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過:酒不醉人人自醉 |
送交者: 飯小兔 2004年08月21日15:54:48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現在我們排除拿自己心愛的人打比方。 你的話:“我說了,有些人值得,有些人不值得。如果你愛一個人,刻骨銘心,生死相以,你們當然都會努力維護這份感情。但是,假如,他或她,不小心犯了個錯誤,一時受了誘惑,跟別人上了床,這當然是很傷感情的事。可因為這個就一定要分開嗎?我覺得也不是。有些人,是值得給一個機會的;否則,你會日日夜夜思念,自己也不好過。” 我的話:不小心和別人上了床?如果說這樣的不小心可以被原諒,那麼過失殺人也可以不做牢。再說他的愛人或許會因為他坐牢而離開他呀! 你說:“人道和寬容,是要看對象的。我至少現在可以說,如果我GG犯了這樣的錯,我會原諒他一次。昨天和GG討論這件事,我們都認為這事首先不會發生,一旦發生,我們絕不能意氣用事。” 我說:這絕對不是意氣用事,這是做人的起碼尊嚴。你和哥哥這麼說了,就等於達成了某種默契。 你說:“至於那些喜歡玩弄別人的男人,我絕不會去愛。” 我說:誰會去愛那種男人?問題是愛的時候並不知道啊!
我說:她們中的多數都是善良而且寬容的,也不需要別人同情,我很同情她們是因為她們被所謂的愛沖昏了頭,給玩弄她們感情的男人一次又一次地欺騙還自以為崇高,自以為是為愛在無怨無悔地付出。 你說:“一個人永遠要有自己的原則。如果失去自我,是不值得愛的。” 我說:對,問題是原則是什麼?每一個人應當都會去愛和被愛,值得還是不值得不是以是不是失去自我為標準的,而是以是否相互忠誠為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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