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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骨董: 庄氏《明史》案(上)
送交者: 老骨董 2011年01月21日15:26:54 于 [竞技沙龙] 发送悄悄话

大约三百五十年前,江南发生过一起极为惨烈的文祸。金大侠的《鹿鼎记》开篇第一章说的就是这个案子------庄氏《明史》案。金先生写这个案子是当成小说写的,有些地方呢发挥得过了点儿,有些地方呢则还没发掘到。至于其他关于此案坊间流传的版本就更多了,它们在许多细节上相互都有出入。我对这个案子特别感兴趣,不仅是因为这是一个历史上的悲剧,而且整个事件的发展起伏跌宕,围绕着这个案件,众多人生百态,尽显无遗,其结果又是令人唏嘘不已。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话说在江苏太湖南边以前有个乌程县,相传是从秦朝的时候就设立了。到了南宋,大约是为了多搞一些政府的人员编制,于是把乌程县的一部分分出来,另外成立了归安县。这两个县的衙门倒还都在同一座城里,全归湖州府管辖。民国成立之后,两县合并为吴兴县,现在这部分又都成了湖州市的区级单位了。我在这里不厌其烦地交待这个地名的沿革,这是因为在故事的叙述中会用到这些地名,如果看现在的地图就可能找不到这些名字了。

 

清初顺治年间,归安县南浔镇有个庄姓的大户人家。庄允城,允堦,允坤兄弟三人,连同他们的男孩子廷鑨,廷钺,廷镳,廷鎏,廷镜,廷钟都是读书人,当地人称之为“九龙”。特别是庄允城的儿子庄廷鑨,从小就聪明异常,十五岁的时候曾经以优异的成绩(那时候没有数理化和外语)被保送进了北京国子监深造(比现在的直接保送进北大清华还牛),一片前程似锦啊。谁知道,十九岁的时候他得了一场大病,经各方的努力抢救后,命是保住了,可庄廷鑨的眼睛瞎了。

 

这场变故对庄廷鑨,对庄家的打击有多大,善良的读者们可以想象。这个时候庄廷鑨的人生之路该如何继续走下去?一种说法是:在经受了命运的严酷打击之下,庄廷鑨并没有意志消沉,而是身残志不残,他从新设计了自己的人生蓝图。司马迁曾写过“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庄廷鑨从这句话里得到启示:要学左丘明著书立说!即使不能名标史册,至少也不会虚度一生。至于写什么方面的东西,就要看机会了。像什么那种每天记载些家里小猫小狗生仔之类的博客文章,庄廷鑨肯定是不屑于去写的。

 

没多久,机会就来了。

 

南浔镇上曾经出过一个大人物,叫朱国祯,他生于嘉靖年间,万历十七年中了进士(大约是全国高考的前几十名,那可是三年一度的考试啊),后来当官最高的时候官至文渊阁大学士,算是宰相了。再后来据说是遭人陷害,于是厌倦了官场的倾轧,遂“辞官归故里”,他在家闲暇时候写了部《明史》。笼统说来,历史就是记录下来的过去发生的事情。个人的家谱,地方的县志之类,乃至国史,都有人去写。有官方组织写的,也有“个人行为”。写史,首先要有资料,作者还得有才。这种才不是描写花前月下那类的小资笔调,得是那种能“吞吐江山”的大才,是那种握有‘如椽巨笔’的人物。朱国祯在中央机关工作了许多年,称得上是场面上的人物,又接触过很多机密的档案资料,他写史的条件相当的好。但不幸的是,朱国祯在崇祯五年就死了,他写的《明史》并没有完稿。他死了之后,家道中落,他的后人居然把他凝聚了一生心血的书稿拿出来变卖。庄廷鑨听到这个消息,大为兴奋,马上就和朱家接洽。朱家一看庄廷鑨要这部书稿,开价白银一千两!庄廷鑨也不还价,一千两就一千两,成交!

