定程度上无法完成的任务。一些技术教育常驻人员已向司令官表示支持这一建议,虽然他们不愿意参加现有的任何一支部队,但是准备在工兵队效劳。会议回想到在1893年曾建立类似的队,但由于缺乏资金于1897年解散了,尽管如此,经讨论后,会议决定批准成立这支新队,只要不把现有部队的兵员抽光而征募25人便可。估计这样做不会增添什么费用。”

1910年11月9日,上海自由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决议成立学务委员会。

“议会经过辩论,决定邀请以下几位先生组成学务委员会,关于该委员会组建完成的问题到下次会议解决。这些先生是:达温特、卜舫济、沃克和西蒙牧师以及安东尼神父、艾维博士、道森、福开森、芬克、吴板桥、古柏、斯莫利和沈敦和先生。会议接着讨论董事会派代表参加该委员会是否合适,特别是那些已经在各工部局学校委员会担任委员的董事。这个问题也暂时搁置不决。”

2017-12-23  Med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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