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駕車小心“貓眼睛” 不與巡警爭辯 |
送交者: 聊聊寶貝 2009年09月28日19:11:25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我的女兒穎穎沒有進過駕駛學校,是在她媽媽的教導下,17歲時就學會了開車,並且順利地取得了駕駛執照。 穎穎還在浪漫詩人徐志摩美其名“綺色佳”(Ithaca)小城的康乃爾大學念一年級時,暑期放長假回家,也同美國孩子一樣,到長島的一家日本餐館去做工,掙取零用錢。每天燈宵夜靜時分,我們會駕車去接女兒,成為庸凡生活中的一種喜心的樂趣。 有時候,她不想給爸媽添麻煩,就自己開車上下班。有一天夜晚,也許她想早點回家,在路口轉彎時誤闖了紅燈,當時她毫無察覺,也沒有遇上夜間巡邏的警察攔截抄牌。不料,事後接到一封通知書,拆開信封一讀,竟然是警告穎穎某月某日某時在某地違規穿了紅燈,文字下方還附有兩張照片,不但顯示了車身,而且連車牌號碼都一清二楚。穎穎恍然大悟,回憶起那時的情景,原來已被高掛在十字路口的“貓眼睛”攝入鏡頭。鐵證俱在,容不得狡辯抵賴,她媽媽只得開具一張支票寄出,替她支付違反交通規則處以的45美元罰金,並婉言勸告,今後開車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僅要注意安全,防止發生車禍,而且要留神無處不在的“貓眼睛”,避免違章罰款。 增設“貓眼晴” 減少車禍事故 美國各個城市都在道路上定點設置了專門用來對付違規闖紅燈的駕車人的一種監測攝影器(RedLightCamera),人們將它俗稱為“貓眼睛”。因為美國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車輪上的國家”(TheCountryonWheel),根據有關機構的不完全統計,美國每年有3500多萬的駕駛人會因為違規被處以交通罰單。如果按照平均每張罰單150美元計算的話,全年僅罰單一項,就給財政部門增加了50多億美元的收入。在車流頻繁的交通要道的路口裝置“貓眼睛”,有利於監視和約束駕駛人亂闖紅燈,減少車禍事故,節省巡邏警員,增多市府收益,達到改善交通混亂,確保行車安全。 從東部的紐約,到西部的洛杉磯地區,全美超過20個州,都安裝了“貓眼睛”。其中紐約是第一個裝設“貓眼睛”的大城市,每年要開具100多萬張交通違規罰單,罰金50至75美元不等。得克薩斯州的休斯頓等城市的罰金是75美元,現在紐約市巳超過100美元。而洛杉磯和巴沙迪那等西部城市,罰單金額奇高,達375美元,真要讓違規者“荷包大出血”,並刻骨銘心“血的教訓”!中部的芝加哥是2005年春天開始安裝“貓眼睛”,監控收到成效,還增添了200萬美元的進帳。 違規者們“吃一塹,長一智”,從中總結經驗,曉得“貓眼睛”一般都安放在汽車肇事率較高或者警察開出罰單最多的繁忙路段,要多加小心謹慎。他們還深有體會,當交通燈由紅轉綠時,是最安全的時刻。實際上,紅燈並不可怕,只要減速停車就可以了。最可怕的是,綠燈轉黃燈的一瞬間,不少人存在僥倖心理,習慣加大油門往前衝過去,往往判斷失誤,衝到馬路中間時黃燈巳轉成了紅燈,“貓眼睛”立即感應,閃光一亮,自動照相,留下清晰的證據。有的路口,至少有兩個“貓眼睛”,一個專門從後方拍攝車輛越線與車尾的牌照,另一個專照駕駛人的模樣,防止車主故意提供自己不在現場的證明,或者不轉交罰單給實際駕駛人。 加州的“貓眼睛”具有兩種鏡片,一為初闖紅燈時,一為靠近“貓眼睛”時,可以正確無誤地照到車型、車牌以及駕駛人,同時能夠精確地計算出那時刻的車速。當人們收到郵寄來的罰款通知和彩色照片時,不得不啞口無語,復又驚嘆科技的先進,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無心之失,雖然讓人情緒鬱卒,自認“倒霉”,但是也引人清醒警戒,從此以後,做到“黃燈不沖,紅燈莫闖;寧慢一步,不爭一秒。” 