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里面有生命,这生命是人的光;光照耀黑暗,黑暗却不领会光。”(再思约翰福音一章4~5节) |
送交者: beiqian 2014年08月07日00:33:26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约翰福音一章4~5节:在他里面有生命,这生命是人的光;光照耀黑暗,黑暗却不领会光。(新汉语译本)
(一) 生命与光是《约翰福音》的重要概念。很多学者都说,“生命”是古希腊哲学家思考的核心问题,从柏拉图到伊壁鸠鲁和斯多亚主义者,都围绕着“人的生存”,企图回答生命的本质和意义。在这一节经文中,我们却可以看到,与希腊哲学的生命概念不同的是,约翰所说的“生命”是另一种生命,是从“光”出发的生命。这一节经文里的“生命”的希腊语文本用的是“ζωή(dzo-ay)”,与古希腊哲学家常用的“ψυχή”相对(在柏拉图的著作中,“ψυχή”一般译作“灵魂”。值得注意的是,希腊哲学家常常把“ψυχή”同热气或暖气连用),而《约翰福音》则把“ζωή(dzo-ay)生命”和光连起来使用。这种用词的差异性表达了二种截然不同的生命观。有学者称之为“恩典生命观”。 希腊语“光”这个字的拼法除了“φῶς(foce)”以外,在《荷马史诗》中的拼法是“φάος(fáos)”。它指的是从天上的太阳,月亮,星星等发光体发出的光。在希腊-罗马神话中,这些星体是诸神的住所。从它们那里发来的光因而具有某种神圣性。在柏拉图的《蒂迈欧篇》中,人的生命(灵魂)便是从众星那里来的,因而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命运)都与星星相关(参阅《蒂迈欧篇》45B-46D)。约翰福音一章4节说到的“生命是人的光”,不难发现,在语言上和古典希腊文献中的说法是相通的;即“生命具有神圣的来源”。约翰面对当时的基督徒面临的无神论的指控,约翰认为真正的神圣性是从耶稣的位格出发的,耶稣所彰显的神才是真正的神,因而人的生命出自耶稣,而不是出自奥林匹克山诸神。 有学者指出,“φῶς(foce)”这个字还有另一层意思,用来指男人(与女人相对),或凡人(与神相对)。但是,《约翰福音》显然不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φῶς(foce)”。
(二) 光与黑暗的对立是《约翰福音》对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观察。人们也许会觉得“光照耀黑暗,黑暗却不领会光”是个奇怪的说法。就物理学而言,光临到黑暗中,就会照亮黑暗。黑暗是无法抵挡光的。所以,英文新标准修订版(NRSV)企图对“οὐ κατέλαβεν”这个词重新界定,翻译为“did not overcome”;吕振中译本则译为“黑暗决不能胜过”。这样的处理便是从黑暗无法拒绝光这一观察事实出发来的。但是,我们会发现,《约翰福音》恰好是要呈现这样一个人类生存事实:人一定是拒绝真理的。这里隐含了一个深刻的认识论的问题,即,人无法认识真理。人们在思考这节经文的时候,也许会指出,《约翰福音》这样一种认识论是一种“极端的怀疑主义立场”。为了对这种“极端的怀疑主义立场”有更深入的认识,我们不妨先来对希腊怀疑主义的发展史作一简单的追述。 让我们从柏拉图的一些讨论开始。在《米诺篇》,柏拉图提出了一个“人皆求善”的论证。简单来说,柏拉图认为,所有的人在生存上都是求善的。善就是促进生存,恶就是破坏生存。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人是在善的观念中进行判断并作选择;也就是说,人的生存离不开善恶观念。不幸的很,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观念上混淆了善恶,从而以恶为善,在善的名义下追求恶。于是,这些人本意求善,而实际上却是求恶,结果无法满足自己的原始追求。因此,解决这个生存上的悲剧的出路在于,掌握真正的善的知识,并在其基础上作判断选择。从真正的善出发,人才能满足自己在生存上对善的追求。这里,“真正的善的知识”指的便是“真理”。这是西方思想史第一次指出了真理与生存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直截了当地说,没有真理,就没有生存。 在《国家篇》,柏拉图提出了一个“洞穴比喻”。他说,人们对善与真理的无知如同人长期生活在没有光照的洞穴里。由于人们习惯于洞穴里中所看到的一切,并认为这就是全部真实的存在,因此,当他们有一天走出洞穴时,发现在光照下的各种事物,就自然而然地根据他们在洞穴中所得到的知识把这些日光下的事物判断为不真实。人们在没有光照的地方不可能知道在光照之下的万物。柏拉图进一步分析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定的生活环境,并在其中积累知识,进而把这些知识当作“真理”进行传授。