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只能各自为战 |
送交者: 石三生 2014年06月25日13:20:33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反腐”只能各自为战 《中国网络民评官百人团》石三生 九州评论·之四百五十五
在我的门可罗雀的网易博客,有一位叫叫冰心玉壶的网友留言,说:“石先生:您好!看到你的博客我感到有太多的似曾相识!我有很多潍坊地方政府官员对抗中央政府·贪赃枉法的事实·证据,想借助您的平台向外公布,不知能否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石三生:“我这里好像也没什么影响力啊!一直都在被封杀中。倒不如你自己发布更好!他们不会也封杀你吧?”
冰心玉壶又说:“我的影响力太小,没有真正的官方关注。任我怎么呼吁,地方领导就是置之不理。您怎么也算是一个当代维权大家了,难道是小弟诚意不够?”
石三生再回:“你所谓的“发布”是什么意思?是跟贴还是要我替你发?”
冰心玉壶最后说:“主要是想借您的光顺利的办俺自己的事。至于怎么办朋友您做主,我提供素材·资料揭露潍坊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东西。”
说实话,面对蒙冤网友的请求,心中真是又感动又同病相怜。可一想到自己七年来的遭遇,一腔热血顿化为冷水:回想自己曾经被授命于中宣部的特工构陷的经历,不可谓没有“官方关注”。但如此关注,明眼人一看便知---还不如不关注。因为这“关注”更真实的意思,便是中宣部在落井下石、在为虎作伥、在以莫须有的罪名(“若要富贵花不开 须叫钱云会死明白”)帮着潍坊市政府倒打一耙。
毫无疑问,若没有授命于中宣部的特工在其中作祟,山东省检察院绝不会恩将仇报(检察官曾说:“你可是立功了。山东省检察系统开展了一次涉土地增值税清查,原因就是受到你反映问题的启发。),违反常规以国土局违法的行径来为国土局进行抗诉。检察院对我的举报查而无果不说,还以潍坊市国土局之前从未执行《土地增值税条例》为由证明其没有违法。如此抗诉得有多脑残才行?
石三生我的举报多么铁证如山啊!国土局官员不受贿,怎么可能会亲自伪造地籍档案中的《土地估价报告》。狗日的不受贿,直属于山东省国土厅的评估公司又怎么会在我没有出一份钱的情况下免费给我出估价报告?狗日的不受贿,又怎么可能两眼瞎到完全看不见待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违反操作规程与常识只评估了土地的价值呢?
潍坊市房管局官员不受贿,怎么可能在2007年才受让的土地上,仍是确权出2001年的自建房呢?检察官若不脑残,会看不出由交易变为自建,根本就是在偷逃契税的吗?
瞧啊,石三生我的举报可是又实名多次举报到检察院,也反复在博客中公开报道过的。那又如何呢?能让中宣部出面,惊动的官儿够大了吧?地方官员会害怕吗?许立全会害怕吗?张新起会内疚吗?
不,他们一个个不但不会感到害怕,不但不会因石三生受到了中共高层关注就收敛、就歇手,反而是越发的变本加厉了。山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后,他们还是硬着头皮置之不理不就是最好的明证吗?
对高院公开的判决都视若无睹。冰心玉壶啊,你说你就算真的掌握了潍坊市政府“贪赃枉法的事实·证据”又能如何?更别说你的那些证据还是“不为外人所知”的了。
所以啊,为冰心玉壶着想,石三生我也不能同意为你发布那些潍坊市政府贪赃枉法的证据不是。相信我,既然中央号称“对腐败零容忍”。就该把那些证据一股脑地都交给中纪委。精卫都有志把海填平,我们还扳不倒一个比大海渺小亿万份的贪官?愚公能移得山。中南海说什么也不好意思让我们窦娥一般、子子孙孙都生活在贪赃枉法的政府阴霾之下吧?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石三生我自从网上伸冤以来,就立下规矩:不会替任何人转发。一想起特工两手一措地比划着能不费吹灰之力拧断我的脖子我的情景。我至今还是不寒而栗、怕极了!我的苦衷,也希望冰心玉壶与诸位君子都能谅解。
【石三生 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 06:02 梦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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