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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阿飞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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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费城
送交者: 林子 2003年11月14日17:28:47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对这个书写了美国历史的城市--费城,我一直在有意无意间存有末名的排斥。

  从我落户这里的那天起我就觉得自己只是个过客。也许是因为从来就不喜欢城市,尤其是像城市的城市,更不用说是城市的城市。美国的城市本来就不多。最不喜欢的当属纽约,然后就是费城,它们是美东最重要的城市了,也是美国屈指可数的大城市。

  对纽约,我其实没什么深入的认识,几次都是蜻蜓点水般的路过。而对费城,我却是有唇齿相依的6年。我是一到美国就落在了这个城市的。从来没有长久地,真正地离开过。每次的出门旅行都有种我终于可以逃离它的兴奋,而回去总是那么的无可奈何。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习惯了那个城市,直到有一天,我真的离开,离开的那么匆忙,我才发现,我已经太习惯了这个城市。那种习惯中,搀杂着说不清的眷恋,那绝不仅仅因为我的家人都在那儿。

  6年前的那个冬天,走出海关,走出机场。刺骨的寒风让我从晕机的状态中清醒了过来,我已经在美国了。高速公路的两旁,和乡下一般的荒凉。绕进我们住的那个小区,仿佛进了一个中国北方的小镇,甚至比那还萧条。后来才知道我们住的地方是费城的一个郊区,叫DELAWARE COUNTY。很长一段时间搞不清我们住的那个区和临近的DELAWARE州有什么联系,原来只是同名而已。这竟是费城很好的区。我也不知道我会在那儿一住就是3年。房前有很大片的草坪,有些年头了的老树任意地留在了他们出生的地方。一个人发呆的时候就看松鼠在草地上,树上树下地乱窜,偶尔能打破这宁寂的是不多的街车,总是见不到人。习惯了孤独的情结就那样的蔓延。

  房后的101线小火车,只8站地就能把我带到69街的中转站,从那儿转65路公共汽车,就可以到我读书的学校。然而我少有机会搭公车。附近住了很多哥哥的朋友,总是有人给我搭便车。学校是哥哥选的,专业是哥哥定的。连系主任给我的那些A据说也是因为有其兄必有其妹承继了下来的。所以这书是给哥哥读的。而后的工作倒也是他帮我做的。算是赶鸭子上架,扶一把送一程都还不够。大凡出任何问题,我都不用担心,因为我有个万能的哥哥,我是说工作中技术上的事。至少我没经历过任何技术上的问题能难倒他的。从在学校的时候我就知道,几届的学生都靠抄他的作业过关。工作后的他的我的同学,也常把我们家当援地。哥哥大概也就是这样,该他知道的和不该他知道的他都会涉猎。我总觉得自己这颗漂了太多忽东忽西的梦想的脑袋,是怎么也不可能很逻辑地写那些很严密的程序的,而我竟然从上了这条船就再难下船。哥哥说我是个“编城”专家。是城市的“城”不是程序的“程”。因为我总是用想来写我的程序。就跟我编梦一样。所以我时常搞不清楚为什么我写的程序就是不干活。到毕业的时候我竟然算好学生,我自己很清楚,一半以上的功劳在哥哥那儿。

  做学生的时候,去得最多的地方是个叫长木公园的地方,是杜邦家族的私家园林。后来捐了出来给宾州州政府作为非盈利性的公众花园。花园的运作全靠了微乎其微的门票,很多园林里的工人都是义工。这是我在北美洲见过的最大最好的花园,里面有很多非常名贵的花。有个一年四季都鲜花盛开的暖房,那暖房中的贵人是父亲最爱的兰花。园子里随时令的变迁变换四季的色彩,永远都没有冷清和落幕的时候。春天的郁金香,夏天的玫瑰,秋天的菊花,冬天的圣诞花,是四季的主角,上百种开遍了整个园子。通常的门票只是12元一人一天,但年票只要50元。我一直几年都是买它的年票。逢周末,假日,闲散的日子,就去花园看花,听鸟,走路。有时候甚至什么都不做,就拿了本书,拾个僻静的地方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想来那段日子是最闲适的日子了。

