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马克吐温有一回发飚,骂道:某些国会议员是婊子养的。结果法院判令他登报道歉。现在看来,不道歉也可以的,他有言论自由的。当时他是道歉的,他登在报上那句道歉话是:某些国会议员不是婊子养的。
在美国骂人是可以的,没人因骂人而坐牢的。尼克松那句“狗娘养的”,录音磁带一经公布,令他形象全毁;杜鲁门因为小报记者说他女儿的独唱音乐会唱得难听,大怒之下要让小报记者“下身戴上护卵袋,”这都是总统骂人的传世名言。
但在美国,有些话是绝对不会骂出来的。 美国人不会骂别人什么奴,如“洋奴”(或中奴),也不会把人分成等级,如“二等公民”“三等公民”,盖因为这类言词严重违反宪法,且有悖于基本的人权观念。本土美国人从小就受到平等人权宪法之类的教育,忌讳让人为奴,将人分等。要是你的孩子出生在美国且在美国受教育,那他就不会说“X奴”和“三等公民”之类的话,即便是他听得懂。
但这在华人里则不是问题了,有些在中国长大或仅仅是在美国完成了部分教育的中国人,奴性思想严重,早已养成了要么奴役别人,要么被别人奴役的思维定式,难以适应民主国家的正常生活。他们往往内心敏感而脆弱,凡事喜欢往“奴”上去想,往“等”上去靠。
如同农民工进城,一开始胆子是不正常地小,后来一见城里人也不过爱贪个小便宜,遇事也胆小迁就,就格外大胆起来。到了这个时候,往上看,他觉得自己虽不如土生土长的城里人,但往下看看,则觉得他自己比新来的农民工高多了,于是就把人分等级了。所谓分等级者,他自己总不在末等的,这让他有扬眉吐气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而这优越感又补偿了他历年的挫折感。
可悲的是,已经来到美国的中国人,没意识美国的社会进步,没有人权平等宪法的概念。更有甚者,有的人连个牌也没有,专一喜欢打官司,且以领导华人翻身闹革命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