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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灶:回應羅素的《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
送交者: candle 2003年10月28日10:41:1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回應羅素的《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
小灶

我第一次接觸到羅素這篇演講大約是1997年南開大學的BBS站上。 當時有網友把這篇演講的中譯文按順序貼出來,造成很大影響,於是我沒多計劃就寫回應。但後來因為時間關係,只寫到傳統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這一停就是幾年。這期間雖不時有朋友催促我把它完成,但因為我曾看到過好幾篇其他對此文的回應, 所以沒有很着急。今年暑假稍微有了點時間,就希望把它完成。
現有的幾篇回應中,Smith和Bahnsen基本採用相同的思路,側重於針對羅素這個人進行整體性的考量;Geisler則選擇主要論點加以反駁。不過它們都是英文,對中文讀者影響不大。中文有章力生先生的回應,但一來時代比較久遠,二來其辯論方式基本採用直接引聖經,有基督徒自說自話之嫌。另外,相較於西方知識界,中國知識分子所受的影響中,基督教的太少,而羅素的又太多,鑑於這樣的情況,我相信再寫一篇中文回應是合適的。
數位研究羅素的學者都發現,羅素常常是一個非常情緒化的人, ——雖然他作為分析哲學的創始人之一,在研究數理邏輯問題時又很清晰。這篇“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的演講,通常認為是他處於情緒化狀態的代表,所以論證的力量主要來源於修辭所產生的感染力和煽動性,而不是邏輯和哲學思辯,因此該文在學術界也並沒有多大份量。 我當初回應時也用了很多情緒化的詞句,頗有來而不往非禮也的氣勢。但現在時過境遷,已經沒有那樣的意氣了。所以這篇文章實際上被重新整理了一次,雖然在與原來重疊的部分上,要點並沒有大變化。下面仍按羅素發表這篇演講時的分段來回應,最後作一簡短總結。
什麼是基督徒? 我想羅素在這裡的思路是:要說明“為什麼我不是基督徒”,當然要先說明我對“什麼是基督徒”的看法。而要反駁他的話,自然就會質問:「羅素所理解的基督徒」是否就是真的基督徒?換句話說,羅素完全可能是在堂吉柯德式地大戰風車。這個問題深入問下去可以牽涉出很多哲學上、或認識論上的問題,而顯然羅素在這裡沒有興趣作這些思考。另外,從哲學史上來說,羅素自己在認識論和形而上學上的觀點也相當混亂,貢獻遠不如他在數理邏輯上的工作。 因此,我原來的回應基本上也以此為把柄來反駁他,即認為他並沒有了解「基督徒」的真正涵義。這很容易做到,因為羅素把「基督徒」教條式的簡單約化為:①相信上帝和永生;②對耶穌表示相當崇敬的人。但這樣一來,羅素不僅完全沒有抓住「救贖」在基督教信仰中的中心地位,而且就教會傳統上對「信仰(faith)」一詞的反思來說,他也不得要領,因為他只是將之等同於理智上的認同。不過,從辯論,特別是單從反駁他的技術角度來說,除非他的理解完全跑出「基督徒」一詞所涵蓋的正確範圍以外,我們仍然可以就他提出的這兩條來辯論。因為真正的基督徒當然相信上帝和永生,——雖然我們的信仰內容不僅只此,況且羅素對上帝和永生的理解也不一定符合基督徒的理解——;當然也對耶穌表示相當的崇敬,——當然我們的“崇敬”是以之為神來敬拜。另外順便也指出,羅素開篇為煽動對基督徒的仇恨,使用了相當情緒化的修辭。這篇演講充斥着類似的春秋筆法,下面除非必要,就不一一指出了。
關於上帝存在的論證 任何在這個問題上進行過認真思考的思想家都無一例外地承認,能夠被人的理智在邏輯實證的意義上完全證明的上帝,一定不是在信仰意義上的上帝。其實羅素自己在清醒的時候也承認這一點。 然而現在他卻將天主教的這種立場(也是新教在這類問題上的立場)歸因於教會在理智上的無能,實在讓人對他的春秋筆法扼腕。不過Smith和Bahnsen(師從范泰爾)基於類似的理由拒絕在這些問題上回應羅素,我也不太滿意。因為「不能在邏輯實證意義上證明」不等於「不能說明其合理性」。在這一點上我比較傾向於Geisler的做法。固然,「合理性」這個詞本身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看來,可能都有不同的涵義;但既然范泰爾也承認,非基督徒也不可能在上帝可以觸動和改變的範圍之外,那麼,我們還是可能按照恰當的方式來論證我們信仰的合理性。