  第一次去费城城里绕得我实在找不到北。后来才知道进城的路出城的路就那么几条。76是横穿过费城的一条高速公路,它有个很难念的名字,叫SCHUYKILL EXPRESSWAY,得益于它脚下并行的那条河,那条河就叫SCHUYKILL RIVER。河的两岸就分出了城里和城外,新州和宾州。和76平行的有MARKET CHESTNUT和WALNUT三条主街。MARKET是双向的,而CHESTNUT是单行进城的路。WALNUT是单行出城的路。我一直走这两条单行线出入城,因为哥哥起初就是这么带我走的。很久很久我都没有试过离开这两条路去到城里的其他街上看一看,因为哥哥告诉我那些都是不安全的区,很烂很危险。他说什么我就听什么。反正我对这个城市没什么特殊的兴趣和好奇想了解得更深入更彻底。包括闻名于世的自由宫,独立钟竟然都不是我自愿去参观的,都是两年后父母来探亲的时候才第一次陪了他们去,我自己竟然也是到此一游的游客。当我要离开的时候,我站在了千百次地走过却从不曾停过车的街脚,向纵深处望去,我开始有了想去对生活在这周遭的人们,还有对那些爬满了青苔废弃了的老房的了解的欲望。那后面有怎样的故事,让他们成了这个城市被抛弃的背景,我却已经到了该走的时候。

  费城的天,如果不是阴天,天一定是蔚蓝的,云一定是雪白的。这个最早的重工业城市,最初的支柱产业已经没落了,像65街出城那段那些只剩了青砖玉石的大房子的人家一样,成了没落的贵族,然而那个庞大的架子却还在,让人依稀记得这里曾有过的辉煌。钢铁厂倒了,船厂关了,药厂搬了。两百年的美国,两百年的费城。曾经的费城是怎样的骄傲和自豪!这里的每个街角,一不小心,你都可能踩到了美国的历史与名人的脚印。而今的费城,感觉不到污染。沿途,很多黑人在蓝天下晒太阳。在42街,215,219这些是门牌号,然而费城的很多留学生都知道这些数字代表了什么。他们在那里度过的,可能是他们在美国这块土地上最艰难的岁月。哥哥是其中之一。他们说起那段日子,那些老鼠跑到了饭锅里,东家的蟑螂西家养,上楼的楼梯吱嘎响,过道的灯光照不亮脚,房东的老太不送暖,穷苦的学生聚成堆,街上还发生过枪战的日子,竟是津津有味,声言是他们在美国最快乐,最充实的日子。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那是怎样的快乐。像我想起我出生的那片土地,童年的那些日子一样的快乐吗?哥哥他们这批人的“乐土”,我只去过一次,心一阵阵的发怵,那也是人呆的地方,是费城,是美国?从此我更觉得哥哥有权指责我不懂生活的难处了。虽然看起来好像只是我比他乐观。或者是无知。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撞上了的,在那里我认识的惊,一个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优秀的男孩子。我们是同一天去报到的,他其实是学化学的博士生,还没毕业不知怎么竟进来和我一样写程序。我刚毕业什么也不会,头半年里我的活儿不是惊代做就是他手把手的教的。我是从抄他的程序起步直到大半年后才找到点儿写程序的感觉的。他教我最多的是玩些不务正业的东西,诸如两个人上去同一个聊天室去骗女孩儿,我装男生他装我的牙医配合得天衣无缝竟然差点惹祸上身,后来再不敢随便进聊天室胡言乱语大概就是那之后的良心发现。怎么解密那些有密码的软件,怎么玩画图的工具,五花八门地刻制音乐CD都是他带着我干的。而我不到万不得已不肯用煞车的习惯和跟车的技能也都是他教的。我们一起干活一起吃饭一起回家一起打游戏,像很铁的哥们儿。半年下来我们两部车在车流中竟然能钻得如鱼得水且不走失,奠定了我玩车的野心,惊功不可没。他的太太我是打过交道的,他们是我见过的少有的“好汉无好妻”的例外。他们也是我见过的仅有的一对一见钟情都是彼此的初恋就走进了婚姻而婚姻已经走过了很多年还有激情在的夫妇。他们的女儿是我看着出生的,是个天生的情种。3个月大两眼的柔波和风情就让个30多岁的大男人受不了。恍然间发现这孩子的眼睛像他父亲,我们也到了散伙的时候。那家我们都有从一而终的愿望的小公司因被加州的一家同类产品的公司收购,整个开发部全部要裁掉,我们的这份心愿立时换成了寻找下个饭碗的焦虑。从此和惊各奔前程。起初还有联络,而后就断了消息,和所有旧同事一样,好像我们间也没有什么例外和特别。

