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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etic-evangel:耶穌最後晚餐之謎:星期三還是星期四?
送交者: poetic-evangel 2012年03月03日23:25: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兩千年教會傳統認為,耶穌在受難前的星期四晚上與門徒們一起吃最後的晚餐。這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了。但英國劍橋大學物理學家柯林•亨弗瑞斯教授經過仔細的研究後,在去年(2011年)發表著作《最後晚餐之謎——重建耶穌最後的日子》,認為最後的晚餐當在星期三。下面的文字是筆者根據他的這一研究著述而有的逐章備忘小結,以饗華人讀者。

 

(一)耶穌最後一周四大謎團

 

第一,耶穌星期三幹什麼?英文新國際版(NIV)聖經注釋說,休息日:星期三:福音書未提及。這讓人有些蹊蹺,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從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之間。更何況耶穌最後一周的服事特忙,不可能什麼事也不做。筆者好奇,翻開自己的中文和合本聖經末尾的耶穌生平圖表,發現最後一周的日程里,獨獨沒有星期三。

 

第二,最後晚餐的問題。馬太/馬可/路加福音書都說,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的晚餐,但約翰福音卻說,那是逾越節“前”的晚餐。這種衝突如何解決,學者說法不一。

 

第三,審問耶穌時間太倉促。如果耶穌的最後晚餐是星期四晚上,那麼晚餐後耶穌深夜被捕到次日星期五上午九點左右被釘十字架,短短的十來個小時,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完成三番五次的易地審訊(大祭司亞拿,大祭司該亞法,猶太公會,羅馬駐猶太的巡撫彼拉多,分封傀儡希律王,彼拉多重審定罪)。

 

第四,審問的合法性。猶太公會對犯死罪的人進行審判,必須在白天舉行。當日可以無罪開釋,但定罪的判決,必須再等一天。耶穌連夜被審訊而立刻定罪,有違當時的法律程序,另人費解。

 

(二)釘十字架的日期——初步線索

 

根據當時的歷史人物(羅馬皇帝提比留,猶太大祭司該亞法,猶太巡撫彼拉多),耶穌受難一定在公元後2636年彼拉多執政期間。耶穌死在其中某個逾越節期間的星期五,下午約三點鐘(申初)。

 

(三)最後晚餐的問題

 

前述最後晚餐到底是逾越節當天還是之前的晚餐,至少有四種解釋。

 

第一,同觀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對了(尼散月15日,逾越節當天的晚餐),而約翰福音錯了。主張這一說法的學者認為,約翰為了從神學預表意義上表明耶穌正是逾越節宰殺羊羔時(尼散月14日結束前的下午三點左右)受難的贖罪羔羊,而刻意把耶穌釘十字架的日子放在尼散月14日,最後的晚餐也就相應提早在尼散月14日剛開始後的晚上。這個解釋的麻煩是,約翰的記載有偽造之嫌。但約翰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逾越節的晚餐不僅發生在耶穌最後的晚餐之後,更是發生在耶穌受審和被釘十字架之後。除非認定約翰對耶穌最後的日程進行了大量的篡改,我們實在無法接受這個輕率的解釋。

 

第二,約翰福音可以被解釋成符合同觀福音書。持這種看法的學者(比如Don Carson)指出,發生在逾越節之前的,乃是晚餐前耶穌為門徒洗腳一事(約翰福音131-12),最後晚餐緊接着就發生了。至於猶太人不願進彼拉多的衙門,怕染了外邦人的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宴席(約翰福音1828),那是因為逾越節緊接着就是除酵節,猶太人常常把兩個節期看為一體。最後,被釘的日子先於一個特別的安息日大日(約翰福音1931),之所以特別乃是因為那個安息日(周六)剛巧落在逾越節後而成大日,而非因為安息日正好就是逾越節那天(尼散月15日)。這個解釋不夠自然,有太多斧鑿之嫌,而且約翰一再強調耶穌受難日子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翰福音191431)。

 