第一因的論證 羅素自作聰明地以為他十八歲就能推翻傳統上關於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論證(Cosmological Argument),在Brightman看來,這卻令人發噱了。 因為其謬誤相當簡單,在於混淆了上帝與世界,——按照基督教信仰的理解,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屬於所謂“範疇上的錯誤(categorical fault)”。因為上帝是創造者,而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是被造的,是偶發之物(contingent being);因此,一切偶發之物需要一個起因,不等於上帝需要一個起因。我原來舉的一個例子,雖然尖銳點,倒頗能說明問題:我們不能因為羅素扎了一個稻草人,於是根據稻草人的腦袋裡面都是稻草,就說羅素的腦袋裡面也都是稻草。這叫做創造者和被造者“在範疇上的差別(categorical difference)”。
自然律的論證 這是所謂關於上帝存在的目的論論證(teleological argument)的一種。羅素在這裡有兩個子論點。第一點,往好里說,是他認為我們應該把“約定性的(pre????ive)”律和“描述性的(de????ive)”律加以區分;往壞里說,則是他認為,因為科學家所能給我們的自然律都是描述性的,所以自然界實際並不存在任何本質上的規律。但無論怎麼說,羅素靠此點並不能駁倒自然律的論證,因為自然律論證的重點不在於科學家以何種具體的方式來描述,而在於描述本身的可能性,或者說,自然界本身是否有秩序存在,以至於科學家可以對它進行描述。否認了這一點,實際上就否認了科學的合法性。而這對無比推崇科學的羅素來說,無異於自打嘴巴。
接下來的第二點,如果我們接受約定性和描述性的區別的話,羅素認為接受上帝作為自然律的約定者也有困難,因為上帝制定規律的原因或者:①不在自己以外;②在自己以外。一般來說,對①的批評在於,這樣一來上帝就任意了(arbitrary)。但明顯羅素這裡沒有採納這種批評,而與其第一點混淆了,即他認為規律有例外。但是,如果我們承認科學家所做的僅是描述性的工作的話,那麼出現例外毫不奇怪。因為問題的關鍵仍在於是否有可描述的東西——無論你描述得怎樣——,而不在於如何描述。我想實際比較可能的情況應該是羅素作為有相當造詣的哲學家,原本知道這種對上帝任意性的批評;而他在這裡提出這一點,原也是要以此來反駁。但老先生當時正處於亢奮狀態,思維有點混亂,結果就把第一點和第二點攪在一起了。對②,羅素認為這樣一來,上帝就非真正的終極了,——這麼說當然對。因此,對基督徒來說,上帝制定自然律的原則當然不在自己以外。但這並不任意,因為基督徒所信仰的上帝並不是一個唯意志論的怪物,而是有智慧、公義、聖潔等一系列具體的屬性。因此,上帝一切的作為都與自己的本性相合。“上帝不能背乎自己。”這樣,我們就既不能說上帝做事的準則在上帝以外(以至於上帝不再是終極),也不能說上帝做事毫無根據(以至於任意)。
設計論論證 這是目的論論證的另外一種形式。 粗略來說,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本意要反駁設計論,因此羅素在這裡也以此為論點。Geisler認為羅素在這裡犯了一個經典的邏輯錯誤, 但我倒覺得Geisler把他看高了,用現代無神進化論的看法取代了羅素的看法。就現代的進化論和設計論之爭來說,若沒有引入“變異(mutation)”的觀念,進化論本質上就會蛻化成循環論證(tautology)。從純粹哲學思辨的角度來說,現在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們看到生物都與環境適應得很好。那麼如何解釋這種適應性的出現呢?設計論者說,這是因為設計者的設計;而進化論者說,這是因為變異和選擇的結果。Geisler認為,除非事先就假設了這兩種解釋是非此即彼的,否則兩者並不一定衝突,因為從純粹邏輯的角度來看,二者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就好象要解釋我為什麼現在不餓,那麼原因既可能是因為我五分鐘前剛吃了東西,也可能是因為我午飯吃得比較多,也可能兩個因素都有,更也可能是我五分鐘前吃的就是午飯!現代辯論的雙方的確常常在此點上混淆不清。但羅素只用了一個意思很含混的“適應性(adaptation)”一詞,很難讓人相信他有現代進化論者那樣的了解。
這從羅素對設計論的攻擊也可以看出來。羅素在這裡要講的大約是所謂邪惡的問題。不過就技術上來說,他犯了一個很低級的錯誤,因為具體到生物進化論來說,邪惡問題具體體現在所謂“無用”或“有害”的生物器官或組織上,而不是社會現象中的邪惡。社會中的邪惡現象實際上正好帶入基督教的墮落和救贖的觀念。而墮落也是基督教對邪惡問題的一個很重要的回答。不過,就純粹邏輯的角度來說,正如Nash所指出的那樣,邪惡問題(包括在生物上的應用)在邏輯上並不必然給基督教的上帝觀帶來困難。 但與上面類似地,我懷疑羅素在這問題上深入思考的興趣,因為他馬上討論的是邏輯實證主義式的機械宿命論的世界觀,雖然這種世界觀與他的倫理學完全相左,正如他在清醒時也承認的一樣。