 

另一个说法是,庄廷鑨失明之后,家里请了人每天给他读书解闷儿。读什么书呢?《四书五经》之类的,忒枯燥了;《金瓶梅》之类的,又忒不严肃了;家里人到处踅摸,不知怎么就搞到了朱国祯的《明史》稿。庄廷鑨听了一阵之后,心里忽然有了个念头:如果把这部稿子后面补上崇祯年的事情,那不就成了完整的《明史》了嘛。于是,庄廷鑨出钱买断了书稿的版权,想以自己的名义出一本《明史》。

 

不管怎么说,庄廷鑨要学左丘明,这第一步就这么迈出去了。拿到书稿以后,他考虑,以目前的状况仅凭一己之力完成一部《明史》还是有相当难度的,或者说是不太可能的。于是他考虑了组织写作班子的办法。“写作班子”这个形式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人在用(比如吕不韦的班子写的《吕氏春秋》),后来也不断地用在世界各地。文革的时候,是写作班子的黄金时代啦,从那些班子里随便拉出来一位,都够大师水平的。庄家的经济实力很强,有实力组成一个高水平的写作班子。庄廷鑨把自己知道的和别人推荐的江南文化界的头面人物列了个单子,从中挑出了十八位。这十八位是:

 

归安县  茅元铭 吴之铭吴之镕 李礽焘

乌程县    楚 茅次莱 严  云 唐元楼 蒋麟征 韦全佑 韦全祉

 

江苏吴江县  张 雋  董二酉 吴 炎 潘柽章

仁和县      陆 圻 

海宁县      查继佐范 骧

 

他给这些人发了聘书,聘请他们来当“参订”,就是邀请你参加庄版《明史》的修订工作。文人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在于,文人大多数考虑问题是“名”在“利”先。能够参与修撰史书这件事情本身,就很出名了,更何况“利”的方面也不差钱呢------庄廷鑨开出的润笔(就是现在的稿酬)是每千字三十两白银,非常非常高的价位。(有人考证过,一两白银的购买力大约在如今人民币200300之间。一千字六千到九千块。。。就算是文言文,那也足够多了,如今哪个写手能有这个价码啊)。

 

顺治十一年,庄廷鑨版的《明史》写作正式动手了。

 

有个词叫命运多舛,说的就是庄廷鑨。他把这个写作班子搞好之后没多久,顺治十二年一场大病夺去庄廷鑨的生命。他父亲庄允城尤其伤心,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一幕着实让人心酸。庄家隆重发送了庄廷鑨,值得一提的是在庄廷鑨的墓前专门修了一座石牌坊,上书“才高班马”,大约是说“小庄的才气跟班固、司马迁差不多”的意思。

 

庄允城继续领导这个写作班子,日以继夜地工作着。等书编完之后,刻印的工作同样是耗资巨大。这时候就要提一下庄允城的亲家公朱佑明了。老朱和老庄一样,都是外来户。老朱的哥哥原来在江苏是跑买卖的,主要做瓷器、百货的生意。他辛苦了几十年攒了一笔钱,没等到安心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呢就得病去世了。朱佑明接过了这第一桶金,趁着改朝换代兵荒马乱的时候,狠狠地囤积了一回,大大地赚了一票。这一票有多大?号称是百万之数。朱佑明发财之后,到南浔镇买下了镇上的一处大宅门,又花了七万多银子搞精装修(也有说用了十多万的)。装修之后,他的一个外甥叫韦甲的给他送来一块匾,作为“HOUSE WARMING”的礼物。朱佑明一看,非常高兴啊,因为他缺的就是这么一样东西。中国古代建筑,一个大院子里最主要的是正厅,正厅最醒目的东西就是厅上悬挂的那块匾,这块匾不光字要好,而且最好是名家手笔,这样一块匾可以说是整个院落乃至这家主人身份的点睛之笔。朱佑明得到的这块匾上题的是“清美堂”,上款是“朱老年亲台”,落款居然是董其昌。

 

有人可能会问:有没有搞错?董其昌会给暴发户朱佑明题匾?