  第二份工在费城城里,我起初是不肯坐地铁的,只做了一年的这份工却让我别无选择地只能以地铁为交通工具。30街是最大的火车中转站,往来于华府和纽约的火车都在这里交汇,从这里还有火车直通加拿大。69街,是最大的公交车中转站。是蓝线和黄线地铁的起点。每个上班的日子,我都在这里转车。竟然那一年也相安无事地过来了。这条地铁横穿整个费城,然后通到北费,一个只比42街安全的地方,却相当的繁华。聚集了贫穷的犹太人、黑人、俄罗斯人、朝鲜人,还有中国人。费城最好的朝鲜店和最大的中国店都在北费。那几乎是居家过日的中国人每周末的必到之处。晃悠晃悠就是一天,把一周下来清空了的冰柜从新填满,生活也就和那冰柜一样周而复始,空了满满了空。

  这份工让我搬了两次家,竟然鬼使神差地搬到了北费。那个我曾经也不太敢独来独往的地方,总觉得四周充满了血腥就像那涂在墙上擦不掉的污垢画的一样的狰狞。那个地方住的都是我仿佛不会也不应该喜欢和接触的人们。而他们,从来没有给过我任何麻烦。第二次的搬家,仍在北费,却距离费城更近,我因此才认识了彭家人。或者这么说是不完全对的。彭家的女儿是我在美国读书时的同学,是公认的最用功却成绩很平常的学生。而同学们中传得最多的是她有个仪表人才的弟弟,读书,样子都无可挑剔,和她简直不是一母亲生的,见过的人却很少。我是在最走投无路的时候,被人介绍去住到了她们家的。当时她们租了一套两层楼的大房子,有三间卧室。我是在我的同学,那个一点儿都不像那家人的女孩儿,去了加拿大,是她原来住的那间房空了出来之后才搬了进去的。其实我和那个同学根本不熟,在学校里也没说过两句话。但却知道这个女孩儿是出了名的热心肠和耿直,而和那家人普遍的精明是格格不入的。这家人的掌权者是彭家阿姨,至少表面上看如此。彭家叔叔是个少言寡语,很沉默的人,就是川菜做得很地道,这家人是四川人。我至今仍能记得他们家煮的麻辣火锅是我在成都之外吃过的最地道的。