第三,最後的晚餐只是類似逾越節但並非逾越節的晚餐。同觀福音書記載的晚餐不是逾越節的晚餐,乃是耶穌因為被捕前情勢緊張而提前與門徒過的一個類似逾越節那麼嚴肅莊重的晚餐,這樣,耶穌最後的晚餐正如約翰福音所記(約翰福音131),發生在逾越節之前。這個解釋也不理想,因為同觀福音書清楚記載那是逾越節的晚餐。

 

第四,不同的年曆理論。猶太人根據官方的猶太宗教歷(日落到日落算一天),在尼散月14日下午三點到五點之間宰殺羔羊,等日落後,也就是尼散月15日開始時,與家人吃逾越節的晚餐。但從死海古卷發現,當時也有一群猶太人(比如寫死海古卷的昆蘭社團),就遵循一個從日出到日出算一天,一年364天(剛好52周)的年曆,他們選擇尼散月14日(總是星期二)來吃逾越節的晚餐。有人認為,同觀福音書記載的,正是按照後一個年曆,耶穌與自己的門徒在星期二晚上吃逾越節的晚餐。而約翰福音記載的日子(尼散月15日),則是官方的猶太宗教歷。這個解釋假定昆蘭社團的逾越節發生在官方的猶太宗教歷所定規的逾越節之前。事實上,昆蘭社團的逾越節發生在官方的猶太宗教歷所定規的逾越節之後(見後)。

 

耶穌受難日子的基本界定:AD26-36,星期五,尼散月1415日。

 

(四)能否重建耶穌時代的猶太年曆?

 

能!如果運用現代天文物理運算。

 

1934年,牛津大學的一個學者曾試圖用當時的天文學為耶穌釘十字架算日期,但無奈只有九成的精確度。1981年,當時在牛津大學的亨弗瑞斯教授找到本校天文物理學的瓦丁頓教授,聯手研究這個問題,並把研究成果發表在英國著名的“自然”科學周刊1983年底的最後一期上,題為“Dating the Crucifixion”(為十字架受難日算日期)。亨弗瑞斯教授後來在書中透露,那篇重要的學術論文經過多達四名(通常兩名)審稿人分別從天文/古代年曆/聖經神學多角度的嚴格審查,才得以面世。他們把AD26-36年間總共1282次的月盈月蝕都算出來了。而尼散月1415日(三四月間)剛好是星期五的日子,寥寥無幾(AD30/4/7AD33/4/3,兩日都是尼散月14日星期五),即使加上多雲的天氣推遲了當時判定新月的日子,也只多出兩個可能的日子(AD27/4/11即尼散月14日星期五,AD34/3/26即尼散月15日星期五),AD26-36間即使有閏月,發生在尼散月14日星期五的沒有一個,在尼散月15日星期五的只有一個(AD34/4/23)。

 

(五)耶穌受難日子

 

在上述五個可能的日子裡,耶穌到底在哪年哪月哪日被釘十字架?

 

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公開傳道,在施洗約翰之後。而施洗約翰公開傳道,是在羅馬皇帝提比留在位第十五年(路加福音31)。而該撒提比留在其繼父該撒亞古士督死後一個月內被羅馬元老院任命為新皇帝,即在AD14/9/17。如果按照羅馬人的習慣,皇帝登基元年從登基後的元旦開始算,這樣,施洗約翰在AD291-12月間開始傳道。如果按照猶太人的宗教曆法,施洗約翰傳道始於AD29年春到AD30年春之間。如果按照猶太人的民事曆法,洗約翰傳道始於AD28秋至AD29年秋之間。無論如何,耶穌不可能早在AD27年受難。另外,根據使徒保羅的最可能悔改信主時間(AD34,基於加拉太書118-21以及使徒行傳的宣道旅程),耶穌也不可能晚至AD34年春才受難。

 

這樣,剩下的只有AD30/4/7AD33/4/3,兩日都是尼散月14日星期五。這十分重要,因為前述(三)中四個解釋的頭兩個解釋肯定不對。約翰記載的日子是對的,耶穌受難在尼散月14日,先於逾越節前!耶穌的受死在時間上(申初,即下午三點,見馬太福音2735-50,馬可福音1533-37,路加福音2344-46)極其巧妙地應驗了逾越節的羊羔在尼散月14日下午三點到五點間被宰殺的預表。而尼散月16日正是初熟節,是祭司把初熟的一捆莊稼(大麥)在聖殿裡搖一搖的日子(利未記2310-11)。保羅說復活的基督正是所有死了等候覆活之人的初熟之果(哥林多前書1520)。

