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骨董: 莊氏《明史》案(上) |
送交者: 老骨董 2011年01月21日15:26:54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大約三百五十年前,江南發生過一起極為慘烈的文禍。金大俠的《鹿鼎記》開篇第一章說的就是這個案子------莊氏《明史》案。金先生寫這個案子是當成小說寫的,有些地方呢發揮得過了點兒,有些地方呢則還沒發掘到。至於其他關於此案坊間流傳的版本就更多了,它們在許多細節上相互都有出入。我對這個案子特別感興趣,不僅是因為這是一個歷史上的悲劇,而且整個事件的發展起伏跌宕,圍繞着這個案件,眾多人生百態,盡顯無遺,其結果又是令人唏噓不已。 閒話少敘,言歸正傳。話說在江蘇太湖南邊以前有個烏程縣,相傳是從秦朝的時候就設立了。到了南宋,大約是為了多搞一些政府的人員編制,於是把烏程縣的一部分分出來,另外成立了歸安縣。這兩個縣的衙門倒還都在同一座城裡,全歸湖州府管轄。民國成立之後,兩縣合併為吳興縣,現在這部分又都成了湖州市的區級單位了。我在這裡不厭其煩地交待這個地名的沿革,這是因為在故事的敘述中會用到這些地名,如果看現在的地圖就可能找不到這些名字了。 清初順治年間,歸安縣南潯鎮有個莊姓的大戶人家。莊允城,允堦,允坤兄弟三人,連同他們的男孩子廷鑨,廷鉞,廷鑣,廷鎏,廷鏡,廷鍾都是讀書人,當地人稱之為“九龍”。特別是莊允城的兒子莊廷鑨,從小就聰明異常,十五歲的時候曾經以優異的成績(那時候沒有數理化和外語)被保送進了北京國子監深造(比現在的直接保送進北大清華還牛),一片前程似錦啊。誰知道,十九歲的時候他得了一場大病,經各方的努力搶救後,命是保住了,可莊廷鑨的眼睛瞎了。 這場變故對莊廷鑨,對莊家的打擊有多大,善良的讀者們可以想象。這個時候莊廷鑨的人生之路該如何繼續走下去?一種說法是:在經受了命運的嚴酷打擊之下,莊廷鑨並沒有意志消沉,而是身殘志不殘,他從新設計了自己的人生藍圖。司馬遷曾寫過“左丘失明,厥有《國語》”,莊廷鑨從這句話里得到啟示:要學左丘明著書立說!即使不能名標史冊,至少也不會虛度一生。至於寫什麼方面的東西,就要看機會了。像什麼那種每天記載些家裡小貓小狗生仔之類的博客文章,莊廷鑨肯定是不屑於去寫的。 沒多久,機會就來了。 南潯鎮上曾經出過一個大人物,叫朱國禎,他生於嘉靖年間,萬曆十七年中了進士(大約是全國高考的前幾十名,那可是三年一度的考試啊),後來當官最高的時候官至文淵閣大學士,算是宰相了。再後來據說是遭人陷害,於是厭倦了官場的傾軋,遂“辭官歸故里”,他在家閒暇時候寫了部《明史》。籠統說來,歷史就是記錄下來的過去發生的事情。個人的家譜,地方的縣誌之類,乃至國史,都有人去寫。有官方組織寫的,也有“個人行為”。寫史,首先要有資料,作者還得有才。這種才不是描寫花前月下那類的小資筆調,得是那種能“吞吐江山”的大才,是那種握有‘如椽巨筆’的人物。朱國禎在中央機關工作了許多年,稱得上是場面上的人物,又接觸過很多機密的檔案資料,他寫史的條件相當的好。但不幸的是,朱國禎在崇禎五年就死了,他寫的《明史》並沒有完稿。他死了之後,家道中落,他的後人居然把他凝聚了一生心血的書稿拿出來變賣。莊廷鑨聽到這個消息,大為興奮,馬上就和朱家接洽。朱家一看莊廷鑨要這部書稿,開價白銀一千兩!莊廷鑨也不還價,一千兩就一千兩,成交! 另一個說法是,莊廷鑨失明之後,家裡請了人每天給他讀書解悶兒。讀什麼書呢?《四書五經》之類的,忒枯燥了;《金瓶梅》之類的,又忒不嚴肅了;家裡人到處踅摸,不知怎麼就搞到了朱國禎的《明史》稿。