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申請職位設置也是一門藝術 |
送交者: huimmigration 2019年09月24日16:51:18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同一公司,職位不同,結果不同
VS 案例1 S女士本科畢業後OPT期間開始在一家貿易公司從事會計工作。由於她本科專業學的是Bachelor of Science in Economics及Business and Administration,之前的律師在為她申請H-1B的時候選擇的職位是Business Analyst。但是,由於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 (OOH) 對於Business Analyst教育背景要求的較為寬泛,申請難度較大,加之S女士實際上主要從事的是Accountant的工作,證據方面較為薄弱,S女士的首次H-1B申請被移民局拒絕。 再次申請其實也面臨着兩難抉擇:如果採用前一位律師的策略,用Business Analyst的職位申請H-1B,難度顯而易見。但是如果按照Accountant職位申請,由於這一職位對於教育背景的要求比較單一,而S女士本科並非Accounting專業,風險係數也不算低。 在仔細研究S女士的實際情況權衡利弊之後,胡律師決定將S女士的H-1B申請職位修改為Accountant。因為首先,S女士的主要專業雖然不是Accounting,但是她在本科學習過程中曾經修過很多相關的課程,將這些資料整理出來可以作為較為有力的證據證明S女士實際上已經具有了作為一名Accountant應當具有的知識。其次,她在公司中實際從事的工作就是Accounting,使用Accountant 職位申請能夠為她提供更多的證據材料。 然而,在S女士的申請材料交上去之後,移民局仍然發來了RFE Notice,他們主要針對S女士沒有CPA證書的情況提出了質疑,認為S女士有可能並不符合Accountant的要求。接到RFE Notice後,胡律師收集了Uniform Accountancy Act的規定、很多其他公司招聘Accountant的招聘啟事、Expert Letter等證據向移民局說明CPA證並非Accountant的必要條件,最終說服了移民局,批准了S女士的申請。
案例2 G先生在2018年首次申請H-1B時公司律師設置的申請職位是Solution Engineer,歸類為Computer Support Specialist。對於H-1B有點了解的人都知道,勞工部的OOH上對於每個職位的要求是移民局重要的評判標準之一。經過查詢OOH官網不難發現,其對於Computer Support Specialist這一職位的任職標準描述非常寬泛,無形中增大了移民局的自由裁量權,也增大了申請難度。最終,G先生2018年的H-1B申請由於Specialty Occupation的原因被移民局拒絕。 經過權衡,再次申請時胡律師為G先生採用了System Engineer這一職位申請H-1B,但是由於案件的複雜性,申請的過程依然曲折。移民局仍然針對Specialty Occupation的問題發出了補件通知。 移民局的質疑需要詳實的證據才能將其說服。既然移民官主要質疑的是Specialty Occupation的問題,那麼就先從法條中這一術語的定義上解釋為什麼G先生符合要求;其次,將工作職責表不斷細化,充實細節,讓移民官對於G先生的工作的複雜性與專業性有了一個較為深入的了解;除此之外,運用有針對性且強有說服力的專家信、公司過去對同一崗位的招聘實踐、課程與工作職責對應的表格、G先生的工作樣本和相關的Case Law等證據及論據進行佐證,都讓整個回復更加的立體豐富,有說服力。 無獨有偶, G先生也存在專業與工作有些“貨不對版”的問題。他從事工作的主流教育背景要求是Computer Science,並非他獲得學士及碩士學位的Electrical Engineering。為了解決移民局對於G先生學術背景與工作要求不是那麼契合的疑慮,胡律師將他在本科及碩士階段修過的所有課程都仔細研究了一遍,將課程與他工作中的職責一一對應,用細節說服了移民局。
只有真實,充滿細節的申請材料才能說服移民局,H1-B申請時的職位選擇也是一門藝術,選擇正確的職位名稱進行申請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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