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年人Fay談起
張又普
Michael Peter Fay,1975年5月30日出生於美國。1993年,Fay隨家人來到新加坡。來到新加坡不久,Fay對停在路旁的16輛汽車噴灑油漆塗鴉,並毀壞了部分車窗。新加坡法庭判處他有期徒刑8個月,罰款3,500新元(約合2,214美元),並處以鞭刑12下。他是歷史上第一位受到鞭刑的美國公民,引起眾人關注。鞭刑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特有的處罰,受到了許多西方國家的反對和責難。當時的美國總統克林頓親自出面,請求免去鞭刑,時任新加坡總統王鼎昌接受了請求,將鞭刑部分減至6下。1994年5月5日,Fay在新加坡皇后拘留中心被執行了6下鞭刑。數月後,Fay的父親因違章駕駛,遭到新加坡警察的處罰,並與警察發生了激烈口角。不久後,父子二人接受一家電視台采訪,兩人趁機發表了許多攻擊和仇恨新加坡的語言。那時我在加拿大,加拿大電視台新聞節目的主持人評論說:既然新加坡這麼壞,既然二人如此仇恨新加坡,為什麼要離開美國,到新加坡去討生活呢?如果一位新加坡人不喜歡新加坡,有情可原,因為出生在新加坡不是自己的選擇。但對於移民到新加坡的人就不一樣了,到新加坡討生活是自己的選擇,這個行動本身就說明自己喜愛新加坡,然而又要表現出對新加坡的仇恨,這種自相矛盾的心理反應出了自己人格的分裂。
自1972年中國逐步開放以來,四十多年期間,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移民美國及海外各國,並加入了所在國的國籍。這些人絕大多數都在當地落葉生根,順應環境,過上了普通的平民生活。近年來,有不少國內友人,反美情緒很重。在我身邊的朋友圈裡,有一些人,都是普通的美籍華裔,讓我用A先生來代表這一類人。A先生與眾不同之處在於,他一但回國探親或辦事,就會夾雜在國內友人圈中,發表許多仇恨美國的言論,把美國說成是世界頭號惡棍,是一個洪水猛獸。國內不少友人常常引用他的話來為反美情緒助威、造勢,這使我不得不出來說幾句話了。我想向A先生及其類似的人問一句話:既然美國這麼壞,既然閣下如此仇恨美國,為什麼要離開中國,到美國去討生活呢?為什麼要加入美國國籍呢?為什麼要讓自己的子女移民美國呢?為什麼要讓自己的子女去美國留學呢?如果一位美國人不喜歡美國,有情可原,因為出生在美國不是自己的選擇。但對於去美國移民的人就不一樣了,到美國討生活是自己的選擇,這個行動本身就說明自己喜愛美國,然而又要表現出對美國的仇恨,這種自相矛盾的心理反應出了自己人格的分裂。
有許多國人從美國回國後就自吹自擂:“毅然決然放棄海外高薪聘請,返回祖國,為社會主義事業做貢獻”。這種大話都是比較愚蠢的謊言,被戳穿後,又有許多不同的變本,例如以上痛罵美國之事。這種人也很可能是聰明人,故意騙人,套國內同胞的近乎,用以追求個人利益。其實一個人心裡想些什麼事情,他的腳是最清楚的,加拿大人稱之為“用腳投票”;馬克思稱之為“一步實際行動比一打綱領都重要”;中國人稱之為“屁股決定立場”。這是自然規律,是生物順應環境的一種表現形態,是不可抗拒的,如果一個人的言論違反了自然規律,這種人大概是有一些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