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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我們沒有罪——中國基督徒命運的縮影
送交者: 范學德2 2023年01月10日07:48:3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我們沒有罪——中國基督徒命運的縮影

                                        范學德   


若要了解中國現代基督教的歷史,不可不知道王明道;若要了解王明道的生平,有兩本書不可不讀:一本是《五十年來》,王明道寫的自傳,講的是他的前五十年;另一本是《又四十年》,王長新寫的,講的是王明道人生的後四十年。本文就是讀《又四十年》的筆記。


王明道生於一九00年,死於一九九一年,幾乎與二十世紀同齡,他是二十世紀基督信仰在中國的見證人,他以自己的全部生命向中國人見證了耶穌也是中國人的救主。

可以從許多不同的角度去觀察、分析王明道,但若把他與中國現代基督教的歷史聯繫起來看,那人們看到的就不僅是王明道這一個人,更看到了自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初期以來中國大陸基督徒的共同命運,王明道就是現代中國大陸基督徒的共同命運的縮影。這是昨天,也是今天,在可見的未來,更是明天。

無論歷史學家如何分期,在我看來,中國現代基督教的歷史是從一九四九年特別是一九五0年開始的。其標誌就是在以無神論和唯物論為意識形態的中共政權親自領導展開了"三自革新運動"("自治,自養,自傳"),而這一運動的產兒就是建立了一個受共產黨和政府直接領導的全國性的基督教組織——"三自會"("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的簡稱),而這一運動的直接發起人就是不相信上帝卻又稱自己是基督徒的吳耀宗,吳氏死後,由丁光訓接了他的班。

王明道以堅決地反對"三自"而著稱,他是當時的大陸基督徒反"三自"的喉舌、代言人。王明道反"三自",表面上是直接與吳耀宗("三自會"的主席)對着幹,但骨子裡頭是抗議中共利用、控制、消滅基督教的既定方針,持守自己所信服的真理,拒絕接受中共對教會的領導和控制。

早就一九五0年五月,周恩來在同吳耀宗等人的三次談話中就指出:要在基督教內發起一個反帝愛國運動。要把宗教界的害群之馬,極少數的走狗和猶大,清除出去。據當時的《天風》雜誌的說法,吳等人就"根據周總理的指示,制定一個基督教今後在中國的途徑的一個方案"。這個方案說到底,就是通過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基督教機構把各地的教會全面控制起來,然後,逐步地消滅基督教。

王明道反三自並不是要和政府過不去,作為一個基督徒,他只是持守着一條原則:即絕不服從任何人所發布的違背神的旨意的命令。這樣的立命之道他早在抗戰時期就堅持了,當時,他面對着北京的日偽當局的威逼,毅然拒絕參加"華北中華基督教團",當着日本人的面他宣布:"我為順服我所事奉的神,為持守我所信的真理,絕不服從任何人所發違背神旨的命令。我已經準備付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絕不改變我今日的主張。"

但王明道沒有料到,日本人不過是要逼迫他變節,而共產黨也想要他成為叛徒、叛教者,像猶大一樣。五十年代,在王明道被捕前,有人問他是日本人可怕還是共產黨可怕,他說:"還是日本人可怕,因為他們不會說中國話。共產黨是中國人,我能跟他們講理。"但王明道錯了,大錯特錯了,他被關在共產黨的監獄中達二十年之久的經歷使他明白了,原來"共產黨不跟我講理"。

王明道要跟共產黨講理,他這麼想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唯有黨有理,並且一直有理,並且有的是全部真理,人民需要的只是接受。你如果不接受,那你肯定就不是人民;既然不是人民,就一定是人民的敵人;既然是敵人,就需要統統地被消滅!這就是專政的鐵的邏輯。

一九五一年春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召開了一個"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基督教團體會議",但王明道硬是頂着不去。他在接到請帖後回信說,"敝會堂從創立迄今,向未接受外國津貼,此項會議自不便參加。"就在這次會議上,產生了"中國基督教抗美援朝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籌備委員會",到五四年初,在基本上掌握和控制了對全國各地教會的領導權後,它變成了"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三自會"是中共掌控管理基督教的重要工具,其目的是要從教會內部把教會搞垮,這大概學的是斯大林的那套策略: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