其实,这些所谓的“真理”不过是人们在没有光照之下的知识。是在洞穴中获得的知识,是极其狭窄的知识。特别是当听讲者不加思考地接受这种所谓的“真理”时,真理之路却被堵塞了。柏拉图认为,真正的知识(或真理)存在于光明的世界中。但是,人们如何能够摆脱洞穴(黑暗),进入光明呢?柏拉图提出了一种辩证法作为真理之路。在他看来,人们不能被现象所迷惑。现象都是变化不定的,依据现象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知识。而怎样又才能摆脱现象呢?柏拉图认为,人可以从研究数学开始。数学中的原理是不可见的,只能在思维中呈现。因此,数学能够带人们脱离千变万化的现象。当数学的训练达到一定的程度时,人就可以去把握类和种。类和种也都是在思维中呈现的。柏拉图使用“理型”这个词来指称那些在思维中呈现的类和种。这些类和种处于一种复杂的关系之中;譬如,动物和狗的关系,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善和万物之间的关系,等等。只有把握了这些概念极其关系,人们才能认识“理型世界”,从而进入真理。 我们可以看到,辩证法的道路其实是一种建立自己的概念体系的过程。对于思想者来说,一旦自己的概念体系建立了起来,他就进入了理型世界,从而可以宣布拥有了真理。柏拉图深信,只要努力追求真理,人就可以走出洞穴,走向真理。在这个说法中,真理就是光。上面曾经提到“没有真理,就没有生存”,在柏拉图看来,光就是生命的本质。柏拉图认为,他倡导的真理之路(追求光的路),就是一条生命之路;是一条可以依靠自己的理性努力追求真理的道路。换句话说,也就是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希腊哲人所相信的,“人只要努力追求真理,就会向往光明;人可以走出洞穴(黑暗),走向光明,走向真理。” 但是,真理之路并非像柏拉图设想的那么简单。我们可以这样分析,当一个人依靠自己的理性努力而建立了自己的概念体系,从而宣布真理时,他的“真理”就是真理吗?真理是唯一的。当人们各自纷纷建立概念体系,从而宣称真理时,在这纷纭的“真理”中,哪一个才是真理?怀疑主义针对这个问题而提出真理标准问题,认为人无法找到真理标准;因为真理标准无法避免“循环论证”和“无穷后退”(可参见《皮罗主义纲要》卷一,卷二)。 简单来说,“循环论证”是这样的,当某人提供了一套逻辑上前后一致的概念体系时,只要接受这个体系的前提,真理就可以得到证明。但是,对于身处其他思想体系的人来说,无法接受它的前提,因而无法接受它所宣称的真理。 “无穷后退”论证设想一个为不同思想体系所公认的标准,并在这一标准中判断个别思想体系的真理性。但是,我们马上就可以提问,这个作为公认标准的真理性是如何得到证明的呢?按照这一思路,为了判断它的真理性,我们还必须设想另外一个公认标准,从陷入标准的标准的标准这一“无穷后退”系列。 因此,任何人所宣称的“真理”都无法证明是真理。根据这二个论证,怀疑主义宣称,任何人独断地宣称真理在逻辑上都是矛盾的。不过,怀疑主义者并没有因此而否定真理的存在。在他们看来,如果我们无法宣称真理,正确的做法就是,悬隔真理宣称,继续追求真理。 然而在逻辑上,这一怀疑主义原则(即悬隔判断,继续追求)也是自相矛盾的。我们可以继续思考,如果我们无法找到真理标准,因此而不能宣称真理的时候,只能继续追求;那么,我们应该往什么方向追求呢?继续追求真理要求人们对真理方向有所认识,不然的话,人们虽然一心一意要追求真理,但是却与真理背道而驰,结果人们对真理的追求只能是越来越远。追求真理必须保证人们对真理的追求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否则,人们将无法追求真理。但是,按照怀疑主义的真理标准论证,我们甚至不可能对真理方向作任何判断。既然如此,我们又如何能够追求真理呢? 希腊怀疑主义者未能认识到这一逻辑矛盾。实际上,坚持怀疑主义原则,结论只能是,如果我们对真理无知,我们就永远不知道何为真理,从而也就无法判断我们是否在继续追求真理。显然,“继续追求真理”这句话是与怀疑主义原则不相容的。人们也许可以争辩说,我们可以假设真理的存在,然后去追求真理。但是,这个假设中的“真理”是什么东西呢?一个在假设中的“真理”可以是任何东西。因为我们不知道真理,所以也就无法判断我们所假设的是否为真理。换句话说,假设中的“真理”与真理是无关的。因此,在怀疑主义的原则中,我们只能在逻辑上推导出这么一个结论,人与真理之间有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这条鸿沟,《约翰福音》描述为黑暗同光的对立。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可以说,《约翰福音》把希腊怀疑主义的真理论证推向了极端,在逻辑上是彻底的。 