  彭家阿姨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美国,最完美的人是她的儿子。要样子有样子,要学问有学问,要人品有人品,要家世有家世。彭家阿姨见人就说嫁到他们家的媳妇可就有福了,她们老的会包下所有的家务,包括洗衣煮饭还包带孩子。可就是儿子都30的人了还说不上个媳妇。据说是他儿子比较“好色”,要求女孩子一定要美如天仙,而美如天仙的女孩子不知为什么都这么“没眼光”就是看不上她的宝贝儿子。当彭家阿姨和叔叔不得不暂时离开美国的时候,把她们的宝贝儿子托付给了我这个房客照顾,大概她们觉得我这个既不漂亮又有些孤傲的女人,和男人是绝缘的,比较可靠。而我,能提供的帮助也不过就是煮饭的时候加把米,加盘菜,拖地的时候捎带着连他的房间一并处理掉。这倒是个不讨人厌的大孩子。至少他不刻意去破坏你弄得干乾净净的地方。而后,彭家的儿子,在那栋老房子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很坦白地说:那些良好的感觉都是他老爸老妈的感觉,他知道自己很平常,很普通,他其实就是个很实际想过好日子的人。我倒觉得他能这么评价自己很公正。他上学我上班,平日里大家都很忙,难得照面。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了两个月直到他父母回来,后来哥哥买了房,我也就搬回了哥哥的家。而后听说他们也搬了家,彭家儿子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连带的也把原来的大房子退掉,另租了靠近公司的小公寓来住。彭家阿姨时常打电话来请我们过去她们的新家玩,就像我们都是她的女儿一样,而终于失去了她们的消息,只听说在不久之后彭家阿姨和叔叔由女儿办了移民去了加拿大。彭家的儿子,有没有找到合他父母要求他自己又看得过眼的媳妇,就不得得知了。

  第三份工是我做得最久的一份,一直做到现在。公司却在新泽西州。两州之间由DELWARE RIVER分隔。连通两州靠的是桥。我要过的是BEN FRANKLIN BRIDGE,是最繁忙的一座桥,已有75年的历史,单向收费。很多人和我一样住宾州在新州上班,更多的人住新州在费城上班。所以每天这座7车道的可变移分隔墙的铁桥总是我上班的时候三道,下班也三道,而反方向则四道,可见和我同向行的车流是少数。桥下不远处是PENN‘S LANDING。是费城的发现者WILLIAM PENN登陆的地方。这片沿DELAWARE RIVER蔓延开来达10条街长的区域,曾经一度是费城海运和商业的中心。而今,却只是一个河边的公园,费城的人喜欢到这里,夏季的时候听听音乐,冬天的时候看看烟火。好像已经是种传统,费城新年的烟火总是在这里燃放。而相识不相识的人们总会互相拥抱着说:新年快乐,在刺骨的寒冷里,蔓延的是火一样的热情,水一样的真诚。

  每个上班的日子的早晨,在城里人还没有醒来的时候,我总是那么不经意地横穿过这座城市,去位于新州的公司上班。对这个城市的厌倦,在那永远也不会通畅的76号公路上蔓延,直到我看到那座桥,那座连通了宾州和新州的本□富兰克林大桥,浮躁的情绪才开始慢慢地、慢慢地舒缓。那越来越清晰的桥墚,那只有在桥上才看得到的第一抹朝阳,已经把我从宾州,带进了没有城市的新州。费城,成了我身后的一个坐标。仿佛只是以这样的形式暂时的离开这个城市已经让我激动不已,所以,我是愿意去上班的,尤其,可以经过那座桥。那座让我看到生命的希望和感动的桥。

  公司在过桥后5英里远的CHERRY HILL,是个所谓的高科技公司集中的小区。最先到的人就自觉地煮上第一壶的咖啡,这不知是怎么传下来的惯例。MR.LAU,那个我至今也不知道他在公司里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和做什么职位的同事,住进了医院去做他的腿骨手术,之前总是他最早到公司,第一壶的咖啡也总是他煮,之后,就成了我。当咖啡的香气飘满整个楼道的时候,我总喜欢斟上一杯不加糖加少许奶的咖啡,一年四季都如此。最喜欢带甜面包圈去公司作免费早餐的是我的小老板JUDY,如果不是她的儿子暑期的时候来帮我输入数据,我竟看不出她会有个已经成年的儿子而她丝毫不用避嫌地安排出工作给他儿子做SUMMER INTERN。所有公司的聚会,最活跃的总是她,敢穿背心上班的是她,领导了公司里一半以上的员工的人也是她。我跟她的关系几乎就是一个招呼。而另一个公司的元老,也是另外一个项目的小老板KALLY,却和我成了最好的朋友。她的丈夫是费城日报的记者,写过一本书叫《THE SON OF CITY》是写警察的。这个话题让我们彼此开始欣赏。他们一直要求我把我写的《接触美国警察》翻译成英文,想看看我一个中国人的眼里,是怎么看美国警察的。他们也希望有一天我能把他的书翻译成中文。我还欠她们夫妇一个承诺,带他们去吃最正宗的中餐,从口辣到脚的川菜-30号上的那家天福阁。

