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制是良知的制度化----東海客廳論制度 |
送交者: 余東海 2021年07月19日06:59:33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良制是良知的制度化----東海客廳論制度
制度並非越先進、越超前越好。蓋制度形態與社會形態具有一定程度的相應性,好制度必須符合時代要求,與時偕宜。據亂世、昇平世和太平世,各有其相應的好制度。《禮運》說,禮時為大,就是強調製度的時代性。故好制度不能太超前,太超前的制度不是好制度。
論及制度,必須考慮到時代的特殊性和人性的複雜性。歷史上有些制度規範,貌似不公正,恰是最好的。例如嫡長制的設置就遠遠優於選賢制。“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規定,最大程度地避免了事業和財產繼承中的矛盾衝突。
如果改為立嫡以賢,那將增添很多不必要的爭執和衝突。因為一個人賢不賢,見仁見智,人言人殊,例如,獨孤皇后就以為楊廣賢於楊勇。選賢制不僅給野心家陰謀家提供了巨大的方便,還會把一些好人變成野心家陰謀家。
我說嫡長制遠優於選賢制,並非認為選賢制一無是處,嫡長制完美無缺。歷史上也有因為“立長不立賢”導致政治昏國亡的例子,如八王之亂。然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制相權,嫡長制可以將許多無謂的紛爭和無窮的隱患消除於無形之中,選賢制流弊更大是顯而易見的。
同為禮制,公天下的禪讓制無疑優於家天下的世襲制。但具體到一定的歷史階段,家天下世襲制反而更適合當時的民德民智和社會狀況。注意,歷史上的禪讓制和世襲制都是中道文化開出來的。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相同,都是中道,然落實於政治則有所不同,三王周公家天下,堯舜公天下。
朱子曾經感嘆:“千五百年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答陳同甫書》)這是極而言之,就像孟子說春秋無義戰一樣。孟子接着退一步講:“彼善於此,則有之矣。”
朱子的話同樣可以退一步講,近乎其道者則有之矣,漢唐宋就堪稱近乎其道者。如果說,堯舜之後,公天下未嘗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那就不用退一步講了。
另復須知,王道公天下與西方民主制同中有異。王道公天下“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而民主有兩大局限:
一、不足以選賢,也沒有中道意義上的聖賢君子可供選擇,因為西方無中道,無法培養中道聖賢;二、民主只能實現一國之“公天下”,即國家為公,不足以實現真正的天下為公。欲實現“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大同理想,非仁本主義道路不可,非王道政治和禮樂制度不可。
禮制和民主制都屬於良制,良制是良知的制度化。因為人類有良知,故可以建成良制良法;因為人類有惡習,故必須建成良制良法。沒有良制良法是不行的,僅有良制良法是不夠的。良制良法有助於罰罪制惡,但不足以導良揚善,還需要配合良好的文化教育和道德教化,才能明明德於天下,降五福於四海。
儒家對人的約束有四重:道德約束、觀念約束、禮制約束、法律約束。四重約束堪稱阻攔過錯和罪惡的四重門。
道德約束、觀念約束都屬於自律。對於君子來說,兩種約束最為剛性有效。四勿三省,勇於過而改之,就是道德約束。禮制是外在的道德規範,道德約束可以涵蓋禮制約束。因果律是儒學重要觀念,理解相信因果律,就不敢輕易種惡因造惡業了,這就是觀念約束。小人無知無畏,然害怕刑法制裁,這就是法律約束。
相比禮制德治,民主法治的制度品質就有所遜色。更關鍵的是,其指導思想自由主義和文化背景人本主義,文化品位不高,道德資源不足,不足以致良知明明德,不足以培養君子和化民成俗。
禮樂制度,禮法一體。禮崩樂壞,法律也必隨着敗壞。無禮的時代,必然無法無天,野蠻化。民主法治有法律為文明提供剛性的底線保障,無禮而有法,不至於野蠻化。所以某些儒生注意了,不能將法治社會斥為夷狄。
古今中西無數事例說明,任何制度都不是完美和全能的,無論禮制民主制,都有漏洞,都會敗壞,作用都有限度。這可稱為好制度的“三都性”。
君不見,美國民主制度堪稱現代最好,美國兩百四十多年,民主內傷深重;君不見,西周禮樂制度堪稱傳統最好,西周兩百七十多年,終於還是禮崩樂壞進入春秋,滑向戰國。這是制度的局限性,屬於歷史的局限,歸根結底源於人性的局限。2021-7-18余東海集於邕城青秀山下獨樂齋 首發於儒家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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