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近来一系列的公共突发事件使我不由得想到了江苏,想到了苏州。
案情简介:
2008年河北农民残疾夫妻在苏州某地被城管怀疑为准备摆地摊,在城管抢他们的三轮车时发生冲突,城管用对讲机叫来数十名战友将二农民打翻在地。由于现场围观者达300余人,妻子被打伤及头部,在医院作CT时,惊恐之下突然精神失常,脱下衣服狂奔,并高喊“城管,城管,城管来了,快跑......”
本文写完后突然发现,正好写了54点,那不妨把他称之为:
与苏州公安较量的54张牌
2008汶川地震前夕,一位资深媒体朋友介绍我一个棘手的案子,他的一个远房亲戚在苏州被城管打伤,他说好像打成了精神病,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好,便找到我。刚一听这事还真有点奇怪,城管打人早已有之,打死者有之,打伤者有之。还很少听说打成精神病的。于是我想到了精神病鉴定、伤残等级、打人证据、病历资料、赔偿标准等一系列的法律专业问题,但是终究没有一个好的思路。我只查到杭州有一个大学生暑假期间帮家人卖葡萄结果被城管打成精神分裂症,后来通过法院起诉,城管赔偿3万余元。这显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受朋友之托,律师费不收还得自己先掏机票钱,从此开始了长达三个月的“办案”过程,仅就还记得的概述如下。
1、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说到派出所
2、到派出所,派出所说他们知道此案,但不是城管打人,而是无证商贩暴力抗法,打伤了城管
3、核实情况,当事人表示,二人被打时有很多围观群众,大部分是外地打工者,他们看不惯城管暴行,趁混乱之际的确有人也打了城管,派出所也说他们采集了城管被打照片
4、找到当晚现场被公安抓走后又放出的“不明真相的暴徒”,他们愿意作证
5、继续了解,听说附近工厂里很多下班的年轻人在现场用手机拍了当时混战场面
6、找到附近工厂打工仔、打工妹让他们在工厂内部贴小广告,悬赏手机拍摄的战时录像
7、向派出所据理讲清案件性质,提供证人证言,带证人带派出所证明(有人认为是闹事),还提醒说已经收集到多份现场录像,但是没有提供(留一手),同时要求公安调取现场录像
8、派出所说可以考虑调解,调解开始
9、苏州方出场阵容:公安局副局长、治安大队长、法制科长、法制科科员、派出所所长、城管大队长、城管大队队员、城管大队聘请当地的两名律师、所在地司法办主任、开发区书记
10、我方出场阵容:本人(朱明勇律师)、受害人弟弟(小学一年级肄业)、受害人表哥(高中毕业)等三人
11、第一轮:抢占高地,双方纷纷指责对方责任,互不承认有过错
12、第二轮:我方提出暂停争议,救人要紧,立即预付医疗费、并转入当地最好的专业医院治疗,对方答应先给5千元,同意转院
13、对方失信,第二天办转院手续时不见来人
14、电话追问派出所长,所长推至治安队长,治安队长说上午九点来办手续,但是我们等到12点不见人
15、转向市公安局投诉,当时是全国哀悼日,下午两点半全国鸣号哀悼地震死难者,我们在两点半之前赶到市公安局督察室找到值班主任说明情况。我表示,作为律师我听说当事人家属、老乡对前期的谈判工作中公安失信极为不满,已经在召集亲戚、朋友、老乡等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准备闹事,我已经建议他们不要这样做,但是他们不听我的。我有责任提醒你们,今天是全国哀悼日,如果在你们公安局出现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控事件,我是没有责任的,在今天这个极其特殊的日子里,如果真的出问题,那责任恐怕不是你们公安局长、甚至是你们市长所能承担的
16、市公安局督察班值班主任(女)立即拿起内线电话,打到派出所长,又打到治安队长,用苏州话骂了他们一通,并要他们立即到医院办理转院手续,于是大批人马撤退到医院办理转院手续