不拥有真理的人如同在黑暗中。《约翰福音》进一步指出,不但这样的人无法追求真理。而且,即使真理就在面前,这样的人也将根据自己现有的缺乏真理的思想体系,否定并拒绝真理。回到上面曾经提到过的“真理与生存之间具有一种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在生存上,在看待生存这个问题上,当一个人宣称真理时,由于没有共同的真理标准(根据怀疑主义的“无穷后退”论证),其他人既无法证明,也无法否证他的真理宣称。既然如此,每一个真理宣称者都可以坚持自己的“真理”。也就是说,当其他人(无论是其他真理宣称者,还是怀疑主义者)对他进行否证时,他可以依据怀疑主义的“无穷后退”论证为为自己作辩护,但那也就是根本“没有所谓的公认真理标准”。所以,这样的人只能坚持他已有的立场。于是,这个现有思想体系在他的思想中扮演着“真理”的角色(根据怀疑主义的“循环论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理拥有者来到他面前,并向他显示真理的时侯,这样的人从现有的缺乏真理的思想体系出发,拥有足够的理由去拒绝真理拥有者向他显示的真理。因此,人必定拒绝真理。 《约翰福音》对这一关于“生存”的事实有深刻认识。祂指出,人在固守已有立场时并没有真理,是在黑暗中;在黑暗中,人是拒绝光(真理)的。我们在约翰福音第一章第5节中读到“黑暗却不领会(οὐ κατέλαβεν)光”,(和合本译为“不接受”);在第10节中,有“世界却不认识(οὐκ ἔγνω)他”;在11节中,有“属于他的人却不领会(οὐ παρέλαβον)他,(和合本译为“不接待”)”。这些说法都是要强调人对真理相隔绝这一“生存”状态。这表明,《约翰福音》的作者对古希腊怀疑主义所揭示的真理困境有着深刻的体会,黑暗与光绝对地对立,黑暗一定是拒绝光的。
(三)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约翰福音》的作者同时也在犹太先知传统中来体会这一认识真理的困境。《旧约·以赛亚书》对弥赛亚在人间的遭遇的描述(以赛亚书第6章,第53章)在《约翰福音》中被引用来说明耶稣的遭遇(约翰福音十二37-41)。而且,以赛亚书甚至也谈到光明和黑暗的对立:“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耶和华却要显现照耀你;他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以赛亚书六十2,和合本)” 然而,对于这一认识真理之困境,犹太先知传统认为出路在于遵守摩西律法,如以赛亚书谈到:“谨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做恶;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为有福。(以赛亚书五十六2,和合本)” 如果通过某种努力便可以走出黑暗的话,那么,黑暗和光的对立就不是绝对的。在此,我们可以看到,《约翰福音》关于黑暗和光的对立的说法,较之犹太先知传统,是更加彻底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知道,犹太先知传统的这一守法的倾向,后来发展成了一种律法主义。 总的来说,古希腊怀疑主义和犹太先知传统对人和真理或人和神之间的对立,有相当接近的体会和揭示。不过,怀疑主义认为可以通过“悬隔判断”和“继续追求”的努力来摆脱;犹太传统的作法是求助于守法。无论是怀疑主义还是犹太先知传统,他们都认为,人可以通过某种努力摆脱黑暗,进入真理。对于这种可能性,《约翰福音》持完全的否定,认为人在黑暗中,依据自己的思想体系,一定是拒绝(或不接受)光(真理)的。我们看到,就如何理解人与真理的对立关系而言,《约翰福音》一方面表达了彻底的希腊怀疑主义立场,同时,也表达了希伯来文化中关于人与神分离的基本观察。因此,祂处于二种语境之中,即古希腊怀疑主义和犹太传统之中。但是,《约翰福音》又超出了这种二种语境,在逻辑上表达了一种完全彻底的立场,即是,人与真理(或人与神)之间的对立是绝对的。对这一立场的深入认识,乃是阅读《约翰福音》的基本前提。
【说明:以上思考和笔记,领受自我的老师兼传道人(曾写作《约翰福音》的注释)的启发和教授;贴出来,与大家分享,谨供参考。为了避免宗派之争,请恕我暂隐出处;如有争议,全归于我。如果有人读(或听)到过相同的讲述,当然也就知道出处;诚愿主恩同在。】
另:《神如此爱“这个世界的主人》”(再思约翰福音三章16节)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978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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