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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揚,歇攤吧
送交者: 作者不平 2002年01月11日16:44:3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自從吳征和楊瀾委託紐約曼哈頓的律師事務所寫信以後,人們就在拭目以待,這場官
司能打下去嗎?我看是打不下去的了。

在眾多海外人士的質疑下,吳楊惱羞成怒,走出了一步險棋。這是一場誠信與金錢
的較量,吳楊決定用金錢來孤注一擲。反正名譽已經是這麼回事,輸了也不過是扔
掉點錢,對吳楊來說只是九牛一毛而已。吳楊所倚仗的,就是國內媒體對於這一事
件欲說還休,遮遮蓋蓋,於是,吳楊認為,國內的人還可以繼續騙下去。可吳楊萬
萬想不到的是,解放日報發表了《揭秘巴林頓大學》,這等於告訴吳楊,你腳下的
根基原來是不穩的,這等於告訴他們,共產黨不一定會成為他們的保護傘。如果說,
吳楊僱傭律師打官司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話,那麼,吳楊的官司到此為止應該是
意料之中了。如果說,在解放日報文章發表以前打官司最多是輸掉官司,扔掉筆錢
的話。那麼,在解放日報文章發表以後再打官司就有可能是身敗名裂,一敗塗地了。


解放日報文章發表以後,的記者採訪了楊女士。應該說,楊女士的口氣
軟了不少,當然,基本立場還是不變。我們來看看這篇採訪吧。

的記者還是公正的,他們在中就說了“至於質疑者是否有商業
目的,泄私憤等個人動機,我們認為,就是在吳楊事件中,這種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但問題的關鍵似乎應在於:質疑者所質疑的內容是否靠得住,如果內容真實,那麼,
結果應與其目的無關;如果內容純屬捏造和無中生有,至高無上的法律是給被誣陷
者最好的保障,也是對誣陷者最大的懲罰。”可是,比較一下,吳楊從開始迄今,
說來說去的就是對方的個人動機,相反,對於“質疑者所質疑的內容是否靠得住”
卻從來不敢正視,包括一些吳楊的吹鼓手。這說明了什麼呢?

楊女士總算承認了:“巴靈頓大學沒有得到美國教育部的認可”,是什麼時候承認
的呢?是在吳楊事件沸沸揚揚了幾個月之後承認的。怎麼早一點不出來承認呢?還
要用police來威脅說出這一點真相的人,還要把說出這一點真相說成是惡意的商業
目的。在海外已經對這一點已經是鐵證如山的時候,你也沒有出來承認,相反,找
了個律師要告人家誹謗。你現在是承認了,這是在發表了之後。要是解放日報不出來揭秘,你會承認麼?

楊女士說:“他知道巴靈頓大學這個學位是不會得到美國教育部承認的,”可惜的
是,中國人不知道,當吳博士甩出這個響鐺鐺的名頭的時候,他有沒有想到過要告
訴別人這一點呢?當新浪把這一個博士頭銜加上去的時候,吳博士有沒有想到要加
上這麼一個注呢?如果沒有這一次的髒水,有幾個中國人會知道這一點?到什麼時
候中國人會知道這一點?吳博士不僅知道這一點,他還知道一點,那就是中國人不
知道這一點,於是,這中間的餘地就大了。如果沒有這一次的髒水,兩位只怕是會
一輩子保守這個秘密的吧。楊女士信誓旦旦地說:“我們沒有騙過任何人 ”是啊,
沒有騙過人,只是沒有告訴你而已。至於你不知道“巴靈頓大學這個學位是不會得
到美國教育部承認的”,這可是你自己不好,你知識淺薄,這能怪誰?難道兩位有
義務告訴人家麼?當然沒有。你把一塊鍍金的破金屬當成金塊那是你的事,他可沒
有義務告訴你裡面不是真金,對不對?一些少女結了婚才知道對方已經結過婚,那
當然是你自己不好,他可沒有義務告訴你他的婚史。一個人把什麼次梨爛貨都堆在
貨架上,你買了,你是你自己的責任,誰讓你不辯好壞的。“我們沒有騙過任何人
”,難道我們有義務告訴你這是壞的麼?我把它放在貨架上,只是因為這是我自己
種出來的,也是我的產品而已。

