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家王姐為我偷書 (八)
曾華 寫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
還了那本書以後我頓感一身輕,發誓再也不要去借這種讓人心累心跳的書了。過了幾天,緩過神來回想一下,好像又沒有什麼不得了的事情,都是自己嚇自己,想得太複雜了。
按捺不住對那本書的秘密和好奇,曾經一度有點小動搖,還是有些想看,反覆鬥爭以後,決定不要再在心裏面糾纏不清了,忘記吧。
其實有的時候就是一字之差,意義就差了十萬八千里。試想一下如果這本書的名字取成是《查泰萊夫人的愛人》而不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那我還心跳過什麼呢?也不會嚇得嘿做嘿做的。
我那時的理解是,愛人就是夫人,就是妻子太太的意思,名正言順,明結明娶的老婆大人,受人尊敬。而情人就是偷的人,是地下情的人,不明不白,暗渡陳倉的那個女妖精,受人唾棄,遭人白眼的壞女人,因為常常是偷偷摸摸地幹活,在那個年代裡是沒有多少人有這個勇氣和膽量去當情人的。
物以稀為奇,偶爾聽到大人在議論誰是誰的情人的時候,總是自然而然的降低了音調,不自覺地捂着嘴巴,神神秘秘,擠眉弄眼的暗示着什麼事,而且還把我們小孩子趕走,說什麼“大人們的事情,小孩子不能聽!”。 越不讓我聽,我就越想聽,無形中讓我這個半大不大的小孩摸不到“火門“找不着北。好像大人還說什麼那男的與那女的做了有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勾當,模模糊糊,似懂非懂,這也就是為什麼我一看到書的名字,就聯想到是不是這個書就是專門講述那個神秘的“勾當”。
大人們也從來沒有說明白過,總是隱隱藏藏地神情和口氣,弄得小孩子們更加好奇。加上七十年代的時候,與解放前的封建思想也差不了多少,雖然有自由戀愛,經人介紹對象和媒人湊合的婚姻也不少,更談不上性教育。兩性關係是不能抬在桌面上講的,家長不講,學校里老師也不教,仿佛的印象就是,這方面的事情是無師自通,不用人教的。
讓我想不通的是,愛情愛情,兩個字連在一起是美好的,但是為什麼一分開,各自後面加一個人字,愛人和情人的差別就這麼大呢!
後來長大以後,記得有人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的愛人又是你的情人或者是說如果你能愛你的愛人象愛情人那樣地去愛,你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算了,不去想那麼多,反正都是大人們的事情。這幾天乾脆不去看外國小說了。《紅樓夢》聽大姐姐們說好看,但是人物太多太複雜,我這人喜歡簡單明了的事情,心裡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借了回家。
殊不知,這本《紅樓夢》給我惹的禍更大!
且等下篇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