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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查經(23):人的審判-第五號 - 大災難
送交者: theson 2008月07月02日23:35:2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啟示錄查經(22):揭開第七印後天上的景象,theson 於 2008-07-02 23:33:52
在本篇信息中,我的負擔重在說到大災難。啟示錄八章十三節說,『我又看見,並
聽見一隻鷹在天空頂點飛著,大聲說,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由於這號聲,住
在地上的人,禍哉,禍哉,禍哉。』末三號將是大災難(太二四21)末後的三樣災
禍,(啟九12,十一14,)大災難要發生在第七十個七後半(但九27)的三年半,
(但七25,十二7,啟十二14,)就是四十二個月,(啟十一2,十三5,)或一千二
百六十天。(啟十一3,十二6。)

壹 大災難的開始

許多基督徒以為大災難要持續七年。他們所以這樣相信,是因為他們讀聖經漫不經
心,且照著傳統來領會。但聖經的話是非常精確的,我們必須有啟示的光來明白。
聖經里沒有一個多餘的字,字字都有意義,且都精確。

我們現在來看但以理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二十四節說,『為你本國之民,和你
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
象和豫言,並膏至聖者。』這裡的本國之民,是指但以理的本國之民,聖城是指耶
路撒冷。按照聖經,這裡所說的七,不是指七天,而是指七年。你若說這裡的七十
個七是七十個七天,你絕不會對這段話有正確的解釋。

二十五節說,『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
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
新建造。』這裡說到『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二十六節接著說,『過了六十
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乃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
必如流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受膏者『被剪除,』
是指著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城和聖所被毀滅,是指主後七十年,提多的軍隊毀滅
了聖殿和耶路撒冷城。

二十七節結束說,『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
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
的結局。』這裡說,一七之內,那王要堅定盟約;一七之半,就是三年半之後,他
要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這就是說他要終止對神的敬拜。

這七十個七構成了四百九十年,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出令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
時候開始。(尼一1,二l。)頭七個七的四十九年,是為著完成耶路撒冷街道與城
牆的重建。從這以後一直到基督被人『剪除,』共是六十二個七,即四百三十四年。
第六十九個七過了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是懸空的。到末了,末一個七,就是最後
的七年要來到。這就是大災難被認為有七年的原因。

現在我們要來看,這一個觀念並不準確。末七,就是最後七年,是敵基督與猶太人
立約的時期。在這七年的前半,敵基督對猶太人還很友善;但是在三年半之後,他
的態度改變了。先前他雖然同意猶太人能在殿裡獻祭敬拜神,此時他卻改變態度,
高舉自己為神,在殿中立自己的像,強迫人拜他和他的像。然後他就開始苦待猶太
人。因此,這七年的前一半,不會是災難的時期,因為在這期間,敵基督對猶太人
還很友善。按照但以理九章二十七節,『一七之半,』敵基督『必使祭祀與供獻止
息,』命猶太人停止向神敬拜和獻祭。敵基督也要在聖地立那行毀壞的可憎之物。
按照啟示錄,那行毀壞的可憎之物,將是敵基督的像,立在殿裡當作偶像。

現在我們轉到馬太二十四章,這一章也說到大災難這事。在十五節主耶穌說,『你
們看見那藉著申言者但以理所說,行毀壞的可憎之物站在聖地。』這事發生在甚麼
時候?不是在這七年的初期,乃是在這七年的中間,那時敵基督要停止對神的敬拜,
高舉自已為神,將自己的像放在殿裡,這在神眼中乃是可憎之物。接著在二十一節
主豫言說,『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這樣的災難,就是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都
未曾發生過,將來也絕不會發生。』從這裡我們看見,大災難是從末七的中間開始,
只有三年半的時間。傳統的教訓說大災難有七年是不正確的,我們不該遵循。傳統
的教訓並沒有正確的資料可供研讀豫言的參考。那些持守傳統教訓,說大災難有七
年的人,忽略了這點:乃是在那七年的中間,敵基督改變態度,因而帶進大災難,
共有三年半之久,就是末了一個七的後半。

我們也需要來看啟示錄十二章里的一些經節。五至六節說,『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
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他的寶座那裡去了。婦人就逃到
曠野,在那裡有神給她豫備的地方,使她在那裡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一千二
百六十天就等於三年半。男孩子被提之後,有三年半的期間,就是第七十個七的後
半,那時也是敵基督的像立在聖殿中的時候。接著,七至十三節啟示出天上有了爭
戰,大龍和它的使者要從天上被摔到地上,龍要逼迫那生男孩子的婦人。十四節說,
『於是有大鷹的兩個翅膀賜給婦人,叫她能飛到曠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
她在那裡被養活一年、二年、半年。』這裡的『一年、二年、半年,』是指最後的
三年半。從這段經節里我們看見,在這七年的後半開始時,撒但要從天上被摔到地
上。這也證明了,嚴格說來,大災難只有三年半,並不是七年。

