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中國近日最熱門的消息是美國商務部於4月16日啟動對中興公司的制裁令,在7年內禁止所有美國公司向中興出售產品。中興稱此為對之「休克式」打擊,埋怨美不該將「貿易政治化」,中國輿論也大多把此案放在中美貿易戰博弈角度討論,為中興叫屈的聲音不少,如《環球時報》總編感性發言:「今天我們都是中興人。」
反而較少人是從中國商界對於法律遵循的角度着眼,審視整個案件,美方裁罰雖然嚴厲,但完全有憑有據,案件時程更是長達數年,擺在中美貿易戰角度思考,並不妥切。事實上,中興犯的不尊重法律規範的錯誤在華人世界並不罕見,甚至可以說是華人文化的通病,古語言稱刑不上大夫,華人總是相信法律裁罰總是因人而異。中港台這三個華人社會,必須坦承,香港是迄今三地最具備法治精神的社會,這樣精神更深化到公民觀念當中,而這正是當前香港在各華人社會最突出的優點與珍貴資產。
以一個台灣人的眼光來看,香港社會的法治精神遠勝台灣,遑論中國,例如前任梁特首上任時的僭建風波,竟成為7.1大遊行的反對主標語。同樣,香港朋友也無法理解,為何馬英九鬥爭王金平關說司法一案,台灣的輿論怎會一面倒靠向王金平。「那可是妨害司法公正大罪啊!」香港朋友不理解地問,但這在台灣人眼中,民意代表關說司法稀鬆平常,馬英九趁人出國搞黨內鬥爭,才是惡劣。
再舉一個商業法律的台灣例子,2016年台灣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為防制洗錢制度的法令遵守未達美國監理機關標準,遭紐約州重罰了1.8億美元,這個案子也跟中興案如出一轍,都是不遵守郀I在地國的政府規範,輕忽怠慢,最後慘遭對方政府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