道德論論證 羅素對道德論論證的反駁實際上與他對自然律論證的反駁一樣,所以對他的回答也與前面一樣。上帝本為善,所以當上帝說一物為善時,祂既不必訴諸於外在的標準,也不必流於任意。總的來說,羅素對上帝的理解還是局限於抽象的理性主義圈子,對基督徒所信靠、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並不認識。
補償公義的論證 嚴格說來,傳統上關於上帝存在的論證並不包括一種所謂“補償公義的論證”。這種論證就羅素所描述的形式來看,也不太有說服力,因為它以「公義已經存在」為更根本的前提。但這個前提顯然與通常談到上帝時,自然就以上帝為終極的觀念相左。雖然如此,羅素顯然在這裡沒有真正做邏輯思辨的興趣,而在於迎合聽眾對科學的狂熱,所以他的反駁也經不起邏輯的推敲。羅素這裡隱含的前提包括歸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問題,所以要跟他抬槓的話,只需要指出一些反例就可以了。當然對基督徒來說,更關鍵也是更自然的,就是告訴他將來的世界,根據聖經,是「新天新地」,所以他的歸納法不能用,就可以了。
基督的品格 從這裡開始,羅素進入了為什麼他不是基督徒的第二大理由的闡述,即基督並不能令他信服。我想因為修辭的原因,羅素先還假惺惺地要說兩句基督的好話,以給人公允的感覺。不過,這除了迎合當時聽眾中反基督教的狂熱情緒以外,大約就只能騙騙對基督教毫無了解的中國知識分子了。Jager說他常常把靶子故意“不負責任地誇張(unduly inflated)”, 我倒更傾向於Brightman的看法,認為羅素因為過早就太輕率地放棄了對宗教問題的探求,所以很多問題其實根本就是不懂。 當然,考慮到羅素的極端個性,即對凡與他意見不同的人,他都要極盡抹黑之能事, Jager的看法也不無道理。
比如羅素在這裡舉了基督的四句話,以證明他本來多麼欣賞基督,但基督徒們太不爭氣。當然,我們承認歷史上有很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的行為並不榮耀基督。但是若我們同意信仰的核心不是由信徒的行為來定義的話,那麼這自然不成為羅素不願意成為基督徒的理由。不過羅素顯然不是要在這裡作這樣的思考,因為如果仔細看他所舉的例子和他所作的引申,若往好里說的話,我們可以說他真是不懂,因為這涉及到一些釋經學原則的問題;往壞里說的話,則他是故意懷着惡意了。羅素舉的第一句話是基督在著名的登山寶訓中的一句,即所謂“別人打左臉,把右臉也給人打”。基督在這裡教導信徒不要以惡抗惡;羅素卻解釋為要縱容邪惡,並進而指責何以基督徒們都沒有縱容。第二句是基督關於不要論斷的教導;羅素扭曲為不可伸張正義,於是社會上伸張正義的基督徒在羅素眼裡都變成不遵從基督教導的了。第三句是基督關於無偽的愛心的教導;羅素則解釋為放棄原則的鄉愿,於是基督徒按照正常的經濟學原理進行財政管理的辯論也成了與基督的教導相違。最後,羅素把基督關於舍己的教導等同於要人拋棄一切物質的財富,這樣當然又有一大片基督徒不合格了。從這幾個簡單例子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羅素或是出於無知,或是處於故意,把基督的話作了“不負責任的誇張”,因而其攻擊除了迎合一些本來就很反對基督教的人以外,就是蒙蔽對基督教不甚了了的人了。他後面的攻擊,基本上都是同一手法,我們下面一個一個來看。
基督教導的缺點 雖然說要講幾點,但羅素在這裡實際只講了一點,即他認為基督教導說,祂的第二次來臨是在門徒們的有生之年;但事實上這並沒有實現,所以基督並不聰明。但這明顯是他的誤解,因為基督並沒有這麼教導。他舉的幾個例子,根本就是把幾種情形硬按自己的意思拉在一起。比如,他舉的“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一句,出自馬太福音10:23,情景是基督差派他的門徒去宣教。就上下文來看,基督絲毫沒有教導關於末世的事教導,而是堅固門徒受逼迫時的信心,即應許會隨時拯救他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里。”同樣出自馬太福音16:28,馬可、路加福音也都記載了類似的話,根據下文的記載,很顯然基督是指着祂登山變像說的。最後,對“不要為明天憂慮”一句,普天下大約只有羅素一個人才能作如此天才的釋經了,因為正常的釋經學者都知道這是基督為了教導關於天父護理的恩典,並堅固信徒的信心而說的。事實上,基督明白地教導說,他再來的“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太24:36)他怎麼可能又說,那日子就在門徒們的有生之年呢?
