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12日,我和妻子曉彤乘北京至芝加哥的航班到達了美國芝加哥的O’Hare國際機場。從此開始了我在美國不同尋常的生活。在此之前,我和曉彤於2002年10月14日在我的家鄉天津登記結婚。2002年11月26日我們一起去北京的美國大使館申請赴美簽證。2003年1月23日我們拿到了簽證,曉彤是H1簽證,即赴美工作簽證,而我是H4簽證,即家屬簽證。曉彤將在芝加哥大學BENMEI癌症研究所做博士後研究工作,她的日常生活由我來料理,同時,我也將繼續我的網上店鋪銷售。
2004年4月23日,曉彤的父母以及她和前夫所生的8歲女兒來到芝加哥和我們住在一起。同年6月底,在一次我們夫妻間的爭吵之後,我們的關係終於開始破裂。7月初,曉彤將以她名義所開銀行賬戶中的存款轉移,把她所有的個人文件和證件交給她的父母收藏,並且開始聯繫新的工作職位。7月23日,曉彤得到美國達拉斯大學通知接受她去那裡做博士後研究工作。當晚,曉彤向我宣布打算和我離婚並且希望我不要和她以及她的父母女兒一起去得克薩斯州的達拉斯大學。從7月24日開始曉彤和我分居,搬到了她父母以及女兒的臥室。在我一再請求之下,曉彤答應可以讓我一起去達拉斯大學,但是要負責開車把所有不準備賣掉的物品帶過去,而且到了達拉斯大學附近的新居後沒有我和她的臥室,新居只是一套一居室的公寓房,她和她的父母以及女兒住在臥室,我只能睡在客廳地板上,並且要和她分攤房租。她特別說明,我和她的關係已經成為合租房子的關係,並且我只能暫時和她SHARE(合租),我必須儘快離開自行解決住處。8月22日,距離搬家時間還有8天時,曉彤又對我宣布從第二天開始我們的汽車將由她控制,讓我第二天晚上交出汽車鑰匙。她說由於在美國生活期間她支付的生活費用比我多,所以離婚後我不能帶走任何財產,只有我做網上銷售庫存的價值3000美元的商品歸我所有,其餘價值1萬美元以上的財產和現金屬於曉彤所有。至於另外的7000美元債務,她個人不能承擔,因為她還要贍養父母和女兒。我終於陷入了絕境。我自己個人的銀行賬戶內只有1000多美元的存款,可是我們共同的債務都是由我出面借的,那是在赴美之前我為了有足夠的資金做生意和在美國購置家庭生活必需品向我的親友借的,當時說好是我做生意的投資款。而實際上這筆錢來美之後是做生意和過日子混合着使用了。如果再沒有了汽車,我孤身一人將如何生活下去?第二天,也就是8月23日是我要交出汽車鑰匙的最後一天,那天晚上我必須要把車鑰匙交給曉彤由她控制,我將對所有的家庭財產喪失控制權。而且,面對着曉彤和她的父母三人組成的強大聯盟,我只能是孤掌難鳴。
8月23日清早,我駕車前往芝加哥唐人街的職業介紹所,我打算找一份工作離家出走了。我和1995年去世的亡妻共同的女兒正在天津上大學,7000美元的債務壓在我的身上,這一年偏偏又趕上我的網上銷售情況不好,每個月只有幾百美元的收入。如果我繼續和曉彤在一起生活等待離婚的時間,那麼我甚至連日常的生活費用都無力支付了。萬般無奈,我只能私自離家出走了,將近兩個月來曉彤和她父母對我的冷漠已經使我無法再和他們生活下去了。
芝加哥是美國第三大城市,又處在美國中部的五大湖區,這裡的華人數量很多,僅次於紐約,洛杉磯和三藩市(舊金山)。唐人街商業區的一個地下室里,有十餘家職業介紹所,每個介紹所只有一個小房間,都是一個介紹人坐在房間裡,面前放着一張桌子,上面擺放着很多小紙條和一部電話。每張小紙條上面寫着電話區號,雇主尋求的職業和月薪。電話區號代表着雇主是在哪一個州,求職的人可以從牆上的美國地圖查到具體的位置。雇主尋求的職業主要是中餐館的工作,有送外賣,接外賣,企台,打雜,炒鍋以及幫炒等。月薪則視不同的工作而定。一般來說,送外賣是1500-2200美元,接外賣或者企台是1900-2500美元,打雜是1200-1800美元,炒鍋是2400-2800美元,幫炒是2000-2400美元。不論做什麼工作,中餐館老闆都提供食宿。其中,送外賣需要求職者自備汽車和自己支付汽油費,但是小費歸己。介紹職業的人對我說,送外賣最適合自己有車而且沒有做過餐館工的人,只要會看地圖就可以干。每個月除去汽油費,工資連同小費收入可以達到3000美元左右,是所有餐館工種里收入最高的。在一間職業介紹所里,一位男性介紹人還勸告我在和老闆介紹自己時一定要說是熟手,這樣最容易被雇用。我點了點頭,於是他為我撥通了一位餐館老闆的電話。電話撥通之後,介紹人問老闆是否已經找到了送外賣的人(因為雇主往往同時委託幾家位於不同城市唐人街的職業介紹所),對方答覆還沒找到,於是介紹人請他和我通電話。我接過電話:
“你好。請問老闆貴姓?”我說。
“我姓王。你以前做過送外賣沒有?”老闆一口的福州腔普通話。
“我在芝加哥做過將近一年,我會看地圖,也懂英語。”我按照職業介紹人事先的指點答道。
“你多大年紀?”老闆又問。
我猶疑了一下,我想老闆可能不會喜歡年齡太大的人。於是我答道:
“我39歲。”我隱瞞了實際年齡,我已經47歲了。
“OK了!你什麼時候過來?”老闆看來急着要我過去上班。
“請問一下老闆,你那裡是管吃管住嗎?”我有些畫蛇添足地問道。
“這還用問?你到底幹過沒有?怎麼連這都不知道?”老闆顯得有些不耐煩了。
“啊,對不起,我只是想多問一句,因為芝加哥我只是做半工。我今天下午就可以出發。請問老闆如何到你那裡?”這也是我在介紹所里聽人閒聊提到的,有很多留學生做半工,餐館不負責食宿。
“你從芝加哥過來走80號高速,到OHIO以後轉8號公路,在XXX AVE出來。你明天中午以前可以到達了。”
“好的。”
我掛了電話,介紹人又把餐館老闆的手機號碼給了我,還告訴我說不必擔心是生手,很快就能上手的,只要每天能送20單以上的外賣,就能保證每個月有1000美元以上的小費可拿。他還告訴我這個餐館是在OHIO州的AKRON,月薪2000美元,但是除了送外賣還要在餐館裡做切菜的活。我已經無路可走了,我決定就去這家餐館幹活了。我交給介紹人30美元的介紹費,就駕車離開了職業介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