17、再次谈判,他们同意赔3-4万元给我方,我问当事人底线,他们说不知道,一切听我的,(此前他们咨询了当地律师,说要不到赔偿,理由是不构成伤残)我就用苏州当地标准按照一级伤残,同时按城镇户口报了一个数,大概78万,他们惊诧
18、再次谈判,他们说领导已经决定就是几万块,不可能高了
19、再次谈判,上升到不超过十万
20、当事人弟弟遭到当地黑势力电话恐吓,说给十万算了,不要再闹了。我在场立即录音固定证据
21、谈判限于僵局
22、当事人弟弟执意带我到周庄看看,我拒绝了
23、当事人弟弟经济困难,住宿安排标准降低至几十元每天,不能上网,一天三顿饭降至两顿
24、写材料、向市政府反映,在副市长接待日找到副市长,副市长不简单,接待日接访身边带个律师,好像是两个,材料看完后转手递给律师问怎么办,律师说签批给城管局*局长,要求下周一处理完毕,并报结果,副市长立即提笔签批,上访顺利
25、公安大队长主动找到我的当事人,要见我,我说没时间不见
27、我方当事人主动找公安要求处理,公安说,等你们律师过来,我让他们说律师不管了
28、公安打电话跟我沟通,我说我会尽力配合处理,但是原则是要诚信,没有诚信我就不管了
29、恢复谈判,赔偿涨到10万出头,我问当事人是否满意,他们还说不知道,叫我拿主意,我说我争取给你们拿到36万,他们怀疑,他们家有人说15万就可以了
30、继续谈判,他们律师说,我算的标准不对,一是当事人不是当地户口、二不是城镇人口、三在当地居住不满一年,他们按照农村标准算下来一级伤残才16万多。他们还说受害人问题不大,根本够不上伤残,即便鉴定也最多就是9级10级(注:1级最严重,10级最轻),他们说我们同意赔15万就是按照最高的标准赔的,还说他们也咨询了当地法院,法院建议叫我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大概就几万块,何况我方也有部分责任。我坚持认为精神病比一级伤残还要重,举例说植物人属于一级伤残,但是他不会再给别人造成损害,而精神病有可能还会给社会或者其他个人造成新的损害,这些损害还得由家人负担,况且精神病人还需要监护人,又是一个人的开支,所以必须要按照特殊情况处理。我方标准降至58万,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31、城管队长上当事人家中带着礼品赔礼道歉,表示单位有规定赔款60%需要自己掏腰包,不能报销,希望能少点,期间双方矛盾缓和
32、再次谈判,对方标准达到20万以内,我方说底线是48万
33、再次谈判,对方说还是20万,队长说今天如果结束自己掏腰包加两万,否则一分不赔了。我表示48万不可能少,当事人弟弟拍案而起,说我们不找你们了,只给三天时间,走着瞧。双方第一次拍桌子,剑拔弩张,不欢而散,走时对方律师要了我的电话
34、等三天,也不见任何动静,双方互相考查对方底线,这中间当事人叫我与对方律师联系,我说他们也许正等着我们主动联系,三天的话既然已经是说了,还不能主动联系,谁主动谁接下来就被动,结果谁也没主动
35、三天已过,当事人决定到更高一级人大上访,拉了一车人到市人大,结果没人理,后等待下班有一领导模样的人出来,家属上前拦车,领导下车问怎么回事,说明情况后,领导说,放心,半小时,最多40分钟叫城管局长来处理,保证满意。一家人在人民接待中心等了30分钟,果然有一辆车来接人,但是一看我方人多,就先吃饭去了。我方也自己买饭吃。不久有一辆车过来,城管局书记驾到,承诺一定解决好。饭后各自回去,信访局三个小伙子随我方车返回
36、再次谈判,对方涨到25万,我方坚守48万
37、我方有人同意到此为止,可以签协议,最后他们家人经过商量,还是叫我拿主意,我问他们摆地摊一年能赚多少钱,他们说好的话3-4万,不好还可能赔钱。我又问他,我在这里一天你们需要花多少钱,100元就够了,如果我多坚持10天,你们只多花1000元,但是假如我还能帮你们谈到一万,甚至几万,划算不划算,那就是你们一年的收入
38、他们坚持绝不超过25万,说是已经经过局长办公会研究过,并报市长还有财政同意的,不可能再追加了,我说绝不可能少于42万,再次谈判破裂