 

耶穌在施洗約翰公開傳道之後數月內開始傳道,也就是AD29,那時耶穌“年紀約有三十歲”(路加福音323)。耶穌傳道期間至少經過了三個逾越節(記載在約翰福音里),這樣就排除了AD30/4/7作為耶穌受難日的可能。剩下只有AD33/4/3

 

(六)月亮變為血色

 

耶穌復活升天后,彼得在耶路撒冷布道,引用舊約先知約珥的預告說,主耶穌復活之前,“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使徒行傳214-21)。耶穌受難時,日頭變黑,在福音書裡多有記載(馬太福音2745,馬可福音1533,路加福音2344-45)。那時日頭變黑三小時(午正到申初),不可能是由於日全食,因為日全食只在新月時才有可能發生,且不過數分鐘而已,而耶穌受難日在滿月之際的尼散月14日。沙塵暴,是日頭變黑的最可能解釋。那麼月亮變為血色如何解釋呢?月食時月亮變成血色。

 

亨弗瑞斯教授與瓦丁頓教授在“自然”科學周刊1983年最後一期的那篇論文裡,報道了他們對AD26-36年間耶路撒冷可以觀察到的所有月食的時間。九次月偏食和三次月全食,除了AD33/4/3那次,都不在逾越節的時候。唯有在耶穌受難日AD33/4/3黃昏前後月升時,有歷時可觀察半個多小時之久的月偏食現象,下午三點四十分就開始的月偏食要到六點二十分才可以從耶路撒冷看到,至七點十一分結束,當時月亮最紅的部分是左上角。當年耶路撒冷居民觀月升起後開始吃逾越節的晚餐,一定看見了那次月亮變為血色的現象。所以,耶穌復活五十天后的五旬節那天,當彼得提起這事,曾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人應當還記得耶穌受難當日發生的黑日血月之天象。

 

(七)耶穌按照昆蘭社團的陽曆吃逾越節的晚餐嗎?

 

2007年四月六日,教皇本篤十六世在當年紀念耶穌最後晚餐的講道里,提出耶穌選擇了昆蘭社團的年曆,比猶太人官方宗教歷提前了至少一天吃逾越節的晚餐。

 

昆蘭社團使用陽曆,日出到日出算一天,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個月,各30/30/31天,全年合計364天,剛好52周。新年總是從星期三日出開始,因為他們認為上帝六日創造天地萬有,第四日(星期三)上帝造了日月星辰,第七日(星期六)休息。對他們而言,新年(尼散月初一)從星期三開始。尼散月14日就是星期二。他們按照摩西的吩咐(見出埃及記12章,見本文下面第九部分),選擇在尼散月14日過逾越節。

 

如果耶穌也在星期二吃逾越節晚餐,那離星期五受難就相隔了兩天多,似乎又太久了。最重要的問題是,昆蘭社團的逾越節是否真在猶太官方的逾越節之前?

 

問題就出在一年364天的陽曆。因為一個太陽年有365又四分之一天。每四年,就有五天的差別。現今的陽曆是365天,需要每四年有一個閏二月(比如2012年二月多出一天,有29日)。猶太宗教歷差不多每三年需要多加一個閏月。雖然還找不到直接證據表明昆蘭社團每四年就多加五天,但如果沒有閏月,昆蘭社團就很難保持與猶太官方逾越節保持在同月同周之內,而耶穌如果選擇昆蘭社團的逾越節來吃最後晚餐,也就不可能與猶太官方逾越節在同一周內了。

 

