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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費城
送交者: 林子 2003年11月14日17:28:47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對這個書寫了美國歷史的城市--費城,我一直在有意無意間存有末名的排斥。

  從我落戶這裡的那天起我就覺得自己只是個過客。也許是因為從來就不喜歡城市,尤其是像城市的城市,更不用說是城市的城市。美國的城市本來就不多。最不喜歡的當屬紐約,然後就是費城,它們是美東最重要的城市了,也是美國屈指可數的大城市。

  對紐約,我其實沒什麼深入的認識,幾次都是蜻蜓點水般的路過。而對費城,我卻是有唇齒相依的6年。我是一到美國就落在了這個城市的。從來沒有長久地,真正地離開過。每次的出門旅行都有種我終於可以逃離它的興奮,而回去總是那麼的無可奈何。從來沒有想過,我會習慣了那個城市,直到有一天,我真的離開,離開的那麼匆忙,我才發現,我已經太習慣了這個城市。那種習慣中,攙雜着說不清的眷戀,那絕不僅僅因為我的家人都在那兒。

  6年前的那個冬天,走出海關,走出機場。刺骨的寒風讓我從暈機的狀態中清醒了過來,我已經在美國了。高速公路的兩旁,和鄉下一般的荒涼。繞進我們住的那個小區,仿佛進了一個中國北方的小鎮,甚至比那還蕭條。後來才知道我們住的地方是費城的一個郊區,叫DELAWARE COUNTY。很長一段時間搞不清我們住的那個區和臨近的DELAWARE州有什麼聯繫,原來只是同名而已。這竟是費城很好的區。我也不知道我會在那兒一住就是3年。房前有很大片的草坪,有些年頭了的老樹任意地留在了他們出生的地方。一個人發呆的時候就看松鼠在草地上,樹上樹下地亂竄,偶爾能打破這寧寂的是不多的街車,總是見不到人。習慣了孤獨的情結就那樣的蔓延。

  房後的101線小火車,只8站地就能把我帶到69街的中轉站,從那兒轉65路公共汽車,就可以到我讀書的學校。然而我少有機會搭公車。附近住了很多哥哥的朋友,總是有人給我搭便車。學校是哥哥選的,專業是哥哥定的。連繫主任給我的那些A據說也是因為有其兄必有其妹承繼了下來的。所以這書是給哥哥讀的。而後的工作倒也是他幫我做的。算是趕鴨子上架,扶一把送一程都還不夠。大凡出任何問題,我都不用擔心,因為我有個萬能的哥哥,我是說工作中技術上的事。至少我沒經歷過任何技術上的問題能難倒他的。從在學校的時候我就知道,幾屆的學生都靠抄他的作業過關。工作後的他的我的同學,也常把我們家當援地。哥哥大概也就是這樣,該他知道的和不該他知道的他都會涉獵。我總覺得自己這顆漂了太多忽東忽西的夢想的腦袋,是怎麼也不可能很邏輯地寫那些很嚴密的程序的,而我竟然從上了這條船就再難下船。哥哥說我是個“編城”專家。是城市的“城”不是程序的“程”。因為我總是用想來寫我的程序。就跟我編夢一樣。所以我時常搞不清楚為什麼我寫的程序就是不幹活。到畢業的時候我竟然算好學生,我自己很清楚,一半以上的功勞在哥哥那兒。

  做學生的時候,去得最多的地方是個叫長木公園的地方,是杜邦家族的私家園林。後來捐了出來給賓州州政府作為非盈利性的公眾花園。花園的運作全靠了微乎其微的門票,很多園林里的工人都是義工。這是我在北美洲見過的最大最好的花園,裡面有很多非常名貴的花。有個一年四季都鮮花盛開的暖房,那暖房中的貴人是父親最愛的蘭花。園子裡隨時令的變遷變換四季的色彩,永遠都沒有冷清和落幕的時候。春天的鬱金香,夏天的玫瑰,秋天的菊花,冬天的聖誕花,是四季的主角,上百種開遍了整個園子。通常的門票只是12元一人一天,但年票只要50元。我一直幾年都是買它的年票。逢周末,假日,閒散的日子,就去花園看花,聽鳥,走路。有時候甚至什麼都不做,就拿了本書,拾個僻靜的地方一看就是一個下午。想來那段日子是最閒適的日子了。

