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流争议
“亚流主义”(Arianism)一词源自亚流(Arius)这个人的名字﹐他是亚力山太教区的长老﹐其观点在主后325年的尼西亚大会(Council of Nicea)上被定罪﹐死于主后336年。亚流教导说﹐子神是父神在某个时刻所创造的﹐而在那个时刻以前﹐子神是不存在的﹐圣灵也不存在﹐只有父神存在。因此之故﹐子神虽然是天上的实存﹐比其他受造之物在更久远以前就已存在﹐而且也比其他受造之物伟大得多﹐但在所有的属性上﹐祂仍然不能与父神相等 即使我们可以说祂在本质上 “像父神一样”或 “与父神相似”﹐但却不能说祂与父神有 “同一本质”。
亚流主义的观点非常倚赖那些说到基督是神的 “独生”(only begotten)子的经文(约1: 14; 3: 16, 18﹔约一4: 9)。他们推理说﹐如果基督是父神所 “生”的﹐那就表示他必定是由父神带进而存在的(因为在人类经验里﹐ “生”这个字是说到孕育孩子过程中的父亲角色)。他们进一步倚赖的经文是歌罗西书1:15﹕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在一切受造物中的首生者。”(直译﹐和合本译作 “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首生者”的意思岂不是表示子神乃是由父神在某个时刻带进而存在的吗﹖(注24)如果这在子神方面是真的话﹐那么在圣灵方面也一定是真的了。
但是这些经文并没有要求我们采信亚流主义的立场。歌罗西书1: 15称基督为 “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这句话最好理解为基督具有 “首生者”的权利或特权——也就是说﹐根据圣经的用法或习惯﹐这是家庭中的领导权或权柄(请注意﹐希伯来书12: 16说到以扫卖了他 “长子的名分”﹐即他 “首生者的地位”﹐所用的这个希腊文字prototokia﹐与歌罗西书1: 15中的 “首生的”prototokos一字﹐是同源字)。所以歌罗西书1: 15的意思是﹐对于整个受造的世界而言﹐基督具有权柄和统治的特权﹐是属于 “首生者”的特权。NIV将之译为﹕ “在一切受造物以上的首生者”﹐对我们的了解是很有助益的。
至于那些说到基督是神的 “独生子”的经文﹐因为初代教会非常坚定地相信许多其他表明基督是完全又充分之神的经文﹐所以其结论乃是﹐无论 “独生”(only begotten)的意思为何﹐它都不是指 “受造”(created)(见本书附录2的讨论)。所以﹐《尼西亚信经》(Nicene Creed﹐主后325年)肯定地说﹐基督是 “所生的﹑非所造的”﹕
我们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有形无形之万物的主。〔我们信〕一位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父所生﹐是独生的﹔亦即与父同一本体﹐是从神出来的神﹐是从光中出来的光﹐是从真神出来的真神﹐是所生的﹑非所造的﹐与父同质(homoousion)……(注25)
同样的语句在主后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会(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再次被肯定。除此以外﹐在 “为父所生”一语又加上了 “在〔创造〕万有之前”一语﹐成为 “是父在〔创造〕万有之前所生的”﹐表示这个 “生”(begetting)是永远的﹕从来没有一个起点﹐但此父子之关系却是永远为真的一件事。然而﹐关于 “生”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则没有清楚地定义过﹐只说到它和父子之间的关系有关﹐而且在某种意义上﹐父永远在这关系中居首位。
此外﹐《尼西亚信经》坚持基督是 “与父同质”﹐进一步地否认了亚流主义的教训。此处的争议与两个字有关﹕homoousios( “本质相同”)和 homoiousios( “本质相似”)﹐这两个字后来在基督教的教义史上变得很有名。(注26)这两个字的差异在于两个不同的希腊文字首﹕homo-意思是 “相同”﹐homoi-意思是 “相似”。亚流喜欢说基督是一个超自然的天上的实存﹐是在宇宙其他部分受造以前就被神所造的﹐但即使是如此﹐祂在本质上仍能与神 “相似”。因此﹐亚流会同意使用homoiousios这个字。但是主后325年的尼西亚大会(Council of Nicea)和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会都了解到﹐homoiousios这个字还不足以把基督的本质表达得彻底﹐因为假如基督与父神不完全同质的话﹐那么祂就不是完全的神。所以﹐这两次大会都坚持正统的基督徒信仰﹐即应当认信耶稣是homoousios﹐即是与父神是同质的。这两个字的差别只是一个字母﹐即希腊文的字母iota﹐因此有些人就批评说﹐教会竟为了一个字母而在教义上争辩﹐耗费了主后第四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和太多的注意力。有些人质疑说﹕ “有什么事会比为一个字里的一个字母而争更愚蠢的﹖”然而﹐这两字之间的差异是很深远的﹐有没有iota这个字母﹐确实标示出合乎圣经的基督教和一个异端之间的差别﹕前者持守三位一体真教义﹐但后者不接受基督的完全神性﹐所持为非三位一体的立场﹐因此最终对整个基督教的信仰是具有破坏性的。
注24: 亚流主义也使用箴言8: 22作为其支持经文﹐因为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将此节误译为 “主就创造(created)了我”(希腊文是ktizō)﹐而非译为 “主就得到(acquired)了我”或 “主就有了(possessed)我”(希腊文是ktaomai)。见本章A.1节有关这节经文的讨论。
耶和华见证人会是今天的亚流派﹐他们又用启示录3: 14为其支持﹐因为在那里耶稣自称是 “在神创造万物之始”(按RSV直译﹔和合本译为 “在神创造万物之上为元首的”)﹔他们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指 “耶稣为神所创造﹐成了那不可见之创造万物的开始。”(Should You Believe in the Trinity? 未列作者﹐[Brooklyn, N.Y.: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1989], p. 14)但是这一节经文的意思并不是说﹐耶稣是头一个被造的﹐因为用作 “开始”(beginning﹐希腊文是archē)的同一个字﹐也被耶稣用来说祂自己﹕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启22: 13)。 “初”(beginning)在此是 “阿拉法”和 “首先的”之同义语。父神也用类似的话讲到祂自己﹕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启1: 8)在这两处的经文中﹐ “阿拉法”或 “初”是表示在任何别的事物存在以前﹐祂已存在那里了。 “开始”或 “初”并不表示子神是受造的﹐也不表示在某一时候祂才开始存在﹐因为父神与子神都是 “阿拉法……俄梅戛”﹐也是 “初……终”﹐祂们是永远存在著的(犹太历史家约瑟夫〔Josephus〕曾用beginning(archē)这个字来称呼神是 “万物的起始”﹐他肯定不会认为神自己是受造者。见《与亚平先生答辩书》Against Apion 2.190)。
NIV将此节译得不一样﹕ “在神创造万物之上为元首(ruler)”(与和合本译法同)﹐这是可以接受的archē一字的另一个意思﹐这样的意思也见于路加福12: 11 “官府……的人”和提多书3: 1 “作官的”。
注25:这是《尼西亚信经》的原初内容形式(主后325年)﹐但后来在主后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会上被修订过﹐而该大会所采用的内容形式即成为今日教会普遍所称的《尼西亚信经》。这份文件的英文版取自Philip Schaff, Creeds of Christendom, 3 vols. (Grand Rapids: Baker, 1983 reprint of 1931 edition), 1:28-29.
注26:在较老的英译中有时候是用consubstantial这个字来翻译homoousios一词﹐但这个字的使用并不普遍﹐它的意思就是 “具有相同的本质或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