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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不能进神的国同没有得救的区别。
送交者: 全伊 2013年01月15日10:47:12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昨天说过,以前常有意无意把进天国同得永生看成同一件事,结果造成好几年来读经中的困惑,这个困惑连很多年长牧者都无法解决,因为他们大多自己也一头雾水。最大的困惑就是,当主耶稣从各个不同角度比喻天国时,常常用外面的黑暗和哀哭切齿来形容那些不被耶稣称许或认可的信徒。比如懒惰的仆人,5个愚拙的童女等。按理,这些都是真信徒,只是因为懒惰或不警醒(或更一般的,没有得胜的见证),便被关在天国大门之外。

问题是

        如果进天国 = 得救进入永生,

 

那么被这拒之门外的信徒不就进入永死(永),永远沦丧了吗?

这样一来,得救还有任何确据没有?我可以肯定我信主爱主,但我不敢肯定我见主面时主会称许我良善忠心的仆人,夸我时刻警醒祷告。难道我会因此失去救恩进入永刑吗?相信

 

直到我自己仔细查经,恍然大悟,发觉进天国同主耶稣一同做王是对的胜者的奖赏,而不是得永生本身。凡信的必有永生(但不一定得奖赏)。约翰一书5:13说:“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 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很明显,凡信耶稣的必有永生,永不灭亡 。约3:16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他们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更是所有基督徒都耳熟能详的经文。

 

但神没有说凡信的,就能进天国。相反,进天国是要努力的,凡努力的就得着了。

其它还有类似的经文说明进天国同得永生的区别。

 

最明显的是保罗书信中队警告加拉太教会的信徒说凡行这些事(淫乱、拜偶像之类的顺从肉体情欲的事)不能承受神的国(即天国)。那么不能承受神的是否等於失去救恩,失去永生呢?

 

答案是否定的。

 

保罗自己在林前5章指出哥林多教会有人同继母形淫且不悔改。保罗说这样的人,干脆对他放弃管教,将他交给撒旦任其败坏肉体。显然,这样的人按保罗所说的是不能承受神的国的人。但保罗却话锋一转说,他的灵魂在主的日子可以得救。从这里可以明显看出进天国 同得永生不是一回事。

注意,放纵情欲,必然导致肉体败坏(甚至早夭)。这就是交给撒旦的败坏肉体的意思。保罗并没有说肉体败坏的他会回心转意悔改。


看来“一次。。。永远。。。”不无道理,嘿嘿。得重新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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