楊女士說:“他也有博士論文。他的博士論文寫了半年,最後是在1995年聖誕
節的時候完成的,我記得當時我正在買聖誕禮物,他一個人埋頭在書房裡寫。”我
倒並不懷疑楊女士說的是真話。吳楊是恩愛夫妻,一個寫論文,一個買禮物,何其
溫馨。不過,據申江服務導報記者推算,巴靈頓大學的碩士只需要16學分就可以了。
不知吳征先生為了一個博士修了多少學分?我想,吳博士也一定是通過考試的。申
江服務導報記者說:“筆者竊以為:如果想要立刻拿到學位,大可以翻書答題,也
可以叫一幫朋友來幫忙、甚至請博學的朋友親自上陣操刀又有誰知?”以你們夫妻
的恩愛之情來看,當吳博士當年考試的時候,你一定正在下廚操勞。難道楊女士不
想出來作證一下,吳博士考試的時候既沒有“叫一幫朋友來幫忙”,也沒有“請博
學的朋友親自上陣操刀”麼?這可是有關於吳博士的名譽,楊女士難道不想洗一洗
麼?

我勸吳征博士,趕快收攤吧。把外面的所有的“巴靈頓博士”的招牌都收起來吧。
解放日報可是在國內有不小的影響力的,新浪對此視而不見,連聯接也不給一個,
只能算是螳臂擋車了。你要再把這“巴靈頓博士”貼在腦門子上,所有看過解放日
報的人,不知是笑你,還是嘲你,還是可憐你?“但是,作為受過教育的一個經歷,
他還是要把這個學位列在上面。”這種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就別幹了。以前,中國
人從來沒有聽到過巴靈頓大學,也不知道國外的教育制度,你放上去還有點用,不
少人會對你肅然起敬。現在,經過解放日報這一報道,這“巴靈頓大學”可算是要
多臭有多臭吧。對很多人來說,只怕是免費送你去讀,只怕是倒貼你學費,也不見
得會有人去讀了。你吳征博士還要把這“巴靈頓博士”貼在腦門子上,難道不怕臭
了自己?現在這“巴靈頓大學”是扔到哪裡臭到哪裡,你把這往新浪一扔,這不是
臭了新浪嗎?

這種證書麼,就不要拿到外面來現世了。扔掉麼也可惜,放在家裡,用個金框裝起
來。將來子女問起來,就說是“本着學習的精神,也是為了加強在商業方面的系統
訓練,順便拿了一個博士。”你看,夠多牛?

另外,也勸楊女士一句。以後如果要去申奧什麼的,千萬不要把不被承認的東西拿
出去現世。一個證書,坍的是自家的台。要是申奧的話,那就是坍的國家的台了。
海外的華人,也還得做人麼。

楊女士的比方是很巧妙的:“比如你奔着目標往前走,突然有人從街道旁邊一個黑
咕隆咚的門裡邊潑出來一盆髒水,潑到你身上了,而且這人還不敢露面。”但是,
問題是:指出“巴靈頓大學這個學位是不會得到美國教育部承認的”算不算“潑髒
水”?你們自己從來不肯說明這一點,別人點穿了這一點就是“潑髒水”,就要用
police來對付,這算是什麼作風?