啟示錄十一章二節,是這點進一步的證明;『但殿外的院子,要丟棄不量,因為這
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這節告訴我們,外邦人要踐踏耶
路撒冷城四十二個月。這些踐踏聖城的外邦人,就是敵基督和他的軍隊。這與但以
理九章的豫言相合,那裡說到敵基督毀約,高舉自己為神,並且命令人拜他。那時
也是他踐踏聖城的時刻。這事要發生在大災難的時候。所以大災難是開始於末了三
年半的開頭,那時撒但要從天上被摔到地上。我們已經看過,這一點在十二章里講
得很清楚。

貳 撒但從天落到地上

有了這些作為背景,我們現在看第五號。啟示錄九章一節說,『第五位天使吹號,
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這裡的星是指撒但,他
要從天上摔到地上。天使被比喻作星。(伯三八7,啟十二4。)撒但是天使長,原
是明亮之星。(賽十四12。)他在路加十章十八節已經受了審判。在啟示錄九章這
里以及十二章九至十節,乃是那審判的執行。無底坑就是鬼的住處。(路八31。)


撒但從天落到地上,是在甚麼時候?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在十二章。那一章啟示,男
孩子被提到天上後,要與撒但爭戰,好像對他說,『撒但,我們到這裡來了。這裡
沒有你的地方,你要被摔下去。』按照這一章,撒但要在末了的三年半開始時,從
天上落下去。我們已經指出,這一點強有力的證明,大災難的開始,不會早過這時,
因為在此以前,撒但仍在天上。

撒但從天上落到地上後,有無底坑的鑰匙賜給他,使他可以打開無底坑,放出那些
被鬼附的蝗蟲,叫人受痛苦五個月。

參 蝗蟲

大災難最嚴重的災禍要開始於吹第五枝號時的頭一樣災禍;在這之前有第六印和頭
四號,為時很短,乃是大災難的起頭。第六印是超自然的災害,頭四號是對地、海、
江河和天象的審判。頭四號雖然很厲害,卻不直接傷害人。那接著來的災禍,要直
接使人受痛苦。在第五號以前,人沒有直接被摸著,只有地、海、江河和天象直接
被毀壞。這些可算是要來之大災難的前奏。神對地、海、眾水、諸天的審判,是對
人的警告。到了第五號的時候,人就要直接受痛苦。

三至五節說,『有蝗蟲從煙中出來飛到地上,有能力賜給他們,好像地上蠍子的能
力。又有話吩咐它們,不可傷害地上的草,和各樣的青物,並各樣的樹木,惟獨可
以傷害額上沒有神印記的人。但不許蝗蟲害死他們,只叫他們受痛苦五個月,這痛
苦就像蠍子螫人的痛苦一樣。』這裡的蝗蟲與出埃及十章十二至十五節的蝗蟲不同,
因為這裡的蝗蟲尾巴像蠍子,有毒刺,能傷人。(啟九10。)它們必是被鬼附的,
因它們是從鬼的住處無底坑所冒出的煙里飛出來的。(啟九2。)頭四號的災害沒有
直接臨到人,後三號的災禍卻直接臨到人。惟有額上受了神印記的以色列人才不被
鬼附的蝗蟲所害。(啟七3~8。)

在七至十節,我們看見蝗蟲的特徵。本章七節、九節與約珥二章四至五節、二十五
節,一章六節非常類似,都是論到以色列人的話。這話,同著以色列人必須受神的
印記(啟七3~8)以逃避蝗蟲傷害的事實,也許指明第五號的災禍,是特別要臨到
以色列人的。七節說,『蝗蟲的樣子好像豫備出戰的馬,頭上好像戴著冠冕,彷佛
是金的,臉面像人的臉面。』這些蝗蟲好像一支軍隊,和約珥書裡題到的蝗蟲相似。
約珥書那裡說,神要差遣一支蝗蟲軍隊。雖然啟示錄九章里的蝗蟲並不就是約珥書
里的蝗蟲,兩者卻是相關的。蝗蟲的形狀好像豫備出戰的馬,頭上戴的好像金冠冕,
它們的頭髮像女人的頭髮,牙齒像獅子的牙齒。(啟九8。)它們胸前的甲好像鐵甲,
並且『翅膀的聲音』好像『許多車馬奔跑上陣的聲音。』(啟九9。)

十節說它們『尾巴像蠍子,又有毒刺。』在聖經中,蠍子表徵鬼,就是跟隨撒但的
邪靈。在路加十章十九節主說,『看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
並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我們在基督里的信徒,已經勝過了蠍子,就是撒但屬鬼
的僕役。十節也說,『尾巴有能力傷人五個月。』儘管第一樣災禍的痛苦要直接傷
害人,神仍然把時間限制為五個月。這個痛苦重到一個地步,甚至『在那些日子,
人要求死,卻絕不得死;切望要死,死卻遠避他們。』(啟九6。)在這五個月裡,
所有被這些可怕的、鬼附的蝗蟲所折磨的人,都寧願死。這種災禍之劇,必是地大
震動、日頭變為黑暗所比不上的。這是八章十三節天空頂點的鷹所宣告,三樣災禍
中的頭一樣。