  第一次去費城城裡繞得我實在找不到北。後來才知道進城的路出城的路就那麼幾條。76是橫穿過費城的一條高速公路,它有個很難念的名字,叫SCHUYKILL EXPRESSWAY,得益於它腳下並行的那條河,那條河就叫SCHUYKILL RIVER。河的兩岸就分出了城裡和城外,新州和賓州。和76平行的有MARKET CHESTNUT和WALNUT三條主街。MARKET是雙向的,而CHESTNUT是單行進城的路。WALNUT是單行出城的路。我一直走這兩條單行線出入城,因為哥哥起初就是這麼帶我走的。很久很久我都沒有試過離開這兩條路去到城裡的其他街上看一看,因為哥哥告訴我那些都是不安全的區,很爛很危險。他說什麼我就聽什麼。反正我對這個城市沒什麼特殊的興趣和好奇想了解得更深入更徹底。包括聞名於世的自由宮,獨立鍾竟然都不是我自願去參觀的,都是兩年後父母來探親的時候才第一次陪了他們去,我自己竟然也是到此一游的遊客。當我要離開的時候,我站在了千百次地走過卻從不曾停過車的街腳,向縱深處望去,我開始有了想去對生活在這周遭的人們,還有對那些爬滿了青苔廢棄了的老房的了解的欲望。那後面有怎樣的故事,讓他們成了這個城市被拋棄的背景,我卻已經到了該走的時候。

  費城的天,如果不是陰天,天一定是蔚藍的,雲一定是雪白的。這個最早的重工業城市,最初的支柱產業已經沒落了,像65街出城那段那些只剩了青磚玉石的大房子的人家一樣,成了沒落的貴族,然而那個龐大的架子卻還在,讓人依稀記得這裡曾有過的輝煌。鋼鐵廠倒了,船廠關了,藥廠搬了。兩百年的美國,兩百年的費城。曾經的費城是怎樣的驕傲和自豪!這裡的每個街角,一不小心,你都可能踩到了美國的歷史與名人的腳印。而今的費城,感覺不到污染。沿途,很多黑人在藍天下曬太陽。在42街,215,219這些是門牌號,然而費城的很多留學生都知道這些數字代表了什麼。他們在那裡度過的,可能是他們在美國這塊土地上最艱難的歲月。哥哥是其中之一。他們說起那段日子,那些老鼠跑到了飯鍋里,東家的蟑螂西家養,上樓的樓梯吱嘎響,過道的燈光照不亮腳,房東的老太不送暖,窮苦的學生聚成堆,街上還發生過槍戰的日子,竟是津津有味,聲言是他們在美國最快樂,最充實的日子。我怎麼想也想不明白那是怎樣的快樂。像我想起我出生的那片土地,童年的那些日子一樣的快樂嗎?哥哥他們這批人的“樂土”,我只去過一次,心一陣陣的發怵,那也是人呆的地方,是費城,是美國?從此我更覺得哥哥有權指責我不懂生活的難處了。雖然看起來好像只是我比他樂觀。或者是無知。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還沒畢業的時候就撞上了的,在那裡我認識的驚,一個迄今為止我見過的最優秀的男孩子。我們是同一天去報到的,他其實是學化學的博士生,還沒畢業不知怎麼竟進來和我一樣寫程序。我剛畢業什麼也不會,頭半年裡我的活兒不是驚代做就是他手把手的教的。我是從抄他的程序起步直到大半年後才找到點兒寫程序的感覺的。他教我最多的是玩些不務正業的東西,諸如兩個人上去同一個聊天室去騙女孩兒,我裝男生他裝我的牙醫配合得天衣無縫竟然差點惹禍上身,後來再不敢隨便進聊天室胡言亂語大概就是那之後的良心發現。怎麼解密那些有密碼的軟件,怎麼玩畫圖的工具,五花八門地刻制音樂CD都是他帶着我干的。而我不到萬不得已不肯用煞車的習慣和跟車的技能也都是他教的。我們一起幹活一起吃飯一起回家一起打遊戲,像很鐵的哥們兒。半年下來我們兩部車在車流中竟然能鑽得如魚得水且不走失,奠定了我玩車的野心,驚功不可沒。他的太太我是打過交道的,他們是我見過的少有的“好漢無好妻”的例外。他們也是我見過的僅有的一對一見鍾情都是彼此的初戀就走進了婚姻而婚姻已經走過了很多年還有激情在的夫婦。他們的女兒是我看着出生的,是個天生的情種。3個月大兩眼的柔波和風情就讓個30多歲的大男人受不了。恍然間發現這孩子的眼睛像他父親,我們也到了散夥的時候。那家我們都有從一而終的願望的小公司因被加州的一家同類產品的公司收購,整個開發部全部要裁掉,我們的這份心願立時換成了尋找下個飯碗的焦慮。從此和驚各奔前程。起初還有聯絡,而後就斷了消息,和所有舊同事一樣,好像我們間也沒有什麼例外和特別。