 

前面说过,朱国祯家败落了,家里的东西能卖的都往外卖,这块匾原来是朱国祯家的。董其昌和朱国祯都是万历十七年的进士。以前的读书人一见面也好攀个交情啥的,见面介绍的时候都会说是哪一科的出身(就像现在都说是哪年考的大学一样)。如果是同一科考上的,那就算是同年了,这个同年和岁数没关系。如果是同年,相互之间不论长幼,一律称对方为年兄,自称年弟,都很有礼貌的样子。董其昌对朱国祯没有直呼其名,而是题了朱老年,这就显得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亲近。朱佑明对这些个讲究并不在意,“匾是董其昌写的,是送给姓朱的,我就姓朱,这不正合适嘛。挂起来!”

 

什么叫附庸风雅啊,这就是。

 

还有呢,庄允城要刻书,找到朱佑明拉些赞助。老朱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平时对参与文化界的活动,一向是很积极的,这样可以从中受些熏陶嘛。当他得知亲家刻书一事,立即表示大力支持。最后商定赞助的条件呢,就是在相当于出版单位的那个位置印上“清美堂”三个字。

 

就这三个字,要了命了。以后再说。

 

大约是顺治十八年,书印出来了,叫《明史辑略》,开始在全国发行(当然,主要还是在江浙一带)。那个时候没有什么出版审查制度,你想出书,只要你有钱就出呗(说句题外话,改革开放之初,文化界对自费出书很有意见,说是国家对严肃的什么什么要扶持。凭什么啊?!凭什么拿纳税人的钱让你出名啊。如果你的书对赚钱有帮助,自然有人替你出;如果某个大款欣赏你,给你出书也未可知。又要国家出钱,又转弯抹角说些国家不爱听的话,天下哪有这种好事)。至于书里会不会有什么“违反几项基本原则”的问题,那就靠你自律啦,哈哈,文责自负嘛。因为这是个写作班子的成果,所以庄廷鑨是“总纂”,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总编,其他的“参订”总共列了十八位,相当于执笔。书中对原稿作者朱国祯也没有完全抹杀,而是沿用其自称“朱史氏”。

 

那个十八位“参订”中有三位,根本就没有参与整个写书的活动,他们是陆圻,查继佐(号称是金庸的祖上),范骧。当初庄家挑选“参订”的时候也是颇费脑筋的,这就好比某个地方要成立个文联、作协之类的,那么选谁不选谁就很有讲究了。文人之间是很计较‘名’这个东西的。庄家把他们三位列为“参订”的本意就是想借他们的大名,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当然还要考虑很多其他因素,像大名鼎鼎的顾炎武,因为他总喜欢在外边游山玩水,不太可能坐得住,所以就没有被列上。后来,顾就曾对人说过小庄写《明史》是沽名钓誉)。那么有人说,干脆都选上,皆大欢喜嘛。错!有些泰斗级的人物是绝不愿意与那些后生晚辈们为伍的。陆、查、范三人就有点属于这类的。

 

《明史辑略》出版后,陆、查、范三人聚到一起商量。倒不是他们有什么署名权之类的法律意识,而是简单地考虑到“君子不掠人之美”,这个“参订”不当也罢。于是,三人联名写了个声明,交到湖州府,声明内容就是“我们跟这本书没关系”,将来如果万一这本书出什么问题,与我们无关。衙门里的书办说:人家看得起你们,白给个出名的机会都不要,太迂了吧。再说,这是你们文人之间的事情,应该去文化单位说嘛。结果,三人把这个声明交到了府学衙门,存了档。(还有说法是查继佐自己写的声明,声明中已经透露出书里有不妥的言语。他为了不显露得过于突出才署上了另外二人的名字。金先生是不愿意同意这个说法的)。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话真的不假(怎么这么绕啊)。至于在往高处走的路上脚下踩的是石头还是人头,无所谓啦,最后效果是一样的。只是、也许、可能、或者有人事后会感觉到心理上稍稍的不安吧,很短暂的不安。