莊廷鑨聽了一陣之後,心裡忽然有了個念頭:如果把這部稿子後面補上崇禎年的事情,那不就成了完整的《明史》了嘛。於是,莊廷鑨出錢買斷了書稿的版權,想以自己的名義出一本《明史》。 不管怎麼說,莊廷鑨要學左丘明,這第一步就這麼邁出去了。拿到書稿以後,他考慮,以目前的狀況僅憑一己之力完成一部《明史》還是有相當難度的,或者說是不太可能的。於是他考慮了組織寫作班子的辦法。“寫作班子”這個形式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人在用(比如呂不韋的班子寫的《呂氏春秋》),後來也不斷地用在世界各地。文革的時候,是寫作班子的黃金時代啦,從那些班子裡隨便拉出來一位,都夠大師水平的。莊家的經濟實力很強,有實力組成一個高水平的寫作班子。莊廷鑨把自己知道的和別人推薦的江南文化界的頭面人物列了個單子,從中挑出了十八位。這十八位是: 歸安縣 茅元銘 吳之銘吳之鎔 李礽燾 烏程縣 吳 楚 茅次萊 嚴 雲 唐元樓 蔣麟征 韋全佑 韋全祉 江蘇吳江縣 張 雋 董二酉 吳 炎 潘檉章 仁和縣 陸 圻 海寧縣 查繼佐范 驤 他給這些人發了聘書,聘請他們來當“參訂”,就是邀請你參加莊版《明史》的修訂工作。文人與其他人的不同之處在於,文人大多數考慮問題是“名”在“利”先。能夠參與修撰史書這件事情本身,就很出名了,更何況“利”的方面也不差錢呢------莊廷鑨開出的潤筆(就是現在的稿酬)是每千字三十兩白銀,非常非常高的價位。(有人考證過,一兩白銀的購買力大約在如今人民幣200到300之間。一千字六千到九千塊。。。就算是文言文,那也足夠多了,如今哪個寫手能有這個價碼啊)。 順治十一年,莊廷鑨版的《明史》寫作正式動手了。 有個詞叫命運多舛,說的就是莊廷鑨。他把這個寫作班子搞好之後沒多久,順治十二年一場大病奪去莊廷鑨的生命。他父親莊允城尤其傷心,白髮人送黑髮人這一幕着實讓人心酸。莊家隆重發送了莊廷鑨,值得一提的是在莊廷鑨的墓前專門修了一座石牌坊,上書“才高班馬”,大約是說“小莊的才氣跟班固、司馬遷差不多”的意思。 莊允城繼續領導這個寫作班子,日以繼夜地工作着。等書編完之後,刻印的工作同樣是耗資巨大。這時候就要提一下莊允城的親家公朱佑明了。老朱和老莊一樣,都是外來戶。老朱的哥哥原來在江蘇是跑買賣的,主要做瓷器、百貨的生意。他辛苦了幾十年攢了一筆錢,沒等到安心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呢就得病去世了。朱佑明接過了這第一桶金,趁着改朝換代兵荒馬亂的時候,狠狠地囤積了一回,大大地賺了一票。這一票有多大?號稱是百萬之數。朱佑明發財之後,到南潯鎮買下了鎮上的一處大宅門,又花了七萬多銀子搞精裝修(也有說用了十多萬的)。裝修之後,他的一個外甥叫韋甲的給他送來一塊匾,作為“HOUSE WARMING”的禮物。朱佑明一看,非常高興啊,因為他缺的就是這麼一樣東西。中國古代建築,一個大院子裡最主要的是正廳,正廳最醒目的東西就是廳上懸掛的那塊匾,這塊匾不光字要好,而且最好是名家手筆,這樣一塊匾可以說是整個院落乃至這家主人身份的點睛之筆。朱佑明得到的這塊匾上題的是“清美堂”,上款是“朱老年親台”,落款居然是董其昌。 有人可能會問:有沒有搞錯?董其昌會給暴發戶朱佑明題匾? 前面說過,朱國禎家敗落了,家裡的東西能賣的都往外賣,這塊匾原來是朱國禎家的。董其昌和朱國禎都是萬曆十七年的進士。以前的讀書人一見面也好攀個交情啥的,見面介紹的時候都會說是哪一科的出身(就像現在都說是哪年考的大學一樣)。