另外,羅素在這裡也提到耶穌基督的歷史真實性。雖然從聖經研究史來看,的確在歷史上曾有一段時期,有一些聖經學者對此提出過懷疑。但按羅素對宗教的認知程度,我很懷疑他在這裡講的是否是這些聖經批判學的內容,還是只是信口開河而已。但無論如何,現在主流聖經學者已經拋棄這些過分極端的看法了。
基督的道德問題 正如多位作者都指出一樣,讓羅素來評論別人的道德這件事本身就很滑稽,這不單因為羅素自己的道德生活一塌糊塗, 而且就在《為什麼我不是基督徒》同一本書所收錄的另外一篇文章,“我相信什麼”中,羅素就明明白白地宣稱,“嚴格說來,我並不認為有所謂倫理知識這件事。” 換句話說,真要按羅素的哲學來跟他較真的話,他這裡所說的一切不過是“我不喜歡基督”而已,跟“基督的道德究竟如何”毫無關係。當然,在群情激昂的大眾面前,他就很“智慧”地把自己的哲學收起來了。
看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對羅素攻擊的所謂基督的道德問題就比較容易看清楚其詭辯的地方了。他所謂“重要性很大”的問題,無非是說基督教導了最後的審判。試想一下,我們若看見一個人要幹壞事了,於是告訴他說法網恢恢,並嚴厲警告他不要玩火,這能算是我們的道德問題,而且是很嚴重的道德問題嗎?另外,「按照法律發出警告」與「濫用法律」、甚至「冒用法律、私設刑堂」,是完全兩回事,羅素居然要前者為後者負責,真不知道他的道德觀是從哪兒來的,——肯定不是地球!呵呵。
他所謂“重要性較小”的問題當然也沒什麼新意。要知道,基督把鬼趕出來以後,鬼總要逗留在某種地方,無論是豬群也好,樹林也罷,還是就在大地上游游蕩蕩。我相信無論那種情況羅素都找得出來說詞。比如說,讓鬼“走開了事”吧,那麼我們的羅素先生一定會說基督做事不徹底,不負責任,因為鬼在外面繼續遊蕩,萬一附到了羅素先生身上怎麼辦?而至於讓鬼到豬身上,我實在看不出來羅素吃豬肉比這仁慈了多少。總之一句話,羅素在這裡是在用修辭的手法引導聽眾和讀者的情緒,並沒有任何有意義的思考。對無花果樹也一樣。羅素同樣用了移情的手法,先把樹木擬人化,賦以人的情感,然後再替無花果樹叫曲。但問題在於,只有有位格者,比如人,才能談論諸如公義、是非、曲直這一類的倫理問題。否則的話,羅素每次寫文章的時候,他是不是也要考慮他桌子上的紙如何痛,筆如何委曲呢?基督在這裡以無花果樹為工具來說明以色列人悖逆神的結局,與羅素砍一段木頭做桌子有什麼差別呢?何以到基督身上就變成了道德問題?