 

话说湖州算是地区级的单位了,这里设立了府学,大约是个文化主管部门。湖州府学里有个教授叫赵君宋,家里既没什么钱,又没什么背景,自己的能力也有限,可他的上进心并不比别人的少。自从世面上传出庄家出了《明史辑略》之后,小赵经过几番思想斗争才下决心花六两银子买了一套,六两银子对他来讲可不是小数目。小赵把书拿回家,特别是对书中关于崇祯年之后的叙述部分逐字逐句,详加揣摩,细辨词义,终于摘出了几十条“不法文字”。他把这些文字抄成大字报,贴到了府学门口,同时也报送到了浙江学政胡尚衡(大约是省文化局局长或是教委主任)那里。

 

贴大字报这个事情,很有讲究。贴对了,机遇之门就打开了;贴不对,地狱之门也打开了。前面说了,小赵没什么背景,完全是凭着一腔忠君报国的热情他才花时间搞了这么一下,人家庄家的水有多深,他根本就没概念。报告送上去多少多少天之后,有个姓张的来找他个别谈话,先是语带威胁地翻小赵的旧账,包括工作上的,生活上的,等等。然后挑明了说:庄家的书没问题,此书在北京都是备了案的,希望赵君宋同学安心本职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共创和谐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就这么简单,赵君宋就被摆平了,收回了大字报之后就没再吭气。小赵报国无门,心里有委屈牢骚,有一天碰到了李廷枢,就跟他说了。李廷枢是顺治三年的进士,几年的时间就升到了浙江粮储道。明清两朝,政府为了保证南粮北运,专门有个漕运总督,从一品的级别,漕运总督下面有各省的督粮道(也称粮储道)。李廷枢这么快就能升级到省级干部,一方面他还是有能力的,为朝廷做过一些实事。另一方面也说明顺治初期的干部极度缺乏,只要积极肯干,提升的机会是很多的。

 

令人遗憾的是,李廷枢辜负了皇上对他的期望,后来因重大经济问题被判了刑,差点被处决。顺治十七年皇帝大赦,他被放了出来。李廷枢出来之后,官是做不成了。将来的打算呢?还在打算。他听了赵君宋讲的事儿,心里一动,转过身儿自己也买了一套《明史辑略》回家看去了。他照着小赵指点的地方看过之后,拿着书就直奔湖州知府陈永命家(有地方写此人叫陈永明)。原来李廷枢以前提拔过陈永命(陈是顺治九年的进士),他俩算是有师生之谊。李廷枢到了陈知府那里也不见外,开门见山就说:“苞苴到。共烹之。”意思就是“买卖来了,一块分吧”。陈永命并没有因为李廷枢犯过错误而对他有什么歧视的表示,还是一直恭恭敬敬执弟子礼。他听李廷枢讲过之后,答应要想想办法,劝师傅不必着急,接着再扯些家常,就送客了。

 

陈永命送走了李廷枢,自己盘算了一下,想出了办法。没多久,从府衙里传出消息,说是知府大人风闻《明史辑略》有重大的方向性问题,要组织人审查。消息理所当然会传到庄家,庄允城自然就派了人和府衙里的人“吃茶”,最后是管库房的一个小头目叫周国泰的,从中拉线,由庄家出了三千两银子给陈知府,自己这边悄悄把图书收回,书版毁掉,事情就算了结了。陈知府和庄允城面都没碰,独自吞下了这一注小财,准备任期一届满就远走高飞。

 

这边李廷枢在家等了半个月,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了。又亲自上门问陈永命,这回,陈永命打起了官腔,如此这般的,就跟没这么回事儿一样。李廷枢一听就明白了,心里这个气啊。好啊,有你的,把手段都冲你师傅使出来了,真不枉我栽培你一场啊。。。。。。没辙了,只好回去吧。李廷枢回到家,犹自愤愤难平,这“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真是不假,唉,我怎么就没留个后手呢。。。。。。不行,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到这个时候,本案的主角就该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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