  第二份工在費城城裡,我起初是不肯坐地鐵的,只做了一年的這份工卻讓我別無選擇地只能以地鐵為交通工具。30街是最大的火車中轉站,往來於華府和紐約的火車都在這裡交匯,從這裡還有火車直通加拿大。69街,是最大的公交車中轉站。是藍線和黃線地鐵的起點。每個上班的日子,我都在這裡轉車。竟然那一年也相安無事地過來了。這條地鐵橫穿整個費城,然後通到北費,一個只比42街安全的地方,卻相當的繁華。聚集了貧窮的猶太人、黑人、俄羅斯人、朝鮮人,還有中國人。費城最好的朝鮮店和最大的中國店都在北費。那幾乎是居家過日的中國人每周末的必到之處。晃悠晃悠就是一天,把一周下來清空了的冰櫃從新填滿,生活也就和那冰櫃一樣周而復始,空了滿滿了空。

  這份工讓我搬了兩次家,竟然鬼使神差地搬到了北費。那個我曾經也不太敢獨來獨往的地方,總覺得四周充滿了血腥就像那塗在牆上擦不掉的污垢畫的一樣的猙獰。那個地方住的都是我仿佛不會也不應該喜歡和接觸的人們。而他們,從來沒有給過我任何麻煩。第二次的搬家,仍在北費,卻距離費城更近,我因此才認識了彭家人。或者這麼說是不完全對的。彭家的女兒是我在美國讀書時的同學,是公認的最用功卻成績很平常的學生。而同學們中傳得最多的是她有個儀表人才的弟弟,讀書,樣子都無可挑剔,和她簡直不是一母親生的,見過的人卻很少。我是在最走投無路的時候,被人介紹去住到了她們家的。當時她們租了一套兩層樓的大房子,有三間臥室。我是在我的同學,那個一點兒都不像那家人的女孩兒,去了加拿大,是她原來住的那間房空了出來之後才搬了進去的。其實我和那個同學根本不熟,在學校里也沒說過兩句話。但卻知道這個女孩兒是出了名的熱心腸和耿直,而和那家人普遍的精明是格格不入的。這家人的掌權者是彭家阿姨,至少表面上看如此。彭家叔叔是個少言寡語,很沉默的人,就是川菜做得很地道,這家人是四川人。我至今仍能記得他們家煮的麻辣火鍋是我在成都之外吃過的最地道的。

