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习近平不是恋权的人,不是专制的人,中国司法以及网络出现的反民主现象,不一定是他的主张。因为反贪而必须集权,有人借机会把镇压反对派的罪名加到到他的头上。我以为他是为人民利益而站到风口浪尖,为他的处境担心,逮到机会就为他站台,可惜所得讯息不够,只能借题发挥,即使给人与捕风抓影的印象,也在所不惜。
刚刚看到十三届人大,谈及习近平对中国人权司法的指示,重要的决定,竟然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工作报告的方式提出。说是根据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国已经依法特赦罪犯31527人。
我奇怪的是这么重要的特赦罪犯的决定,看来已经在实行中,是什么时候通过的,竟然没有人注意到,司法部竟然没有直接向全国公布,而仅是由一个对人权处理名声狼藉的人,以工作报告的方式事后传达,由周强一手篡释包办,已经特赦的罪犯是些什么人?有没有包括维权律师以及别的政治犯?全完没有向人民交代,释放的很可能是扰乱社会治安的,花钱买通权贵以求减刑的黑帮分子。
如果"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 " 是习近平强调的,为什么对维权律师的处理一点没有体现政策的落实。缺乏公开审讯,被剥夺诉讼权利是被抓捕维权律师至今仍然面临的问题。周强无视各方对此的抗议,形同公开忽悠习近平。
所謂"宽严相济刑,确保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避谈宽严的标罪,避免谈严重犯罪的标罪,说以上的话有什么用?贪污上亿元的官员不用处死,那位被认为非法集资的曾姓企业家,却在财产被变卖后判死,当局是否重开案,严惩谋财害命者?
所谓"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坚持以言入罪,因为宗教信仰入罪,那些值班律师的辩护,所搞的覆盖试点有什么用?一边坚持抓人不审,不放,一边谈"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亿元,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加强权利救济。"这不是空谈是什么?
周强以不少篇幅谈了对少年罪犯的处理。对于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工作,减刑假释的执行问题,说什么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核查后,决定收监执行6470人,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报告最后还是显示司法机构的权力。
习近平"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 " 是非常具体的说法,如果没有针对性,这种话是提也不必提的。难得指出问题,却被周强耍耍太极,避重就轻地注释一下,就成了缺乏具体标准的连篇的空话。原来以为司法改革这个周强已经下台了,没想到他还在为习近平的司法政策注释把关。看来习近平要贯彻心中所想,取得民望,还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