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RM審查新風向,你以為雇主已經滿足Ability to |
| 送交者: huimmigration 2026年07月13日14:21:54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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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跟大家說過,PERM審查力度正在明顯收緊…… 這次,倒霉的可能是千千萬萬淨收入不佳但是資產滿足Ability to Pay的小公司…… 最近,美國勞工部(DOL)下屬外國勞工認證辦公室(OFLC)在PERM案件審理中,針對雇主支付外籍員工所承諾工資的能力(Ability to Pay),發出信息補充請求(Request for Information, RFI)的頻率明顯上升…… 為什麼上升? 因為根據聯邦法規20 C.F.R. § 656.10(c)(3),雇主在提交PERM申請時須書面聲明: 在外籍員工取得永久居留身份並開始受僱時,具備支付PERM申請中承諾的工資的能力。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Ability to Pay。 詳細的證明方法請見:移民局告訴你: 這種雇主才能sponsor綠卡! 但是❗️重點來了❗️ 多年以來,勞工部通常不會深入審查Ability to Pay,而是將這一問題留待USCIS在I-140階段重點審查。所以,之前雇主一般很少在PERM階段收到Ability to Pay的RFI。 而現在…… 勞工部沖在了審查Ability to Pay的第一線❗️外國勞工認證辦公室開始更系統地要求雇主提供詳細的財務狀況證明。 常見RFI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州級工資稅納稅記錄 👉最近幾個季度的銀行對賬單及/或會計師出具的最新損益表 👉聯邦所得稅申報表(如當期稅表尚未完成,須說明原因並提供相關證明,如IRS延期申報批准文件) 👉現有員工名單(含職位及年薪) 👉當年度有效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書(須載明相關合同所產生的收入金額) 👉若雇主為Sole Proprietorship,並擬以個人資金支付工資,則須提供近三年的個人收入及財務報表 👉發放給員工的W-2表格副本(含外籍員工,如適用) 👉發放給承包商的1099表格副本 有人能管管嗎??? 還好……雖然被RFI風險增加,但在Matter of Reeland Investments案中,外國勞工認證上訴委員會(BALCA)裁決支持雇主❗️ 基本案情如下:
然而,審核官員(CO)在複議階段拒絕採納❌,認為相關財務數據不足以證明支付能力。
勞工部在缺乏明確評估標準的情況下,參考AAO長期採用的Ability to Pay分析框架具有合理性 ✅ 由於雇主淨流動資產已超過承諾工資,因此現有證據足以證明其具備支付能力。 PERM法規對於如何評估20 C.F.R. § 656.10(c)(3)項下的支付能力並無明確規定,在缺乏DOL相反指引的情況下,適用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AAO)的論證方法論合理且適當。 不過BALCA同時強調,雇主仍須承擔證明Ability to Pay的舉證責任。若證據的證明力不足,PERM可能被拒絕。 所以,如果您的雇主淨收入不佳,近期申請PERM,遇到信息補充請求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最好在提交PERM申請前就按照上面的清單準備好財務資料,以降低因RFI導致申請延期甚至被拒的風險。 …………………………………………… 超過五百五十條 五星🌟🌟🌟🌟🌟好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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