王明道和他所在的"北京基督徒會堂"堅決拒絕參加三自會。他當時就對一個弟兄說:"從三自會成立的那一天起,中國基督徒就完全失去了信仰自由。" 他說:"三自會的目的就是要把中國的教會搞垮。二十年底反基督教有個反基督教大同盟,那是從教會外部反。五十年底反基督教,有個三自會,這是從教會內部反。""三自運動是反對神的人用來從教會內部消滅基督教的最有效的手段。歷世歷代迫害基督教的人都沒有想到過這麼高明的辦法,如今被發現了。"

 

從此,王明道也非常明確地看到了自己所擔負的一個偉大的先知性的歷史使命:反對官方操縱的三自運動和三自會。

因此,從三自會成立的那一天期,王明道就在《靈食季刊》上發表文章批判它。在政府召開的大會上,他竟然公開說:"我完全不能參加三自會,因為三自會中有人連上帝都不相信,我怎麼能跟他們在一起呢?"他一說就說了將近一個小時,並且影響了一些基督徒的決定,要退出三自,這的確叫政府無法忍耐了。於是,一九五四年十月,就在北京市掀起了一場控訴王明道的運動,以迫使王明道就範。

但王明道偏偏不吃這一套,他還是不參加,還是批三自。還是照樣講聖經。問題是在那個時代聖經中有些東西已經是官方禁止講的了,講了就是犯罪,如果你講"不要愛世界"(約壹2:15),就是反對參加社會主義建設;講世界末日,就是攻擊共產主義理想;講現今這個世代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太12:39),就是影射社會主義;等等。而當時最忌諱講的,有兩條,一個是:"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一個是"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着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7:15),這兩節聖經是三自的領袖們公開反對講的,說這是"帝國主義思想的毒素"。

但王明道照樣講。

他撰寫了著名的《真理呢,毒素呢?》一文。明確宣布,三自的領袖們"他們所說的'帝國主義思想的毒素'不是別的,正是聖經中的真理。" 又明確指出,三自的領袖們就是當今時代的"假先知","我看得清清楚楚,這就是他們為反對神的人效力,要從教會裡面來消滅基督的福音。"王明道為了捍衛聖經的真理而把自己置於了死地:反革命!他把矛頭指向了"反對神的人",差一點他就說這是共產黨了。

一九五五年夏,王明道又寫下了著名的戰鬥檄文——《我們是為了信仰》。這是自從一八零七年馬禮遜來華傳福音,華人基督徒留下的最偉大的文獻之一。


他明確指出,以吳耀宗為代表的現代派,其實是“不信派”。他們"自稱是基督徒,但他們不信聖經中那些需要信心接受的真理,不信人是神直接創造的,不信耶穌是借童女降生,不信耶穌在十字架上替人贖罪,不信耶穌身體復活,不信耶穌再來"。"他們不是基督徒,……(而)是教會中的竊賊,是混入羊群中的披着羊皮的豺狼。"

王明道鄭重地宣布他"不但不和這班不信派有任何聯合",也不"參加他們的任何組織"。"我們在信仰上的態度是:凡是聖經中的真理,我們都接受、都持守;聖經中所沒有的東西,我們完全拒絕。為向我們的神盡忠,我們不惜任何代價,作任何犧牲"。

《我們是為了信仰》一文的發表,正如王長新所說,他標誌着王明道"作為時代的先知的使命已經完成了;神要他說的話他都說了,神要他講的真理他都講了,神要他發的警告他都發了。凡與信徒有益的,他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他不愧為一位時代的先知,忠心地完成了神所交付他的一切任務。"

政府動手了。

一九五五年八月七日夜,政府的公安人員拿着手槍逮捕了王明道和他的妻子。在審訊員的威逼下,生性膽小的王明道害怕了,他怕審訊員一變臉,就把他拉出去槍斃了。於是,在幾十次審訊後,他就被迫向政府承認了至少十二條罪狀,其中除了反對三自是事實外,其餘的都是謊言。他被定罪了,罪名是:反革命。

被捕四百多天后,政府釋放了王明道,條件是他出獄後像演戲一樣地傳道,並且帶領教會加入三自。為了徹底羞辱他,出獄後不久就命令他在三自會上作公開檢討。

這對於王明道來說是平生最大的奇恥大辱。此後他常常說自己太失敗了,對不起兄弟姐妹,他說,他是彼得,不是猶大。他的精神處於崩潰的邊緣,多次想到以自殺來洗淨恥辱。但在最痛苦的情況下,他仍然堅持了自己的底線,繼續拒絕參加三自會。

