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到 H1B身份轉換期間出境面臨的幾種情況 |
送交者: visatopia 2015年08月11日12:15:27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每年的夏季都是很多幸運抽到H1B申請者轉換身份的時期。由於年度名額限制,每年4月1日開始提交H1B申請之後,移民局會進行抽籤,抽到的幸運者只是獲得了一個讓移民局審理案子的機會,通常距離H1B的批准還要幾個月,而H1B的生效日期是當年的10月1日。所以在整個案子的審理期間有幾個重要的時間節點,H1B申請日期,H1B批准日期以及H1B生效日期。在H1B生效之前通常多數人的OPT都是在四,五,六,七這幾個月結束,因此如果申請者在此期間離開美國(出國旅遊或回國探親等),都會有什麼樣的後果,下面就幾種情形給大家進行逐一分析。
擁有有效F1身份,H1B案件正在審理中 這種情形下,申請者通常還擁有有效的F1身份(I-20或OPT 還未過期),但是H1B的案件正在審理中,還沒有批准。此時離開美國,申請者或許還可以用F1簽證回到美國境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案例1 假設,同學Apple的雇主A公司在2015年4月1日為Apple向移民局遞交了H1B申請,把H1B工作開始時間預設為10月1日。Apple的OPT過期時間為2015年7月18日,假設她的H1B申請在8月15批准。那麼理論上Apple還是可以在H1B申請提交之後,7月18日之前,用有效的F1簽證回到美國。但是Apple面臨的問題是,在進入美國的時候需要準備好所有相關的材料,而且需要在10月1日之前離開美國,通過大使館領取H1B簽證進入美國來激活H1B身份。
擁有有效F1身份,H1B案件已經批准
這種情況下,申請者還擁有有效的F1身份, 而且H1B也已經批准。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目前最權威的依據是一封移民官Efren Hernandez就這個問題作回答的公開信。根據該公開信的指導意見,答案是可以以F1身份回來,並且不影響10月1日的時候H1B在美國境內自動生效。這也是目前的公認說法。但是張大欽律師事務所提醒大家,雖然這是移民官所言,但是因為並沒有寫入法律,所以並沒有強制的法律效力。所以在倚賴這條規定上,需要持謹慎態度。並且要注意,入境的時候,邊境官員還是有自由裁量權。
案例2 假設,同學Brad的雇主B公司在2015年4月1日為Brad向移民局遞交了H1B申請,把H1B工作開始時間預設為10月1日。Brad的OPT過期時間為2015年8月05日,而在6月10號移民局已經批准了Brad的H1B申請。Brad在6月20號離開美國,理論上Brad可以用依然有效的F1簽證在8月5日之前回到美國。並且10月1日, 他的身份也會自動轉為H1B。
F1身份已經過期, 但籍由Cap-Gap Automatic Extension 合法停留美國
當雇主在H1B受益人F1或OPT合法身份失效之前及時及時提交了H1B申請,那麼在 10月1日生效前,受益人可以在身份空檔期合法停留美國,這就是所謂的GAP-CAP。適用於CAP-GAP的受益人包括在讀的F1, 基於F1獲得OPT的受益人,或者在60天的豁免期(grace period)的受益人。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這三類受益人都可以合法的停留美國,但是只有基於F1獲得OPT,並且在OPT過期前及時申請了H1B的受益人可以合法留在美國工作。關於CAP-GAP 更加詳細的分析在我們的博客有另外一篇文章進行詳解,在這裡專門就有關離境的問題給大家進行分析。
享受CAP-GAP的受益人,如果在此期間出境旅遊,那麼就失去了CAP-GAP期間在美國延長身份的特殊待遇。受益人不能通過之前的F1身份再入境美國,而需要等待H1B批准後申請H1B簽證入境美國。同樣的,持H1B簽證只能在生效前10天入境美國。
案例3 假設,同學Cathy的雇主C公司在2015年4月1日為Cathy向移民局遞交了H1B申請,把H1B工作開始時間預設為10月1日。Cathy的OPT在2015年4月20日過期。而在OPT過期之後,10月1日H1B生效之前,Cathy可以籍由CAP-GAP合法的停留在美國並且合法的繼續為C公司工作。但是如果Cathy在她4月20日(OPT過期日期)之後離開美國的話,就相當於放棄了GAP-CAP的特殊待遇。這時候Cathy的H1B申請不受影響,但是Cathy只能在H1B批准之後前往美國大使館獲取H1B簽證,在10月1日H1B生效前10天之內進入美國。
最後,特別提醒,此文章只針對F1轉H1B的情況,其他身份轉換和身份調整的申請處於等待審理的期間,申請人應當注意,離開美國有可能會被認為是放棄申請。 最常見的身份轉換的例子有:B2境內轉換身份為F1或L1或L2,H1B身份轉為B2或F2等等,在等待審理期間,離開美國會被視為自動放棄身份轉換的申請。還有在境內調整身份已經遞交I-485的申請者,在未拿到回美證之前離開美國也是被視為自動放棄I-485。但是這條規則對H1B、L1例外。 總之, 圍繞着身份兩個字, 會出現很多複雜的情況。我們建議,各位申請人在身份轉換和身份調整仍處於等待審理期間,如需國際旅行,要諮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以免發生不利的結果。
本文的版權屬於洛杉磯張大欽律師事務所。如需轉載, 請註明出處。 文中內容,僅限於一般情況的討論。 如有個別案件特殊情況,請諮詢自己的律師。 如果你還沒有移民律師,歡迎聯絡張律師。 微信公眾平台賬號:emigrate_visatopia 微博賬號:美國移民律師張大欽 電話:(626)821-1882 (Arcadia)/(949)430-6310 (Irvine)/ (626)608-7695 (San Diego) Arcadia office: 150 N. Santa Anita Ave, Suite 300, Arcadia, CA 91006 Irvine office: 8 Corporate Park, Suite 300, Irvine, CA 92606 San Diego office: 12707 High Bluff Dr., Suite 200, San Diego, CA 9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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