肆 敵基督

關於蝗蟲,十一節說,『有無底坑的使者作王管轄它們;他的名,希伯來話叫亞巴
頓,希利尼話叫亞玻倫。』無底坑的使者就是獸,也就是敵基督,他要從無底坑裡
上來。(啟十一7,十七8。)按希伯來話,無底坑的使者名叫亞巴頓,原文意毀壞,
與約伯記二十六章六節,二十八章二十二節,箴言十五章十一節和合本中之滅亡、
滅沒同。按希利尼話,他的名字是亞玻倫,原文意毀壞者。敵基督是毀壞者,要行
許多毀壞的事。(但八23~25。)

敵基督是一個很特殊的人物,他是兩個人物的合成體,一是該撒尼羅的靈,加上羅
馬帝國另一個該撒的身體。尼羅從第一世紀開始逼迫基督徒,他的靈就是那留在無
底坑裡的靈,直到有一天,這靈被放了出來,進到另一個該撒的身體裡。這個該撒
將要被殺,並憑該撒尼羅的靈復甦。這就是敵基督。再後撒但要放出蝗蟲,在那獸
的統帥下組成一支軍隊;獸就是敵基督,他是這支軍隊的王。這些蝗蟲要使那些額
上沒有神印記的人,受痛苦五個月。
照著聖經,宇宙由三部分組成:諸天、地與地底下的部分。(腓二10。)大災難開
始的時候,亦即末了七年的前一半結束後,撒但要從天上被摔到地上;同時,敵基
督,就是那些鬼附、屬鬼魔之蝗蟲的王,要從無底坑裡被釋放,上來與撒但相會。
這樣,鬼魔的靈便與鬼魔的人相遇。撒但是從上而下,敵基督是從下而上,雖然他
們來自不同的方向,卻有同一個目標,就是叫神所造的人受痛苦。這兩個人物要來
到一起,共同合作,盡其所能的使人受苦。以後我們讀到十三章和十七章時,還要
更詳細的來看這個敵基督。

我們已經看見,大災難要持續三年半之久。在大災難的起頭,有第六印與頭四號的
超自然災難。按照馬太二十四章二十二節,大災難要限於一段短時間,是從敵基督
在聖殿立了行毀壞的可憎之物以後開始的。

大災難來到時,你在那裡?不要說,『只要我是屬天的子民,我就平安無事。』我
們是神的屬天子民,我們沒有那在蒙揀選之以色列遺民身上的印記。屬天的子民不
該留在那裡,因為神沒有意思把我們留在地上,和以色列遺民在一起。神的心意,
是要把我們提到諸天之上。然而,我們若要被提到諸天之上,必須達到一個條件-我
們必須成熟。神對待以色列人的方式和對待信徒的方式不同。我若是以色列人,可
能去呼求神,也許他憐憫我,在我額上印個印記,然後在大災難的時候,我就會蒙
保守。但神卻不印信徒,反而把他們提走到諸天之上。但要被提,他們必須成熟。


在本篇信息中,我的負擔是要指出大災難要在何時開始,以及怎麼開始。我們已經
看見,撒但要從天上被摔到地上,得著鑰匙打開無底坑,放出那些鬼附的蝗蟲。就
在同時,那獸,就是敵基督,也是蝗蟲的王,要從無底坑裡出來。這蝗蟲的軍隊要
使人受痛苦五個月。這個痛苦非常之重,以致人想要死,死卻遠避他們。今天的人
尋求避開死,死卻緊追著他們。到那時候,他們想死,死卻躲避他們,那時是何等
的痛苦!這是何等大的災難!然而這只是第一樣災禍,只是大災難最嚴重災禍的開
始,另外兩個災禍還沒有來到。

後三枝號的三樣災禍,構成大災難最嚴重的災禍。第一樣災禍是第五號,第二樣災
禍是第六號,末一樣災禍是第七號的七碗。這三樣災禍,都在極嚴肅的情況下介紹
出來。我們已經看見,八章十三節說,『三位天使要吹那其餘的號,由於這號聲,
住在地上的人,禍哉,禍哉,禍哉。』啟示錄九章十二節說,『第一樣災禍過去了,
看哪,以後還有兩樣災禍要來。』最後,十一章十四節介紹末一樣災禍說,『第二
樣災禍過去,看哪,第三樣災禍快來了。』第六印與頭四號,只不過是大災難之痛
苦的前奏。

這末三號的災禍,連同第六印以及頭四號的超自然災害,要成為那臨到普天下,試
煉一切住在地上之人的試煉。(啟三10)主曾應許非拉鐵非召會說,他要保守他們
免去這試煉的時候。你若要蒙保守,免去這個試煉的時候,就得豫備好,從地上被
提。我們談論到主的回來與聖徒的被提,不該輕率。按照主純正的話,我們若想要
在大災難之前被提,就必須成熟,準備讓他把我們從地上提去。我們若成熟並豫備
好,地上無論發生甚麼事,就都不會影響我們。讚美主,我們有逃脫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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