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法律和自然的法律
我们常说政府的法律,自然的法则,法律和法则在英语中都是law,也就是说法律和法则是同样的意思。
当我们违背了政府的法律,我们会受到惩罚。比如说在中国,我们多生孩子,会被罚款,会失去工作。在西方的法律制度下,老人的权力很大,享受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那些养了很多孩子的人,由于劳累过度,早早过世,享受不到老人的福利,而不养孩子的人,保养得很好,活得很长,尽情享受别人所生孩子提供的服务。所以西方的法律制度也是惩罚多生孩子。而当我们违背了自然的法律,似乎不受任何惩罚。同样是生育问题,自然的法律告诉我们,每对夫妇至少生两个孩子,才能保持社会的可持续性,才能保持生物的正回报率,如果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似乎自然,或者上天不会给我们任何惩罚,但独子的社会是一个高度紧张的社会,还有一些家庭失去了唯一的孩子,他们所感受到的痛苦,也许比政府的法律严酷的多。
自然的法律,也许没有政府的法律这么快速,这么直接,但是从长远的角度,却更加严厉,更加沉重。一个社会,如果生育率长期低迷,其衰亡不可避免。古人说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历史的长河里,自然的法律,是永恒的,政府的法律,是暂时的。但对一个人的一生,政府的法律往往是永久的。西方的没落,在于政府的法律偏离自然的法律。伊斯兰的兴起,在于自然的法律高于政府的法律。如果我们忘记永恒的,却去屈从暂时的,只会重蹈历史上许多曾经强大社会的没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