39、精神病法医鉴定结论出来,当事人被鉴定为:应激性心理反应,结论为癔症
40、公安派人到当事人老家调查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史
42、公安找到与当事人有矛盾的老家人证明当事人个性很强等心理特征,有推脱责任之嫌
43、当事人家属决定到北京上访
44、谈判破裂后,我准备从上海回京,早上4:30分当事人弟弟来送我时突然打电话紧张地说:有两辆汽车跟踪,走一步跟一步,问我怎么办,我叫他不要在我住的地方停车,立即引开。我同时将此情况发短信告知北京相关机关朋友。后打电话让当事人弟弟电话联系其他朋友开车来送我到上海。并要他不要停车,在车上打电话叫他的朋友们立即赶到某一地点等候,然后慢慢引导跟踪车辆到预定地点,看到朋友们人到后停车,等跟踪车辆也停车时,电话告知朋友立即拿下跟踪车辆
45、抓住跟踪车辆里的人后,他们问我怎么办,我叫查清身份,反馈说是警察,我又回电话说,警察必须有警官证,没开警车、没穿警服、没带警官证,还说是警察,那就可以判断是假警察,给我打
46、一开始打,跟踪的人交代了,是官方安排来监控我们的,已经跟踪了我们一星期了,后将这些人送到派出所核实身份,果然是官方的
47、当事人看到已经被监控一周了还不知道,非常恼火,感觉没有安全感了,说还不知哪一天被干掉了,于是坚定了进京上访的决心
48、公安听说要进京上访,立即派出队长等几名警察携带行李紧跟当事人家人,说你们到北京我们也到北京,你们到那里我们到哪里,实施死缠战术
49、当事人打电话告知我这一情况,我又给公安打电话说我也不希望他们来上访啊,建议双方再坐下来谈,公安希望我能过来
50、我又过来谈判,提出36万大结局方案
51、城管、公安、地方领导、当地律师等大批谈判高手出场,我表示36万我可以保证不进京上访,30万我就保证不了
52、公安开始实施分化瓦解战术,将在当地做生意的当事人表哥单独叫出去“和谐”:你们在这里做生意,以后我们一定会关照的,给家人做做工作,不要总听律师的,36万太多了,死个人才多少钱,20万也就够了,30万算了,你年龄大,当个家。
53、当事人弟弟问我今天到底还能不能加一点,我说我感觉36万有把握,不要急,你一年才赚几个钱,多一万是一万,他表示同意
54、当事人表哥从公安办公室回来后说:都不要再说了,我表示同意30万签协议,当事人弟弟傻眼了,问我,我说你真还指望公安、城管以后会像现在这样把你当大爷呀,你要不同意就不签字,再争取一下。结果他当场与表哥翻脸,说你答应以后治疗的事由你管,表哥也翻脸了:我关照你们这么过年,我今天就是要当这个家了,终于30万结案.
办理此案过程中,反复研究了相关精神病资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给公安人员、城管人员讲解什么是精神病、什么是癔症,感受颇深,其中也有约束性保护等问题。
同时办理此案中,也感到苏州公安的确有水平,每次谈判均有法制科、律师、司法办、地方领导参加,并主张当事人请律师参与谈判,特别是市公安局督查办、人大接访办、市长接访等工作人员有一定水平,处置问题相当果断,为事件顺利解决奠定了基础。试想如果当时各部门相互推诿,当事人以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如果在全国哀悼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或者发生报复性冲突,那该是何等的严重政治事件啊!特顺便表扬一下苏州公安,再顺便表扬一下那些收破乱的,他们有相当强的法律意识。我亲眼在派出所看见一警察态度不好,被一收破乱的用手指着警察说,我不干违法的事,你乱叫什么,有种的你敢把我抓起来吗?说的同时把双手伸到警察眼前,结果警察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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