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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安:衝破怪圈見真實(第三版)
送交者: huang45 2002年05月11日00:10: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衝破怪圈見真實(第三版)

               高大安


  怪圈本來是一種錯覺圖畫,即“現實中不可能圖形”,常被用來輔助邏輯學論證,其中最典型的一例是,畫中有一人沿一條環狀樓道不斷向上走,先向東後向南又向西再向北攀登一周后,竟然回到低處的原起點。這種與現實中簡明常識相違背的描述,在哲學上也被稱為悖論、佯謬等,泛指那些難以自圓其說、自相矛盾、自指後不再成立的命題。怪圈即悖論的產生,往往是因為人們在思想中把不同層次的存在混為一談。例如上述那類圖畫,雖然利用人的視覺習慣造出了立體感,但實質上它只是處於二維層次的平面圖,用來表示三維層次的立體實況就容易產生混亂,就好象普通世界地圖不如地球儀準確、直觀一樣。多種多樣的思想怪圈阻擋了人們對世界和自我的認識,甚至還可能把人誘入否定客觀存在、崇尚“唯心”、“唯我”的迷誤。而當我們運用劃分存在層次的方法讓思想衝破怪圈,就可以劈開混沌初步認識到真實完美的本體存在。下面就列舉並破解一些哲學方面的怪圈悖論,直到推導出總體認識上的結論。

  “一切都是運動變化的”這句話本身是不是也可變化,比如變為“一切都不是運動變化的”?這個悖論的產生是因為把實物層次的存在與思維層次的存在混為一談。在“一切都是運動變化的”這一命題中,“一切”這個詞的含義只應該限定為是指一切實物層次的存在,即一切能用人的肉體感官直接或間接接觸到的存在(間接接觸包括用科學儀器探測),例如電磁波、聲波、微觀粒子、宏觀物體、重力場等等,它們確實是運動變化的。而“一切都是運動變化的”這句話,準確表達一下應該是“一切實物都是運動變化的”這句話,它是人對實物世界的總體認識,是思維層次的存在,它所代表的客觀存在乃是實物世界的基本法則,如同對立統一規律一樣,在實物宇宙存在期間是絕對不變的。這些“靜”的存在,人們只能用思想接觸到它們。當然,需要指出的是,並不是一切思維層次的抽象存在都是靜止不變的,例如在物理學以外的社會學領域,“市場”這個名詞概念的內涵就是經常變化的,等等。

  一頭牛向前走,獵人從牛的後面向它射擊。此時一位數學家對獵人說:“子彈永遠不會打到牛的身上,原理如下:槍口在A點,牛在B點,子彈的速度無論多麼快,從A點飛到B點也需要一段時間。而在這一段時間裡,牛的速度無論多麼慢,也已經從B點向前移動到C點。同理,子彈從B點飛到C點又需要一段時間,而牛則又在此時間內從C點向前移動到D點。以此類推,子彈只會不斷靠近牛,永遠不會擊穿牛”。實際情況是:槍響後牛應聲倒地。在這一則所謂“芝諾悖論”中,那位數學家的推理過程是正確的,但他錯把實物層次具體存在的牛與思維層次數學抽象的“點”混為一談,從而忽略了現實中的質變臨界值。數學中所謂“點”是個抽象概念,既可以把牛看成是一個“點”,也可以把牛看成是由無限多個“點”構成的集合。現實中的情況是:牛在分子這一微觀層次上是由有限多個分子構成的(在原子微觀層次上只是原子的個數會多一些),如果不發生化學反應,則子彈表層分子與牛體分子之間確實不會接觸到“親密無間”的程度,但是,當子彈與牛不斷靠近達到超短距離後,子彈的衝力與分子間的排斥力同時發揮作用,牛體中靠近子彈的分子就不能繼續與牛整體向前行走的速度保持同步,而是只好按照子彈前進的速度紛紛避開子彈分子,於是子彈就擊穿牛體。當然,需要指出的是,思維與實物並非總是互相矛盾的,如果改用T=S/(V1-V2)這個公式或者利用微積分來計算,兩個抽象的“點”也能重合。