亨弗瑞斯教授認為在以諾一書裡,找到了昆蘭社團加閏日的證據。年復一年,太陽在不同的時候從不同的“天堂之門”升起或降落,比如夏至,春分,秋分,冬至。他們把元月放在春分“之後”,而最後一個月包含春分。只有通過閏日來調整,才有可能維持這種年復一年的陽曆。最好的做法就是在年尾加完整的一周,保證元月總是在春分“之後”才開始,而某月某日總是某個固定的星期幾(比如他們的元旦總在尼散月一日星期三開始)。

 

AD30AD33年的春分在三月22日。對昆蘭社團而言,A30/3/29星期三是元旦,AD30/4/11星期二是尼散月14日,比猶太官方逾越節(AD30/4/7星期五)要晚四天。AD33/3/25星期三是元旦,AD33/4/7星期二是尼散月14日,也比猶太官方逾越節(AD33/4/3星期五)要晚四天。

 

這樣,即使昆蘭社團加閏日,耶穌也不可能按照昆蘭社團的逾越節(比猶太人官方逾越節還要晚四天)來吃最後的晚餐。也就是說,耶穌不可能在受害後四天才吃最後的晚餐。

 

(八)古埃及掌握最後晚餐的開鎖之鑰?

 

猶太人在埃及住了430年才由摩西帶出埃及。後來他們占領了迦南地,成立了自己的國家。但在公元前第八世紀末與第六世紀初,北國與南國先後亡國被擄。在流亡巴比倫期間,他們按照當地的風俗生活,包括沿用巴比倫的曆法(日落不久後的新月牙出現時開始新的一月,日落到日落為一天)。元月叫尼散,類似巴比倫的尼散努,十二月叫亞達,類似巴比倫的亞達如。這種巴比倫的陰曆成為後來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官方宗教歷。

 

但猶太人亡國被擄之前使用的曆法顯然不一樣。出埃及記第十二章記載上帝吩咐摩西和亞倫以出埃及的那月算為元月(出埃及記122)。根據十災的內容,那月當在三四月間,按照迦南地的習俗也叫亞筆月(出埃及記134,亞筆就是大麥成熟的意思,在三四月間),被擄之後改名叫尼散月。

 

摩西的時代,埃及人已經同時使用兩種曆法,陽曆與陰曆。與後來猶太人官方宗教歷(新的一月從日落不久後的新月牙出現開始,日落到日落為一天)不同的是,埃及人當時陰曆新的一月從日出前舊月牙消失時開始,每天從日出到日出。而埃及人當時的陽曆每月按30天,新年前追加五天,一年合365天,也是日出到日出算一天。陰曆是宗教歷,陽曆是民事歷。

 

(九)發現以色列失傳的古曆法

 

舊約聖經里,出埃及記與以西結書(尼散月14日)不同於利未記和民數記(尼散月15日)關於逾越節日期的記載。被擄前猶太人使用一個修改過的埃及陰曆(日出前舊月牙消失時開始新的一月,日出到日出為一天),被擄後他們使用巴比倫的陰曆(日落後不久新月牙開始新的一月,日落到日落為一天)。這種曆法的變動也導致了宗教節日的變動。

 

日出到日出算一天的話,宰殺逾越節羊羔與吃逾越節晚餐就發生在同一日(尼散月14日的下午和晚上)。日落到日落算一天的話,宰殺逾越節羊羔發生在尼散月14日(日落前),而吃逾越節晚餐就發生在尼散月15日的開始時(日落後)。這種因為曆法的轉換而導致的宗教節日的變動,也類似發生在東正教與天主教/基督教的世界。當儒略曆轉換成公曆時,東正教仍舊按照儒略曆來過聖誕節與復活節,而天主教/基督教則改用公曆了。

 

先知以西結在被擄之地鼓勵猶太同胞回到被擄前的曆法,在尼散月14日過逾越節。其中一定有部分流亡的猶太人,以及仍然居住在加利利/撒瑪利亞等地的猶太純/混血統的人,選擇尼散月14日過逾越節。

 

(十)耶穌時代以色列地是否使用失傳的猶太古曆法?