  彭家阿姨覺得這個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美國,最完美的人是她的兒子。要樣子有樣子,要學問有學問,要人品有人品,要家世有家世。彭家阿姨見人就說嫁到他們家的媳婦可就有福了,她們老的會包下所有的家務,包括洗衣煮飯還包帶孩子。可就是兒子都30的人了還說不上個媳婦。據說是他兒子比較“好色”,要求女孩子一定要美如天仙,而美如天仙的女孩子不知為什麼都這麼“沒眼光”就是看不上她的寶貝兒子。當彭家阿姨和叔叔不得不暫時離開美國的時候,把她們的寶貝兒子託付給了我這個房客照顧,大概她們覺得我這個既不漂亮又有些孤傲的女人,和男人是絕緣的,比較可靠。而我,能提供的幫助也不過就是煮飯的時候加把米,加盤菜,拖地的時候捎帶着連他的房間一併處理掉。這倒是個不討人厭的大孩子。至少他不刻意去破壞你弄得干乾淨淨的地方。而後,彭家的兒子,在那棟老房子裡只剩下我們兩個人的時候,很坦白地說:那些良好的感覺都是他老爸老媽的感覺,他知道自己很平常,很普通,他其實就是個很實際想過好日子的人。我倒覺得他能這麼評價自己很公正。他上學我上班,平日裡大家都很忙,難得照面。我們就這樣相安無事地過了兩個月直到他父母回來,後來哥哥買了房,我也就搬回了哥哥的家。而後聽說他們也搬了家,彭家兒子畢業後找到了一份很不錯的工,連帶的也把原來的大房子退掉,另租了靠近公司的小公寓來住。彭家阿姨時常打電話來請我們過去她們的新家玩,就像我們都是她的女兒一樣,而終於失去了她們的消息,只聽說在不久之後彭家阿姨和叔叔由女兒辦了移民去了加拿大。彭家的兒子,有沒有找到合他父母要求他自己又看得過眼的媳婦,就不得得知了。

  第三份工是我做得最久的一份,一直做到現在。公司卻在新澤西州。兩州之間由DELWARE RIVER分隔。連通兩州靠的是橋。我要過的是BEN FRANKLIN BRIDGE,是最繁忙的一座橋,已有75年的歷史,單向收費。很多人和我一樣住賓州在新州上班,更多的人住新州在費城上班。所以每天這座7車道的可變移分隔牆的鐵橋總是我上班的時候三道,下班也三道,而反方向則四道,可見和我同向行的車流是少數。橋下不遠處是PENN‘S LANDING。是費城的發現者WILLIAM PENN登陸的地方。這片沿DELAWARE RIVER蔓延開來達10條街長的區域,曾經一度是費城海運和商業的中心。而今,卻只是一個河邊的公園,費城的人喜歡到這裡,夏季的時候聽聽音樂,冬天的時候看看煙火。好像已經是種傳統,費城新年的煙火總是在這裡燃放。而相識不相識的人們總會互相擁抱着說:新年快樂,在刺骨的寒冷里,蔓延的是火一樣的熱情,水一樣的真誠。

  每個上班的日子的早晨,在城裡人還沒有醒來的時候,我總是那麼不經意地橫穿過這座城市,去位於新州的公司上班。對這個城市的厭倦,在那永遠也不會通暢的76號公路上蔓延,直到我看到那座橋,那座連通了賓州和新州的本□富蘭克林大橋,浮躁的情緒才開始慢慢地、慢慢地舒緩。那越來越清晰的橋墚,那只有在橋上才看得到的第一抹朝陽,已經把我從賓州,帶進了沒有城市的新州。費城,成了我身後的一個坐標。仿佛只是以這樣的形式暫時的離開這個城市已經讓我激動不已,所以,我是願意去上班的,尤其,可以經過那座橋。那座讓我看到生命的希望和感動的橋。

  公司在過橋後5英里遠的CHERRY HILL,是個所謂的高科技公司集中的小區。最先到的人就自覺地煮上第一壺的咖啡,這不知是怎麼傳下來的慣例。MR.LAU,那個我至今也不知道他在公司里充當什麼樣的角色和做什麼職位的同事,住進了醫院去做他的腿骨手術,之前總是他最早到公司,第一壺的咖啡也總是他煮,之後,就成了我。當咖啡的香氣飄滿整個樓道的時候,我總喜歡斟上一杯不加糖加少許奶的咖啡,一年四季都如此。最喜歡帶甜麵包圈去公司作免費早餐的是我的小老闆JUDY,如果不是她的兒子暑期的時候來幫我輸入數據,我竟看不出她會有個已經成年的兒子而她絲毫不用避嫌地安排出工作給他兒子做SUMMER INTERN。所有公司的聚會,最活躍的總是她,敢穿背心上班的是她,領導了公司里一半以上的員工的人也是她。我跟她的關係幾乎就是一個招呼。而另一個公司的元老,也是另外一個項目的小老闆KALLY,卻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她的丈夫是費城日報的記者,寫過一本書叫《THE SON OF CITY》是寫警察的。這個話題讓我們彼此開始欣賞。他們一直要求我把我寫的《接觸美國警察》翻譯成英文,想看看我一個中國人的眼裡,是怎麼看美國警察的。他們也希望有一天我能把他的書翻譯成中文。我還欠她們夫婦一個承諾,帶他們去吃最正宗的中餐,從口辣到腳的川菜-30號上的那家天福閣。