  研究量子力學的某些人士認為,“客觀存在以自身固有的狀態獨立於人的意識之外”這一觀點是錯誤的,因為在微觀世界中,每一現象的產生都是觀察者與被觀察對象互相作用的結果。可是在人們熟知的宏觀世界,為什麼任何人閉着眼睛用頭撞地球都會有同樣的結果呢?其實那些認為“萬物由心造”的人士犯了一個邏輯錯誤:把人的意識這一思維層次的存在與被觀測對象這一實物層次的存在混為一談了,就如同認為“對於聽不懂音樂的人來說根本就不存在空氣振動波”,就如同認為“一台尚未安裝任何軟件的電腦根本就沒有電子元件”。在研究微觀世界的過程中,為了突破肉體感官的局限人們就造出各類科學儀器,為了彌補科學儀器的不足人們就運用推理和想象,於是就產生科學理論。但無論如何,在微觀世界與被觀測實物直接相互作用的只能是科學儀器本身,例如隧道掃描顯微鏡、正負電子對撞機器等,不是人的肉體感官,更不是人的意識。所以,儘管有時儀器干擾被觀測實物的固有自然狀態,從而令觀測結果難以精確描述,但絕對不是人的意識直接作用於被觀測對象才產生科學現象,“測不準”往往是因為“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

  某一天,有一位姓虛名無的虛無先生對眾人說道:“雖然萬事萬物都各自存在着,但究其根源,它們都沒有自己獨立的真實性,它們都是‘空’的。比如我身後的這棵樹,你們都認為它是一棵實實在在的樹,但是稍加分析就會明白,它只不過是連接在一起的樹根、樹幹、樹皮、樹枝、樹葉,其中的每一部分都不是樹,所以,你們並不能實際看到、摸到‘樹’,‘樹’並不是可以獨立存在的實體。繼續分析下去,樹根、樹幹、樹皮、樹枝、樹葉又都不是可以獨立存在的實體,它們依賴植物細胞和植物纖維才能構成。以此類推,細胞和纖維依賴分子構成,分子依賴原子構成,原子依賴原子核與電子構成,等等。那麼,這棵樹到底是什麼呢?原來只是‘空’啊。”剛說到此,眾人中突然走出一人伸手一掌打在虛無先生的臉上,然後收回手對眾人說:“我剛才沒有打人,只是打了一堆原子和‘空’啊!”上面這則悖論的產生,是由於那位虛無先生把整體與部分兩個層次的存在混為一談了。難道文字的任何排列都會成為一篇文章嗎?難道七個音符的任何組合都會成為一部曲譜嗎?難道黑白子的任何擺放都會成為一局圍棋嗎?正確的道理是:整體不是簡單等於部分之和,而是大於部分之和,整體有自己獨立的性質。雖然都是由分子組成身體,但人就是人,驢就是驢,兩者各有自己的性質。再說,“虛無”與“空”作為一種最抽象的意義本身也是一種存在,也就是說,如果有一種東西“什麼也不是”甚至不是它本身,那麼它就是“虛無”。

  據說科學家愛因斯坦說過這樣一句話:“月亮在沒人觀看時是不存在的”。當然,如果沒有人,那麼“月是故鄉明”之類的詩情畫意確實是不存在的。可是,難道所有人都不看月亮就會使地球失去它自己的衛星?從這個悖論可以看出,即使是愛因斯坦這樣的偉人,也有把不同層次的存在混為一談的時候。比如他認為,由於每個觀察者所處的空間位置和運動狀態不同,任何兩件事的發生也就無所謂“同時”或“不同時”,宇宙中發生的事件都無所謂“過去、現在、將來”。在此,他又一次把某一事件所發出的影響力與這一事件本身混為一談了。例如8點整太陽爆發耀斑,8點零8分亮光影響地球,8點30分亮光影響木星,但事實上事件就是8點整發生的。電磁波的速度不可能是宇宙中運動速度的極限,當觀察者用更快的目光觀察宇宙時,任何兩件事的實際先後順序也就一目了然了,相對論也就顯示出自身適用範圍的局限性。能否這樣設想一下:假如一位成年人乘坐超“光”速飛船從地球出發,他可能會看到地球上過去發生的事情的影象,並且他身體的生理運動也可能出現與地球上的人不同的情況,但是他不能實實在在回到過去的地球改變世界歷史,沒有辦法阻止某一位歷史人物出生,也沒有辦法殺死幼年的自己。