當記者“請具體解釋新浪網上吳征先生簡歷中的“1986年畢業於法國薩伏大學法語
系”的情況”的時候,楊女士答:“關於薩伏大學,當時他從華東師大二附中的文
科班被保送上復旦大學的法語系,在那兒學習了將近一年,就到了法國,上薩伏大
學了。所以他從來沒有說過他1986年畢業於法國薩伏大學,他是1986年就讀於薩伏
大學。他是1987年從法國語言與文學進修學院畢業,他也從來沒有說過他拿到了學
士文憑。”

你看,吳征是多麼誠實:“他也從來沒有說過他拿到了學士文憑。”充分說明了
“我們沒有騙過任何人”。至於你們因為他“畢業於法國薩伏大學法語系”便認為
他拿了學士學位,那是你們的錯。在中國有兩個詞,一個是“學士”,一個是“大
學畢業”。楊女士指責的,是你們分不清兩者關係,把他們劃上了等號,這不是吳
征的錯。但是,在中國,“畢業”一詞的年齡遠比“學士”大得多。恐怕人們到現
在,問“你是哪個學校畢業的?”也要比問“你是哪個學校拿到學士學位的?”的
人多得多。人們常說“小學畢業”,“中學畢業”,“大學畢業”。當人們這樣說
的時候,意味着什麼呢?意味着他完成了小學六年的課程,中學六年的課程或者大
學四年,五年或八年的課程並且通過了考試。三年的課程就只能算是大專畢業而不
能算大學畢業。難道楊女士對這點不知道麼?當吳征說他一年就“畢業於法國薩伏
大學法語系”的時候,人們一定是把他要麼當成是天才,要麼當成是騙子。請問楊
女士,你願意吳征做前者還是後者呢?

記者問:“您和吳征是公眾人物,媒體上有很多關於您們的介紹。很明顯,有些地
方與事實有出入。對此,你們是否一發現有偏差,就馬上更正?”

楊女士回應說:“他們列了好多假的靶子,不是我們陽光文化正式提供的,是根據
其他的報紙或者網站摘抄的。這些報紙和網站呢,有個別地方弄錯了,有以訛傳訛
的,有記者想象的。比如不同的報紙在介紹我們的時候,後邊往往附上我們的簡歷,
有時抄來抄去就抄錯了。但這跟我們沒有關係,我們沒有辦法一個個地監督這些媒
體,我們也沒有這個能力去一一地更正,經常是我們根本沒接受採訪,人家就寫了
一大篇。”

奇怪的是,這些“以訛傳訛”,這些“抄來抄去就抄錯了”怎麼就盡往好的地方去
“訛”、去“錯”呢?套用一下楊女士的比方,這不是“從街道旁邊一個黑咕隆咚
的門裡邊潑出來一盆香水”麼?這時怎麼沒聽見楊女士報怨呢?這時怎麼沒看見楊
女士去洗衣服了呢?香水就受用了?就“沒有辦法一個個地監督這些媒體”了?就
“也沒有這個能力去一一地更正”了?總不見得把他們也當成“瘋狗”了吧?髒水
就要跳腳了,就要動用警察雇律師了,這就是楊女士的“我們沒有騙過任何人”麼?
楊女士一直指責的,就是別人有“商業目的”,那麼,當香水潑過來的時候,楊女
士為什麼不去追究一下其中的“商業目的”呢?

什麼“髒水”,不過是出來和你們身上的香水中和一下罷了。你們自己“也沒有這
個能力去一一地更正”,也不允許別人去更正麼?你們自己不肯洗,也不允許別人
幫你們洗一洗麼?

仿佛是怕人家忘了當時聖路易州打官司時指責別人是紅衛兵的事了,楊女士再一次
指責對方是“反動人士”,看樣子也是積習難改了。楊女士,如果下一次再脫口而
出,把解放日報記者也派成“反動人士”,那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楊女士說的一句話是很對的:“這種通過造謠來達到其商業狙擊目的的行為,如果
被允許, 而且被證明是有效的,那麼以後它就可以被不斷地複製。”不過,如果改
動幾個字的話,那就更對了。

吳楊,我勸你們歇攤吧。事情也說得差不多了,再多說也翻不出什麼花樣了。你們
不肯道歉,人們也沒有辦法。兩個月的風風雨雨,誰還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呢。要
辯的話,只怕是越辯越丑。要打官司的話,只怕連老本輸光。這就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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