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18年10月份的Visa Bulletin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legal/visa-law0/visa-bulletin/2019/visa-bulletin-for-october-2018.html )。紧接着,移民局又在9月14日宣布开放B表。排期表的A表是最终裁定日,也就是正式有名额的日期,而B表是递交申请日,是可以递交身份调整申请的日期。曾经有一段时间,也就是2015年的10月和11月,B表曾短暂开放,使得好多还没有到最终裁定日的申请人可以提前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这次移民局的举措是否会真正实施,让我们密切关注10月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A表格,各类职业移民排期出现了以下更新:
首先,第一类职业移民(EB-1 杰出人才、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管)在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者没有像往年10月份一样出现无排期状态(Current),而是正式进入了排期时代,排期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1日。其次,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从2013年1月1日前进到2015年4月1日;EB-3 技术劳工排期截止日从2014年11月1日前进到2015年6月1日,非技术劳工排期不变。EB-5非区域中心从2014年8月8日前进到2014年8月15日,前进了一周,而区域中心还是无名额。关于排期的来龙去脉,可以参看作者之前的文章:常见移民签证类型介绍。而如果B表正式开放,则意味着中国大陆出生的2017年10月1日之前递交的EB-1类申请人都可以在10月份递交I-485申请或者启动领事程序。
B表
律师提醒:EB-1在新财年出现排期也不是意料之外,上个月移民局内部就放出了很多消息,而且根据最近两年EB-5的走向和EB-1的火爆程度来看,EB-1在最近几年可能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排期。虽然来的有点措手不及,但是也是意料之中,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做好万全准备。对于EB-1的申请人,需要注意的几点重要问题:
孩子的超龄问题:出现排期,意味着I-140和I-485不能同时递交,等到排期到的那个月,孩子可能已经超过21周岁,所以有条件申请EB-1的申请人要提前规划,不要等到孩子快超龄了才递交I-140申请。对于EB-1C而言,由于申请不能加急,目前的审理时间往往在一年左右,所以时间尤为宝贵。
优先日(Priority Date)的确定问题:优先日是申请人最初递交移民申请的日期,对于EB-1类申请人来说,就是移民局收到I-140申请表格的日期。优先日十分重要,因为优先日直接决定了面试或者签发移民签证的时间。而在有排期的情况下,优先日的前后也决定递交I-485和开始领事程序的时间。所以尽早递交I-140,确定自己的优先日也是刻不容缓的。本所去年递交的EB-1C申请中,除了一个目前还在审理中,其他申请全部都在没有补件的情况下一次性通过,成功帮客户锁定了优先日,只等排期一到,就可以顺利递交I-485。当然了,胡晓敏律师也在这里提醒申请人,不要盲目递件,一定要在有把握的情况递交I-140申请。只有I-140批准,优先日才会生效。
非移民身份的延续性问题:对于已经在美国的申请人,排期的出现也直接影响了其身份的调整。排期未到,就没有资格递交I-485, 转换身份,所以非移民的身份的延续性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已经递交I-485的申请人,如果已经有了红卡(Combed Card),就耐心等待;而对于I-140已经批准,但是还没有递交I-485的申请人,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非移民签证的延期。目前非移民签证的审理难度加大,补件率增高,而且移民官要的材料越来越细致,所以申请人一定要给自己留足充分的时间,尽早递交非移民签证,比如O-1或者L-1的延期申请。关于相关非移民签证的申请条件,请参看常见非移民签证类型介绍,新公司L1延期的点点滴滴。
I-485 或者领事程序:排期的出现对于还在美国境外的申请人来说,弊大于利。I-140批准以后,如果排期到了,就可以直接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同时可以递交I-765和I-131,这样几个月以后就可以获得红卡(Combed Card),从而可以工作和自由出入境。如果是境外的申请人,国家签证中心会根据排期B日期来通知你交申请费,准备移民签证面谈材料,但是只有到了排期A的日期,才会安排最后的签证面谈以及发放移民签证,这样看来就会延迟登陆美国的最后时间。
新财年就出现EB-1的排期影响深远,对于很多还在观望或者条件还不足够递交I-140的申请人来说,建议尽早联系律师咨询I-140的递交条件,提前规划。当然,虽然EB-1进入排期时代,但是目前EB-2和EB-3的排期走向还是比较稳定,已经在美国找到雇主的高等学位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也可以尽早和雇主商量递交PERM和I-140申请,提前确定自己的优先日。请注意,对于EB-2(NIW除外)和EB-3而言,优先日是劳工部收到PERM的日子,不是移民局收到I-140的日期。如果对排期或者各类移民签证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本文的作者是胡晓敏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和管理律师胡晓敏。本文版权归属胡晓敏律师事务所,严禁未经授权转载。已获授权者转载请注明出处。胡律师是佛罗里达州注册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美国奥兰治县女性律师协会会员,国际反洗钱专家和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出庭律师。文中内容,仅限于作者对于一般情况的讨论和分析,并不是法律意见,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联系胡律师。
电话:949-788-2947
邮件:info@huimmigration.com
网站:www.huimmigration.com
中国直拨号码:95040387427
微信公众号:小敏话移民 (huimmigration)
地址:7700 Irvine Center Drive, Suite 800, Irvine, CA 9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