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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討論: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送交者: 方周 2005年09月17日05:20:2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送交者: 方周 2005年9月10日20:31:04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上周末在福音營和一個很熟悉的福音朋友聊天,他說他想不通,神為什麼允許一個

人只要信主了,就可以為所欲為而不受懲罰。當我告訴這不是聖經的教導,我們基

督徒在末日仍然要面臨神的審判時,他表示難以相信。因為他來教會已經有一段時

間了,也聽過很多次道了,卻從來沒有聽到過神要按照我們的行為來審判我們。

這不怪他。

今天,很多地方只講因信稱義,不講因行稱義;只講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不講基

督台前的審判;只講主的伶憫,不講主的公義;只講主的愛和寶血,不講主是烈火;

只講主的救恩,不講主的要求。致使許多信徒缺少敬畏主的心,膽大妄為,行事為

人和不信主時沒有什麼兩樣,在言語和行為上因沒有主的見證而絆倒人。

基督必須要有好行為,這是聖經上講得清清楚楚的。

我們的主是這樣說的。在啟示錄,主寫給小亞細亞的七個教會的信里,主一共說了

五次:“我知道你們的行為”,一次“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一次“我

見你們的行為”。

使徒約翰是這樣說的,“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

為和誠實上。”

使徒彼得是這樣說的,“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

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鑑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使徒雅各是這樣說的,“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

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使徒保羅是這樣說的,“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

主還將我們的行為與父的榮耀聯繫起來,“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

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主在這裡沒有說我們的禱告、

我們的聚會、我們的分享,而是說我們的好行為使人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基督的行為何等重要。

主要按照的我們的行為來審判我們,這也是聖經上講得清清楚楚的。我們的主用許

多比喻來說明,他回來的時候,要按照我們的行為或責備、或賞賜。他還說:“人

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彼得稱我們的主是那“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他還說“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保羅說的更加清楚,“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

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雅各則將我們的行為

和稱義聯繫起來了,“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

這兩天彩虹經歷了許多風風雨雨,弟兄姐妹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彼此之間也造成

傷害。這些的行為不榮耀主,對我們自己也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如果主來到彩虹,

他會有什麼感覺呢?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被掛在木頭上。當初是我們的手把他釘了十

字架,如今我們硬著頸項離棄他,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了。城之兄說得中肯,

“明天是主日了,我感覺到主的心在淌血,看見他自己的孩子們如此相爭。真的很

痛心。”

弟兄姐妹,彼此饒恕吧,不然我們明天怎麼去見主呢。特別是如果明天有掰餅聚會

的話,我們怎麼和主交流呢?我們若有得罪主、得罪弟兄姐妹的地方,那就悔真心

悔改、求主赦免吧。“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

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也向大家提出個挑戰:你願意為得罪你、傷害你的弟兄姐妹禱告,求主賜福、恩待、

得着、充滿他們,並更多使用他們為主做工,更多得着主的榮耀嗎?讓我們今夜為

他們禱告。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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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沒怎麼上來:)

送交者: 白鴿子 2005年9月11日00:12:39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由 方周 於 2005年9月10日20:31:04:


幾撥弟兄姐妹不約而同在請我吃飯,我把在彩虹的
不高興全倒給他們了。而現在已不存在傷害、鬱悶!

如果有感到被白鴿子得罪的弟兄或姐妹,希望你乘
天黑前原諒,原諒不了的話呢我祈禱上帝親自安慰
你並且賜予你心中無人可以奪走的喜樂!

確實感到受傷的話,千萬不要壓抑憤怒。否則它會
導致你身體受損。如果想罵人或揍人一頓解氣和心
理平衡的,朝我來吧:))

願主的靈大大運行在彩虹,使弟兄姐妹相愛合一的
心日漸增長,願天父因我們彼此同心而感到喜樂和
滿足。

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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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好,反正這幾天,我個人沒覺得被誰得罪著,

送交者: candle 2005年9月11日07:28:13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由 方周 於 2005年9月10日20:31:04:


不知道要饒恕誰.方大鍋啊,您幫俺找找誰被俺狼牙棒打得起不來了,讓他/她好好饒
恕俺.再問問打著的地兒是不是都是膿瘡該打,這麼著的,您還得摁著他們的頭上俺這
兒送大禮兒感謝俺.俺這就找把太師椅坐上,等著進貢.:)嗯,再把大青牛牽上,要是有
來者不善的瘟瘟兒牙齜著咬我,就叫大青牛叉了出去.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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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你個人意見。不是教會正統。

送交者: 閃 2005年9月11日14:25:40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由 方周 於 2005年9月10日20:31:04:


咱為這個因行為稱義的問題挨了多少批判了。

老兄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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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這不是把俺往火坑裡推嗎?

送交者: 方周 2005年9月11日17:11:25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這只是你個人意見。不是教會正統。 由 閃 於 2005年9月11日14:25:40:


把什麼俺的意見和教會的傳統對立起來,那俺不是異端是什麼?再說,那白紙黑字

不是俺自己的話,都是聖經里寫的,難道咱倆的聖經不一樣?