各州各自為政,交通規章不盡相同。例如,紐約市紅燈時車輛不可以右轉,新澤西州和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是允許紅燈右轉的。當車輛行至路口時,最好要察看一下是否設有警示標誌。有人就在紅燈右轉時,突然才發現路口豎立一塊牌子,上面寫着:“RightTurnonRedAfterStop”(要停車以後紅燈才能右轉),可惜為時晚矣,被“貓眼睛”逮個正着,有口難辯。 提防流動“貓眼晴” 不與巡警爭辯 除了注意固定的“貓眼睛”外,駕駛時還要提防流動的“貓眼睛”,那是指在街道或高速公路上巡邏的警車。 一旦被流動的“貓眼睛”盯上,應對的態度十分關鍵,處理恰當逢凶化吉,處理不當惹事生非。有些新移民來到美國後,沒有意識到“入境隨俗”至關重要,舊觀念始終像時差一樣調整不過來,仍然用中國的固有觀念來“以不變應萬變”,殊不知美國的警察老爺不是中國的民警同志。無論是巡警評判有誤,還是自己明知故犯,都千萬不要在警察面前喋喋不休,強詞奪理,更不要情緒失控,與警察發生肢體衝撞。因為他將你攔住問話,查驗證件,填寫罰單,都是在秉公執法,履行自己的職責。若你得理不饒人,滔滔辯解,或者理虧在己,卻不服於人,出口不遜,動手拉扯,阻止他開罰單,洋警爺就會認為你妨礙了他執勤;若你不識洋文,開口鄉音頻出,洋警爺怎麼聽得懂漢語的字正腔圓,更是火冒三丈,以為你在干擾他的公務,以致他態度粗鹵,掏出手銬,拔出槍來,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呢!所以,精於此道的老手,總會推心置腹地告誡初犯的同胞,記住老話說得好:“識時務為俊傑”,“好漢不吃眼前虧”,在高頭大馬、氣勢不凡的洋警爺面前,還是冷靜應對,少說為妙,他要開罰單就讓他開吧,有理無理咱們在法庭上見分曉。還有老鄉恪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處世經驗,厭煩上法庭費時又費神,那麼你開罰金是多少,我的口袋有美鈔,二話不說立馬分毫不缺地當場付清。豈料,這種處世方法在美國根本行不通,洋警爺的洋思維肯定會和中國式的思維碰撞得引火燒身,洋警爺以為你居心不良地在用金錢賄賂他,交換條件是大發慈悲放你一馬。這樣做,少一事反而變成多一事,罪加一等,更讓你愁眉深鎖,哀聲連連。 如果你在警爺面前溫順良善,人心都是肉做的,有時候會牽動他的惻隱之心,不忍對你下手太狠,便少罰金額,不作違規記點。若按時上法庭,遇到警爺因故沒有赴庭作證,就算你獲勝訴,處罰作廢。若有充分的證據和照片,出示庭上,說服法官,你也可以穩操勝券。我的妻子某日晚上駕車去曼哈頓,黝暗夜色中沒有看清“此時不許泊車”的示警標牌,停錯了地方,被巡警開出125美元罰單。事發後,妻子再到那裡去查核一遍,證實那時那地果真不泊車,但意外發現巡警把門牌號碼“張冠李戴”了,便以“警察處理不當”為由,提出抗告,居然得到法官的首肯,判定獲勝,免除罰款。 若你規違屬實,法官會向你提出三種選擇:一種是交付罰款,作違章記錄;一種是支付保證金,等候法官判決,或被赦免,或被判付罰金;另有一種是到安全駕駛學校學習若干小時的交通規則,由警局人員親自上課,講解交通規章和違規事例,放映有關交通事故的紀錄像片,學習結束以後,給予聽課者一份證書,把證書交到法庭,就可以撤銷違規記錄,不過18個月內只允許上駕校取消一次行車違規的罰單,如在此期限內第二次犯規,就不能再以上課的方式取消記錄,必須從嚴罰款和記下點數了。 別以為駕車在馬路上飛馳,是“你追我趕,你躲我閃”的人間遊戲,它時時處處都潛伏着危及生命的機遇。固定的“貓眼睛”虎視眈眈,流動的“貓眼睛”嚴格執法,都是為了保障交通順暢,人生安全。所以,駕車人一定要切記,遵守交通規章,人人有責!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