如果是同一科考上的,那就算是同年了,這個同年和歲數沒關係。如果是同年,相互之間不論長幼,一律稱對方為年兄,自稱年弟,都很有禮貌的樣子。董其昌對朱國禎沒有直呼其名,而是題了朱老年,這就顯得他們之間的關係非常親近。朱佑明對這些個講究並不在意,“匾是董其昌寫的,是送給姓朱的,我就姓朱,這不正合適嘛。掛起來!” 什麼叫附庸風雅啊,這就是。 還有呢,莊允城要刻書,找到朱佑明拉些贊助。老朱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平時對參與文化界的活動,一向是很積極的,這樣可以從中受些薰陶嘛。當他得知親家刻書一事,立即表示大力支持。最後商定贊助的條件呢,就是在相當於出版單位的那個位置印上“清美堂”三個字。 就這三個字,要了命了。以後再說。 大約是順治十八年,書印出來了,叫《明史輯略》,開始在全國發行(當然,主要還是在江浙一帶)。那個時候沒有什麼出版審查制度,你想出書,只要你有錢就出唄(說句題外話,改革開放之初,文化界對自費出書很有意見,說是國家對嚴肅的什麼什麼要扶持。憑什麼啊?!憑什麼拿納稅人的錢讓你出名啊。如果你的書對賺錢有幫助,自然有人替你出;如果某個大款欣賞你,給你出書也未可知。又要國家出錢,又轉彎抹角說些國家不愛聽的話,天下哪有這種好事)。至於書裡會不會有什麼“違反幾項基本原則”的問題,那就靠你自律啦,哈哈,文責自負嘛。因為這是個寫作班子的成果,所以莊廷鑨是“總纂”,大約相當於現在的總編,其他的“參訂”總共列了十八位,相當於執筆。書中對原稿作者朱國禎也沒有完全抹殺,而是沿用其自稱“朱史氏”。 那個十八位“參訂”中有三位,根本就沒有參與整個寫書的活動,他們是陸圻,查繼佐(號稱是金庸的祖上),范驤。當初莊家挑選“參訂”的時候也是頗費腦筋的,這就好比某個地方要成立個文聯、作協之類的,那麼選誰不選誰就很有講究了。文人之間是很計較‘名’這個東西的。莊家把他們三位列為“參訂”的本意就是想借他們的大名,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當然還要考慮很多其他因素,像大名鼎鼎的顧炎武,因為他總喜歡在外邊遊山玩水,不太可能坐得住,所以就沒有被列上。後來,顧就曾對人說過小莊寫《明史》是沽名釣譽)。那麼有人說,乾脆都選上,皆大歡喜嘛。錯!有些泰斗級的人物是絕不願意與那些後生晚輩們為伍的。陸、查、范三人就有點屬於這類的。 《明史輯略》出版後,陸、查、范三人聚到一起商量。倒不是他們有什麼署名權之類的法律意識,而是簡單地考慮到“君子不掠人之美”,這個“參訂”不當也罷。於是,三人聯名寫了個聲明,交到湖州府,聲明內容就是“我們跟這本書沒關係”,將來如果萬一這本書出什麼問題,與我們無關。衙門裡的書辦說:人家看得起你們,白給個出名的機會都不要,太迂了吧。再說,這是你們文人之間的事情,應該去文化單位說嘛。結果,三人把這個聲明交到了府學衙門,存了檔。(還有說法是查繼佐自己寫的聲明,聲明中已經透露出書裡有不妥的言語。他為了不顯露得過於突出才署上了另外二人的名字。金先生是不願意同意這個說法的)。 俗話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話真的不假(怎麼這麼繞啊)。至於在往高處走的路上腳下踩的是石頭還是人頭,無所謂啦,最後效果是一樣的。只是、也許、可能、或者有人事後會感覺到心理上稍稍的不安吧,很短暫的不安。 話說湖州算是地區級的單位了,這裡設立了府學,大約是個文化主管部門。湖州府學裡有個教授叫趙君宋,家裡既沒什麼錢,又沒什麼背景,自己的能力也有限,可他的上進心並不比別人的少。