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招:居住7年就拿綠卡!居然有點道理? |
| 送交者: huimmigration 2025年07月30日14:05:48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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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加州民主黨參議員Alex Padilla 提出了一項移民改革法案: 修改1929年《移民法案》中的“註冊條款(registry provision)”,允許在美國連續居住七年以上、無犯罪記錄的移民,直接申請綠卡❗️ 這一提案一旦通過,預計可惠及多達800萬無證移民,包括“夢想生(Dreamers)”、農場工人及長期臨時保護身份(TPS)持有人。 Alex認為,政府近年來大規模的移民突襲和遣返行動破壞了社區與經濟的穩定。該提案無需新增機構,也不增加官僚程序,僅需調整註冊條款的日期即可實現身份合法化。 註冊條款(Registry Provision)是什麼? 美國的“註冊條款”自1929年設立以來,幾乎每隔數十年才被修訂一次,用於為長期居住在美國的無證移民提供合法身份途徑。 其核心邏輯是: 居住多年、已融入社會的群體,理應得到合法化機會。 👉1929年初版:截止日期1921年1月1日 凡1921年1月1日之前入境、且在美居住多年者,可通過註冊獲得合法身份。 👉1986年裡根政府修訂:截止日期1972年1月1日 更新註冊條款,將日期推後至1972年1月1日,為1970年代前入境的大量移民提供綠卡申請機會。 取消固定日期,改為動態標準——只要在美居住滿7年、無刑事犯罪記錄,即可申請綠卡。 提案能順利通過嗎? 而且,不像一打眼看上去那麼異想天開,一次次修訂註冊條款的時間跟一次性確定一個固定時間跨度本質上沒有很大差別。 不過,1929年,國會希望通過一次性合法化早期滯留的歐洲移民,以解決身份混亂問題。 1986年,里根推動《移民改革與控製法案》,在加強邊境執法的同時,通過大赦安排為長期居住的移民提供合法身份,實現政策平衡。 這兩點對目前的川普zf,可能沒有太多借鑑意義。 在川普2.0時期,國會的zz格局、大環境右傾,移民政策收緊的背景下,您覺得提案能最終成為法律嗎? ………………………………………………… 超過五百條全部五星🌟🌟🌟🌟🌟好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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