話說回來,俺的確覺得教會的傳統似乎很怕講雅各所說的因行為稱義。講來講去,

只停在對行為的解釋上,很少講稱義的層面。俺堅決相信,基督徒因信在白色大寶

座前稱義,因行在基督審判台前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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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們!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9月11日16:42:06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由 方周 於 2005年9月10日20:31:04:


這是我上回所以要提出神的愛是“有條件”的意思。
現代教會的福音信息的確部分扭曲了因信稱義的意思。
基督徒反律法主義是對的,但是跑到另一個極端,變成無律法主義,也是同樣錯誤
的。可惜我們似乎都忽略了這個。(我們都太忽略神聖潔公義的那面,而只喜歡神恩
慈伶憫的那面。)
我們都只愛講只要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好了,就是基督徒了。
可是我們都太少傳講“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
的人才能進去”這個信息。
為什麼?因為我們害怕人聽了,就不來教會了。

有本書的書名:
When People Are Big and God Is Small
就是說,現代福音訊息很多是怕得罪人甚於怕得罪神。
其實,這是沒有把神的屬性看清楚。
以為神是一個蘋果派,可以選其中的一塊來吃就好了。

有個神學家說:神的每一個屬性都有他的每一個屬性。什麼意思?
神的慈愛是公義的慈愛,是聖潔的慈愛,是智慧的慈愛,也是有主權的慈愛。
神的公義是慈愛的公義,是聖潔的公義,是智慧的公義,也是有主權的公義。
......
(以下自行取代)

我上次說,我們不可能只挑一個我們喜歡的屬性,然後躲在這個屬性之後來看我們
的神。
弟兄姊妹們,我們真的要復興神的教會,就從我們自己的教會開始,把因信稱義的
道理講清楚,也就是把信心悔改的道理講清楚。
然後,神的羊就會自動跑到羊圈中。不要怕得罪人。
(我不是說要把福音講得令人討厭。而是說用溫柔的語言,不斷地邀請、吩咐人來悔
改;真理不能打折扣,但是態度一定要對,也要找能切入後現代人心理的一些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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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好,阿們!

送交者: 82fz 2005年9月12日05:08:55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願彩虹成為主所喜悅的居所 由 方周 於 2005年9月10日20:31:04:

“今天,很多地方只講因信稱義,不講因行稱義;只講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不講
基督台前的審判;只講主的伶憫,不講主的公義;只講主的愛和寶血,不講主是烈
火;只講主的救恩,不講主的要求。致使許多信徒缺少敬畏主的心,膽大妄為,行
事為人和不信主時沒有什麼兩樣,在言語和行為上因沒有主的見證而絆倒人。 ”


當然,首先因信稱義是前提,有了因信稱義,才談得上“因行稱義”。所以這裡的
“因行稱義”,只對信徒而言,指因行在基督審判台前的稱義。“這樣看來,人稱
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各是這樣教導我們的。儘管聖經上沒有“因行
稱義”之詞,以這段經文可知,“因行稱義”不是沒有根據的。

我個人也認為,上述講道的偏執在一些地方是存在的。因此使得一些信徒認為,只
要信了就萬事大吉了,入天國的鑰匙就到手了。因此可以高枕無憂,不盡個人的努
力,不管自己的行為,沒有生命的改變,沒有好的見證,行事為人同於世人,這又
如何“讓世人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呢?

這些信徒他們認為自己最聰明,因為地上的、天上的、現今的和永恆的,都占有了。
因為這一切來得太容易了,只要說句“我信”,做個決志,參加洗禮,就全都有了,
然後就是等待著神的恩典臨到我。什麼讀經禱告、屬靈生命成長、傳福音、見證主
名,與我無關。反正我和你一樣進天國,也許你在天國里有個職位,我作我的老百
姓,永恆地自在省心。

我想這不是一個真正基督徒應有的態度。這樣的人不能說他們真的信了,最多只是
不否認神的存在而已,“如果神你真的存在的話,我也不失機會。”

當然這不能完全怪信徒自己,和教會的教導有關,尤其對我們這些從前沒有接觸過
福音的大陸人。

這樣的信徒“行事為人和不信主時沒有什麼兩樣,在言語和行為上因沒有主的見證
而絆倒人。”甚至行事為人的見證還不如一些非基督徒,因為按比例講,去教會的
人和不去教會的人,在原先的好壞人品上並無區別。

我就曾經聽到幾位慕道友講,“基督徒的行為還不如不是基督徒的”,“這種人也
作基督徒?他作我就不作”,“我來教會這麼長時間,有困難時沒有一個基督徒幫助
我,幫助我的還都是一些社會上的朋友”,“基督徒做了壞事更不怕,一句‘饒恕
我,主啊!’就全然心安理得了”。。。慕道朋友的這些意見,當然都來自我們這
些基督徒日常的生活見證上。如果我們基督徒沒有好的見證,去見證主的名,榮耀
主的主,又如何去傳揚主的名?如果因為我們基督徒的言語和行為而絆倒人,我們不
就是千古罪人嗎?

DXJM們讓我們作“不僅被召,而且被選”上的基督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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