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男欢女爱”,突然想起前一阵古北的一篇评论 |
送交者: 梵筱秋 2003年11月18日16:04:04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平时我很少读小说,没时间,特别是长的。看到坛上一个朋友贴子提及,特意去找 吸引力在哪?不是情节,情节极其俗套。吸引力在文章的带点痞子味,而又看破红尘 痞子文学本来是男性文学,现在在网上女性间有如火如涂之势。那腔调就是:我是 小说给人一种虎头蛇尾的感觉。情节到后面越来越没看头,而语言虽然还常有珠玑, 唇彩这个人物,塑造得很矛盾。一方面,内心颇清高自视打扮成爱情圣女,看不起 这样一个割裂的人,本来应该让人很倒胃口了,大家还没有倒,还有人叫好,说真 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的室友,罗衣,要远远比她可爱。 话说回来,《男欢女爱》还是一篇挺娱乐的小说。起码要比格调高雅,人物端正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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