自從世面上傳出莊家出了《明史輯略》之後,小趙經過幾番思想鬥爭才下決心花六兩銀子買了一套,六兩銀子對他來講可不是小數目。小趙把書拿回家,特別是對書中關於崇禎年之後的敘述部分逐字逐句,詳加揣摩,細辨詞義,終於摘出了幾十條“不法文字”。他把這些文字抄成大字報,貼到了府學門口,同時也報送到了浙江學政胡尚衡(大約是省文化局局長或是教委主任)那裡。 貼大字報這個事情,很有講究。貼對了,機遇之門就打開了;貼不對,地獄之門也打開了。前面說了,小趙沒什麼背景,完全是憑着一腔忠君報國的熱情他才花時間搞了這麼一下,人家莊家的水有多深,他根本就沒概念。報告送上去多少多少天之後,有個姓張的來找他個別談話,先是語帶威脅地翻小趙的舊賬,包括工作上的,生活上的,等等。然後挑明了說:莊家的書沒問題,此書在北京都是備了案的,希望趙君宋同學安心本職工作,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為共創和諧社會儘自己的力量。。。。。。 就這麼簡單,趙君宋就被擺平了,收回了大字報之後就沒再吭氣。小趙報國無門,心裡有委屈牢騷,有一天碰到了李廷樞,就跟他說了。李廷樞是順治三年的進士,幾年的時間就升到了浙江糧儲道。明清兩朝,政府為了保證南糧北運,專門有個漕運總督,從一品的級別,漕運總督下面有各省的督糧道(也稱糧儲道)。李廷樞這麼快就能升級到省級幹部,一方面他還是有能力的,為朝廷做過一些實事。另一方面也說明順治初期的幹部極度缺乏,只要積極肯干,提升的機會是很多的。 令人遺憾的是,李廷樞辜負了皇上對他的期望,後來因重大經濟問題被判了刑,差點被處決。順治十七年皇帝大赦,他被放了出來。李廷樞出來之後,官是做不成了。將來的打算呢?還在打算。他聽了趙君宋講的事兒,心裡一動,轉過身兒自己也買了一套《明史輯略》回家看去了。他照着小趙指點的地方看過之後,拿着書就直奔湖州知府陳永命家(有地方寫此人叫陳永明)。原來李廷樞以前提拔過陳永命(陳是順治九年的進士),他倆算是有師生之誼。李廷樞到了陳知府那裡也不見外,開門見山就說:“苞苴到。共烹之。”意思就是“買賣來了,一塊分吧”。陳永命並沒有因為李廷樞犯過錯誤而對他有什麼歧視的表示,還是一直恭恭敬敬執弟子禮。他聽李廷樞講過之後,答應要想想辦法,勸師傅不必着急,接着再扯些家常,就送客了。 陳永命送走了李廷樞,自己盤算了一下,想出了辦法。沒多久,從府衙里傳出消息,說是知府大人風聞《明史輯略》有重大的方向性問題,要組織人審查。消息理所當然會傳到莊家,莊允城自然就派了人和府衙里的人“吃茶”,最後是管庫房的一個小頭目叫周國泰的,從中拉線,由莊家出了三千兩銀子給陳知府,自己這邊悄悄把圖書收回,書版毀掉,事情就算了結了。陳知府和莊允城面都沒碰,獨自吞下了這一注小財,準備任期一屆滿就遠走高飛。 這邊李廷樞在家等了半個月,覺得事情有點不對勁了。又親自上門問陳永命,這回,陳永命打起了官腔,如此這般的,就跟沒這麼回事兒一樣。李廷樞一聽就明白了,心裡這個氣啊。好啊,有你的,把手段都沖你師傅使出來了,真不枉我栽培你一場啊。。。。。。沒轍了,只好回去吧。李廷樞回到家,猶自憤憤難平,這“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真是不假,唉,我怎麼就沒留個後手呢。。。。。。不行,這口氣我咽不下去。 到這個時候,本案的主角就該登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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