  算来我住得最长久的地方就是哥哥的家。起初是我和哥哥的家,然后就是哥哥嫂嫂的家,后来又添了小侄子。在哥哥没有结婚之前,我从来没有意识过哥哥在的地方,会不是我能永远呆下去的地方,不是我的家。虽然哥哥嫂嫂的家这么多年也一直是我一手在打理,我们姑嫂相处得也让哥哥很安心。可我始终知道,我是要离开的,当我可以放心地把这个家,把哥哥交给嫂嫂的时候,就是我离开的时候。从哥哥的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和嫂嫂都没有说什么客套的话。我们对彼此的感激都不是可以说出来的,我们是一家人。

  我们从旧家刚搬出来后很久,都总会跑上20英里的路回原来住的地方去买东西,好像也只熟悉那一片店,觉得最方便不过。而每每有人来,也一定会有意无意地带人家走过那片住宅,很兴奋地告诉人们我们曾经在那里一住就是3年。其实哥哥后来买的房子,距离全美第二大购物中心只5分钟的车程,我们却很久很久都没形成就近的习惯。等到我终于习惯了一年四季都在那里换装,连常去的车位都几乎成了固定,却又到了离开的时候。

  离开费城的时候,几乎是悄声无息的,走得没有任何告别的仪式,也没有送行的人群。不去说再见仿佛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不知道不能承受的是离别的伤,还是重逢的无望。总喜欢悄悄的来,再悄悄的走。不带走什么。我的行李,只有一个皮箱,值钱的就一个数码相机和一台手提电脑。这已然是全部的家当。而费城,我能带走的,也只有6年的记忆,那却很重很重。我最舍不得的竟是我从来没有以喜悦的心情迎接过他的诞生的侄子,除却他没有如我所愿是个女孩儿,让我感到失落的是他的出世让我有了苍老的感觉,我怎么在我以为我还很年青的时候竟然被他升级做了姑姑。我倒是很用心地从那孩子三个月大就开始教他叫“姑姑”的,而至今,还只会叫我“嘟嘟”,这个笨蛋。每次我们两个一个“姑姑”一个“嘟嘟”的都能闹上半天,我骂他笨,他竟然冲我笑,笑得那么无辜。不高兴的自然是他那也以为天底下最好的孩子是她儿子的我的嫂嫂。那个只有两岁多还不知道什么是离愁的可爱又可气的孩子,如往常一样以他独特的“嘿-希特勒”式的手势挥别我的时候,还不知道他的姑姑将远行,将长久地离开他出生也注定要在那里长大的城市-费城。天知道等他会叫姑姑的时候,他的姑姑会在哪里。

  有个朋友曾对我说:留给世界一个孩子,或者留给孩子一栋房子,不如留给孩子一个世界,用你的眼,你的笔。我希望我真的可以像这个朋友所说的那样,当这个孩子长大以后,我留给他的是一个我用眼,用心看过,摸过,记录下来的世界。这大概就是我能把走遍世界的梦想延续下去的理由。

  噢,费城,我的告别,因为有梦想的延续,就不会太悲凉!我想,有一天,如果我还会回去,你会让我如从前般的习惯,我也不会再说,你不是我的城市。

完稿于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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