 

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王明道又因反革命的罪名被捕,五年後,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王無期徒刑。

他曾經用十六個字形容自己聽到判決後的心情:"既憤且愧,置身無地,悲觀失望,坐以待斃。"

自王明道被捕後,八年來他始終不敢承認自己所交待的罪行是假的,是在逼迫下說出來的。在那些年間,他雖然篤信神,但卻覺得神對他不公義,不慈愛,沒有答應他的禱告。在萬分痛苦中他禱告說:"神啊!你怎麼這麼殘忍,叫我遭遇這樣的打擊,被判無期徒刑?"

奇蹟發生了。

絕望中的王明道想起了二十一歲時背誦下來的一段經文,出自《彌迦書》第七章:"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作我的光。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

王明道突然醒悟了。他看見了自己的大失敗:撒謊,犯了神所憎惡的大罪,得罪了神。於是,他對神的不滿完全消失了,他向神祈求說:"神啊,求你給我一個機會,叫我翻供。"幾天后,這樣的機會真的竟然來了。於是,他寫了幾千張的材料,把他以往所承認的罪過全部推翻,他宣布他自己根本就沒犯過一條國法。他說:"我沒有犯過罪,我所以認了那麼多的罪,是因為我怕被槍斃,又怕我妻子死在監里。我這樣作完全是為了討政府的喜歡"。


翻供後,王明道為自己的獄中生活立了一條原則:寧可死在監里,也決不說半句謊言。

從那以後,他挺直了人的脊梁。監獄當局命令他和其他的獄犯一同勞動改造,他拒絕參加,他說,雖然我愛勞動,"但叫我以犯人的名義勞動我不干,因為我沒有犯罪。"他此後反覆申明:"我沒有犯罪,我坐監完全是為了信仰的緣故。"

他公開宣布:你們"不用想把我改造好了,我改造不好了。"

他甚至公開為彭德懷等叫怨,說對他們的批判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文革期間,即使當別人問他對江清有什麼看法,他也直言不諱地說:"江清嫉妒劉少奇的夫人王光美。"而在"批林(彪)批孔(子)"的政治運動中,他對勞改隊的幹部說:"孔子批不得,批孔子的人自取其辱。耶穌是我的救主,孔子是我的恩師,我不能批評他。"

在勞改營中,他堅決拒絕穿上用紅漆印在衣服上的勞改犯字樣的衣服,他縫了一塊布把那幾個字蓋上了。他理直氣壯地說:"我不是犯人",“我是為了信仰而坐監牢的人,就像保羅一樣。”

我們不是犯人,我們是為了信仰而被批判,被鬥爭,被判刑,被關押,被槍斃的,我們是為了信仰而被排斥,被逼迫的,雖然他們也有懷疑、抱怨、動搖的時候,但一當他們心向着耶穌,他們就決心背着十字架跟隨耶穌到死。這就是中國大陸跟隨耶穌的基督徒的共同命運。


王明道在監獄中寫下的一段話可以表達這些基督徒的共同情操:"先知成仁,使徒取義,受命傳道,首重剛毅。熟讀聖經,洞曉真理,堅貞不屈,頂天立地。"

 

一直到八十高齡的王明道被騙出監獄前,他一直拒絕出監獄。他說:要我出監獄可以,但"政府必須承認三件事:承認逮捕我逮捕錯了,判我刑判錯了,關押我二十多年也關錯了,而且以書面證明,不然我不出監。"


王明道很清楚,這不是他個人有什麼了不起,而是神的憐憫。他在被騙出獄後經常跟弟兄姐妹和朋友們講他八年的失敗,他說:"若是按我自己的情形,我會一直失敗下去,但神為了他自己的榮耀和他大名的緣故,不容我這樣長久失敗下去,所以他使我在慘遭失敗八年之後,又得到了勝利。"

但爭戰並沒有結束,王明道和他的弟兄姐妹們背着十字架所持守到底的,就是聖經上的一句話:"你務要至死忠心。"

《又四十年》王長新著 加拿大福音出版社 一九九七年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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