 

首當其衝沿用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的,是撒瑪利亞人。此外,一些愛色尼人,奮銳黨人,也許部分加利利人,都可能使用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

 

有四卷死海古卷描述昆蘭社團使用陰曆與陽曆。陰曆的新月正是從舊月牙消失(也就是地球/月亮/太陽連合)開始。可見,一些愛色尼人使用了被擄前的猶太古陰曆。而根據猶太史學家約瑟夫的著述,奮銳黨人也使用這種古曆法來慶祝逾越節。

 

(十一)最後晚餐的日期:福音書中隱藏的線索

 

同觀福音書(馬太福音2617,馬可福音1412-16,路加福音227-13)都特別提到在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預備逾越節的晚餐(包括在那個舉着水瓶迎面而來的很可能是愛色尼人家裡宰殺羊羔)。這是令人困擾的記載,因為如果按照猶太人官方宗教歷(新的一月從新月牙出現開始,日落到日落算一天),除酵節的第一天是尼散月15日,而預備逾越節的羊羔則是在尼散月14日下午,明顯不是同一天。除非耶穌按照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新的一月從舊月牙消失開始,日出到日出為一天),預備羊羔與吃逾越節的晚餐就落在同一天(尼散月14日)。

 

亨弗瑞斯教授認為上述三處經文正是福音書中隱藏了兩千年的線索,它們告訴我們,耶穌正是使用了當時部分愛色尼人,撒瑪利亞人,奮銳黨人等都使用的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來過逾越節。而約翰福音1155更特別強調“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來與被擄前按照猶太古曆法來過的逾越節區分開來。如此說來,約翰福音里提到猶太人的逾越節是按照被擄後的新曆法來過(耶穌最後的晚餐被稱為那個逾越節“之前”的晚餐),而同觀福音書則記載了耶穌與門徒們按照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來過逾越節。雖然用了不同的曆法,但都是真實可信的記載。

 

耶穌如果按照古曆法來過AD30年的逾越節,最後的晚餐就在星期一晚上,離開星期五太遠,也不符合福音書關於耶穌從最後晚餐到被害的細節順序。耶穌如果按照古曆法來過AD33年的逾越節,最後的晚餐就在AD33/4/1星期三晚上。

 

那麼為何耶穌要按照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來過逾越節?亨弗瑞斯教授認為,耶穌要以當年上帝向摩西宣布第一個逾越節的日期來過他受害前的逾越節,以示他是新摩西的身份。最後的晚餐上,耶穌揭開了新約,開創了人類救恩的新紀元。

 

(十二)從最後的晚餐到被釘十字架:福音書記錄的新分析

 

AD33/4/1星期三下午:門徒預備羊羔與晚餐

 

AD33/4/1星期三晚上:最後的晚餐。

 

AD33/4/2星期四天亮前:耶穌與門徒步行到客西馬尼園,耶穌在那裡禱告,被捕,被大祭司亞那審問,彼得三次不認主(第一次不認主時當在午夜後三點鐘左右,那一次的雞叫很可能不是指天明前的公雞唱曉,而指羅馬兵後半夜換防時的號鳴,亦稱雞叫,見馬可福音1335),耶穌被大祭司該亞法審問。

 

AD33/4/2星期四天亮後:猶太公會第一次審問數小時,耶穌被交給差役。

 

AD33/4/3星期五天亮後:猶太公會第二次審問定罪,耶穌被彼拉多審問,被希律審問,被彼拉多再次審問,彼拉多妻子講述星期四晚上的惡夢,殺人犯巴拉巴被釋放,耶穌被鞭打,士兵戲弄耶穌,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十字架,耶穌被釘十字架(大約九點鐘),耶穌斷氣(大約三點鐘)。

 

星期三的最後晚餐不僅符合耶穌按照被擄前的猶太古曆法來過逾越節的日期,也提供了足夠的時間讓以上所有事件發生,而且滿足了猶太公會審問死刑犯的法律程序。

 

(十三)耶穌最後時日的新重建(小結已經陸續見上,在此從略)

 

綜上所述,耶穌最後的晚餐發生在AD33/4/1星期三晚上。四月3日被釘十字架。四月5日復活。

 

AD2012/3/3,花了整整一天來小結整理,願上帝祝福每一個追尋基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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