  地球人類是一種極特殊的智慧生命,不僅在所有地球生物中後來居上,而且也是宇宙中的精華。也就是說,在所有地球生物中,惟獨人類有可能靠自己的智慧生存到地球壽命終結以後。甚至可以說,人類還有可能以靈魂的方式生存到實物宇宙壽命終結以後,因為自覺、自由的自我意識能夠想象實物以外的存在就已經證明人有靈魂。但是有人認為,能夠孕育出地球人類這種優秀兒女的“大自然”卻只是一種沒有自覺意志的低級存在。在“大自然”面前所知甚少的人類怎麼竟然敢反過來說“大自然”比自己低級呢?這個悖論的產生是因為把自有的存在與後有的存在混為一談。所謂“大自然”是指一種自有永有的無限存在,因為自己而有自己,是一切有限存在的總根源。而看得見的山川、大地、日月、星系與看不見的物理定律等都只是有起始有終結的存在,都不是因為自己而有自己的存在。所以,真正意義上的“大自然”一定有着比人類更大的自覺智能,他只能是基督教中所說的聖三位一體的神,是分則為三、合則為一的光。

  全能的神能否造出一塊連他自己也舉不起來的石頭?完美的造物主為何創造出不盡如人意的世界?這兩個悖論的產生是因為把死板與靈活混為一談,把有限與無限混為一談。神是一位有着自由意志的活的靈,當他願意讓某個矛刺穿某個盾時事情就這樣成,當他願意讓這個盾擋住這個矛時事情又那樣成,所以他的矛能刺穿任何盾,他的盾能擋住任何矛。同理,當神自己限定自己的能力時就舉不起來某一塊被造出的石頭,當神超出自己的限定時則又能舉起這同一塊石頭,他能造出和舉起任何一塊石頭。人類頭腦中的邏輯是後天形成的、有限的、不完全的,例如,人們即使看到過億億隻黑烏鴉也不敢說“凡是烏鴉都是黑色的”,因為仍有新發現一隻白色烏鴉的可能。神的智慧是自足的、無限的、完全的,如果有人說天也有邊界那麼請問天邊以外又是什麼呢?在初等數學中,任何一個有限大的有理數除以無窮大都等於零,同理,人用自己有限理解能力中的善惡標準論斷造物主是幼稚可笑的。在神看來,太陽不過是星星之火,實物宇宙的長壽命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瞬間。而人只能在有限的封閉的範圍內了解循環式的因果關係,又有什麼資格認為自己安排萬事萬物會比神更公正呢?如果一個人生來就瞎眼,那麼他在得醫治見光明以前僅憑聽別人說話是不會明白世界的真實景象的,人不理解聖經也是如此。只有人人都尊神的名為聖才有人與人的真正平等,只有人人都把自己的自由限定在神的律法之內才有人與人的相親相愛,只有神是永遠都正確的。

  破解了前面提到的各種哲學悖論,我們的思想也就衝破了重重怪圈,可以簡要得出以下認識:

  神原本就如耶穌基督所說是聖父、聖子、聖靈合而為一的主,因為自己而有自己,是唯一自有的存在,在神存在以前就存在的只有神本身,神一直活到永遠。聖三位一體的神是唯一全智全能的存在,在自己的裡面存在,又在自己的外面存在,只能自己限定自己,又可以超出自己的限定。聖三位一體的神是唯一掌管全部權柄的存在,在創造出與自己不同的存在以前只相對於自己而存在,在創造出與自己不同的存在以後高過大過一切被創造出的存在。神先在自己腳下創造出靜,後在靜的裡面創造出實物,再後又在實物的裡面創造出有靈的活人。靜就是絕對不動的存在,是實物生成以前的宇宙,是預定的實物運動變化的規律,例如相對論所揭示的能量與質量互相轉化定律等等,人們不能用自己的肉體感官直接接觸到它們,也不能用科學儀器使自己的肉體感官間接接觸到它們,只能用自己的思想發現它們。實物就是受靜的限定運動變化的存在,例如電磁波、聲波、微觀粒子、宏觀物體、重力場等等,人們能用自己的肉體感官直接接觸到它們,也能用科學儀器使自己的肉體感官間接接觸到它們。人就是聖三位一體的神仿照他自己創造出的存在,眾人依靠聖子與聖靈成為聖父永愛的兒女。


  (高大安,男,一九六三年八月一日上午十時出生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得耳布爾鎮。)

http://bj2.netsh.com/bbs/92206/messages/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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