情感因素 羅素對宗教中的情感因素指責很多,大約是因為他自己在這方面很敏感,也很善於調動和利用大眾的情感吧。因為他這裡前半段的手法,就是利用情緒的感染力來達到說服效果的絕佳範例——他畢竟是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從邏輯上來說,他講的這個故事完全以「根本就沒有上帝」為事實前提,因此絲毫不具說服力。他的後半段更是打胡亂說。我們不否認,歷史上有很多在基督教名義下做的錯誤事情,但這不等於基督教對人類文明完全沒有貢獻——要按這種邏輯,沒有任何東西對人類文明有過貢獻了。事實上,猶太—基督教文化與希臘—羅馬文化是西方文明不可缺少的兩條腿,乃眾所周知的事情。 文化、社會、人類學者在這方面的研究可謂汗牛充犢。就以羅素提到的廢除奴隸制度為例,在英國,這件事的成就恰恰就是基督徒政治家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不懈努力的結果。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恰恰就是羅素隨意發放膚淺之辭,也引得其知識分子對羅素崇拜得五體投地的中國,她的近/現代化進程就從基督教那裡得到了關鍵性的幫助。 這些恐怕都是羅素在受情感因素控制時不能明白的事。
教會是怎樣阻礙進步的 用Brightman的話說,羅素在這裡的邏輯是“故意地製造藉口”, 因為個別的例子並不能作為整體教義的考量。否則的話,任何一次醫療事故都可以作為「醫學阻礙人類進步」的證據,任何一次科學探索的失敗(比如挑戰者號的爆炸)都可以作為「科學阻礙人類進步」的證據了。至於歷史事實方面,我想上面一段的回答已經夠了。
恐懼是宗教的基礎 羅素在這裡的高論當然經不起任何歷史事實和邏輯的推敲。比如,羅素肯定沒聽說過基督教歷史上有一類叫做“殉道士”的人,這些人因為“害怕”,以至於在遭受逼迫的時候,寧願死也不放棄信仰。而整個基督教歷史中都貫穿着這樣願意為信仰而忍受逼迫的人(與歷史事實矛盾)。又比如,從邏輯上說,有人因恐懼而選擇宗教,並不等於所有選擇宗教的人都是因為恐懼(邏輯不等價);心理因素最多只能解釋人們為何會選擇信仰——所謂“病急亂投醫”,但並不能解釋為何人們會具體選擇這種信仰(邏輯不充分);最後,人們因害怕而做一件事,並不等於這件事就一定不好。比如,羅素因為害怕赤腳走路扎到釘子所以穿鞋,這是否意味着羅素穿鞋這件事就大逆不道呢(邏輯不必要)?實際上,所謂「恐懼是宗教產生的原因」不過是在西方思想史上,曾有一群鼓吹所謂“實證主義哲學”的人所倡導的說法,而現在早已被主流學界拋棄了。
我們要做什麼 在一大群狂熱的聽眾面前,羅素當然把人類說得充滿希望,“人定勝天”。他大約想不到過不到十年,同樣的人類在他筆下就已變得毫無價值、醜陋、殘忍、好鬥,比動物都不如了。 當然,無論那種情況,羅素都是作為導師在對人類進行語重心長地勸誡的。
結語
考慮到羅素在宗教問題上實際認識的膚淺,這篇演講其實並非那麼難回答。正如Smith和Bahnsen所指出來的那樣,羅素自己的哲學並不能給他提供任何對宗教問題進行批判的基礎。他後來的邏輯原子主義(Logical Atomism)給出的形而上學其實也相當混亂, 而他1949年出版的《人的知識》(Human Knowledge)更被學術界評為“巫婆的嘮叨。” 甚至他的辯護者Jager雖想極力證明羅素在宗教問題上的看法不那麼膚淺,也不得不痛苦地承認,至少羅素的後半生在這上面乏善可陳。 而羅素早期的所謂“洞見”則更多應歸因於他思想中的柏拉圖主義因素,但這些因素後來卻為他所拋棄。這樣一來,他就只能陷入更深的不可知論,遑論任何有意義的價值判斷了。
作為哲學家的羅素如果老老實實地呆在書齋里倒也罷了。然而他卻是不甘寂寞的人。在哲學上明顯江郎才盡的時候,他轉向普羅大眾以繼續滿足他的虛榮心。他甚至自己都承認,寫那些東西純粹是為了賺錢。 但問題在於,這樣持之以恆譁眾取寵的結果,就是
象1920到1930年代的愛因斯坦一樣,對世界各地的普羅大眾來說,羅素成了抽象哲學家的精華、原形,思想機器的體現。什麼是哲學呢?那,就是伯蘭德羅素談論的那些事兒。
更不幸的是,羅素1920年代對中國的訪問深深影響了這個國家一代甚至幾代的知識分子。在北京大學逗留一年,留下了一系列與其說是基於他對中國的認識,不如說是基於他對西方文明的牢騷而“托物言志”的高談闊論之後, 這位“人類的導師”揮揮手帶走的,卻不單是一片雲彩,而是這文明古國在她痛苦的現代化尋求中一片迷惘的眼睛。中國知識分子何時才能從這些二流牙穢中清醒過來,真正地“睜眼看世界”呢?
9/19/200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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