  算來我住得最長久的地方就是哥哥的家。起初是我和哥哥的家,然後就是哥哥嫂嫂的家,後來又添了小侄子。在哥哥沒有結婚之前,我從來沒有意識過哥哥在的地方,會不是我能永遠呆下去的地方,不是我的家。雖然哥哥嫂嫂的家這麼多年也一直是我一手在打理,我們姑嫂相處得也讓哥哥很安心。可我始終知道,我是要離開的,當我可以放心地把這個家,把哥哥交給嫂嫂的時候,就是我離開的時候。從哥哥的家裡搬出來的時候,我和嫂嫂都沒有說什麼客套的話。我們對彼此的感激都不是可以說出來的,我們是一家人。

  我們從舊家剛搬出來後很久,都總會跑上20英里的路回原來住的地方去買東西,好像也只熟悉那一片店,覺得最方便不過。而每每有人來,也一定會有意無意地帶人家走過那片住宅,很興奮地告訴人們我們曾經在那裡一住就是3年。其實哥哥後來買的房子,距離全美第二大購物中心只5分鐘的車程,我們卻很久很久都沒形成就近的習慣。等到我終於習慣了一年四季都在那裡換裝,連常去的車位都幾乎成了固定,卻又到了離開的時候。

  離開費城的時候,幾乎是悄聲無息的,走得沒有任何告別的儀式,也沒有送行的人群。不去說再見仿佛已經成了我的習慣。不知道不能承受的是離別的傷,還是重逢的無望。總喜歡悄悄的來,再悄悄的走。不帶走什麼。我的行李,只有一個皮箱,值錢的就一個數碼相機和一台手提電腦。這已然是全部的家當。而費城,我能帶走的,也只有6年的記憶,那卻很重很重。我最捨不得的竟是我從來沒有以喜悅的心情迎接過他的誕生的侄子,除卻他沒有如我所願是個女孩兒,讓我感到失落的是他的出世讓我有了蒼老的感覺,我怎麼在我以為我還很年青的時候竟然被他升級做了姑姑。我倒是很用心地從那孩子三個月大就開始教他叫“姑姑”的,而至今,還只會叫我“嘟嘟”,這個笨蛋。每次我們兩個一個“姑姑”一個“嘟嘟”的都能鬧上半天,我罵他笨,他竟然沖我笑,笑得那麼無辜。不高興的自然是他那也以為天底下最好的孩子是她兒子的我的嫂嫂。那個只有兩歲多還不知道什麼是離愁的可愛又可氣的孩子,如往常一樣以他獨特的“嘿-希特勒”式的手勢揮別我的時候,還不知道他的姑姑將遠行,將長久地離開他出生也註定要在那裡長大的城市-費城。天知道等他會叫姑姑的時候,他的姑姑會在哪裡。

  有個朋友曾對我說:留給世界一個孩子,或者留給孩子一棟房子,不如留給孩子一個世界,用你的眼,你的筆。我希望我真的可以像這個朋友所說的那樣,當這個孩子長大以後,我留給他的是一個我用眼,用心看過,摸過,記錄下來的世界。這大概就是我能把走遍世界的夢想延續下去的理由。

  噢,費城,我的告別,因為有夢想的延續,就不會太悲涼!我想,有一天,如果我還會回去,你會讓我如從前般的習慣,我也不會再說,你不是我的城市。

完稿於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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