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業移民最近審批情況 |
送交者: 詩露 2009年11月03日18:03:28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我們在不久前曾經介紹過I-485近來的審理狀況,由於讀者們非常關注審批情況,移民局的任何最新動態我們都會定期總結報道。
根據這一段時間的觀察,我們發現總體審批環境對於申請人繼續有利。最近I-485職業移民審批情況是,世界範圍(除中印兩國)EB-2 I-485申請,以及特殊人才EB-1A/EB-1B的I-485申請審批過程只需2-4個月,有的申請甚至只需要6個星期獲得批准。以上提及的這些申請有些是I-140/485同時遞交,有些I-485是在I-140批准之後單獨遞交。具體來說這些申請都是在今年的4、5、6、7、8月份期間遞交的,申請先後分別在遞交後的6個星期到4個月之內被批准。最近我們事務所遞交的I-485申請最快被批準的一份在8月份中旬遞交,在10月份初收到批准通知的申請, 總共只用了6個星期時間。 目前移民局的官方網站上NSC(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TSC (Texas Service Center)以及VSC (Vermont Service Center)這三大移民中心的審批時間仍然停留在處理2007年甚至2006的案件,只有CSC(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顯示審批速度為4個月。需要說明的是,雖然NSC, TSC和VSC在網站上顯示仍然在處理2007年甚至2006年案件,但是以上提及的新遞交的I-485申請卻都是由TSC, NSC這兩大移民中心在6個星期到4個月之內批準的。網站上顯示處理2007年甚至更早案件的原因是一些舊案件由於種種原因被耽誤,如案件丟失,背景調查一直沒有通過,申請被轉移到當地移民局並要求申請人面談等,所以移民局網站仍然需要顯示處理之前案件的狀態。 關於舊案件的審批狀態,跟據我們事務所最近批準的實際案件為例,在2007年年中以及年底遞交的I-485申請都已經陸續被批准,這些申請中既包括職業移民EB-2 申請和EB-2/NIW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 也包括職業移民EB-2申請人使用了優先日期保留互換(priority date carry over)的申請。此外,還有一些在2008年年底遞交的EB-1A的 I-485申請也獲得了批准。 還有一批在2002、2003年遞交的舊案件以及2007、2008年的舊案件,如果在有名額的情況下申請人希望I-485儘快被批准,申請人可以向移民局打電話詢問,詢問後長時間仍未被批準的可以提起WOM訴訟。最近我們事務所WOM訴訟的實際案例顯示,在提出訴訟後的6個星期之內,申請人便成功獲得綠卡,因此WOM訴訟是解決I-485申請拖延的有效解決辦法。 除此之外,關於I-485 申請人的家屬I-485申請審批情況,如果其I-485申請是與主申請人一起遞交的,應該會與主申請人同時得到批准。有些家屬的I-485申請出現被延誤的情況,主要是由於follow to join跟隨申請未能和主申請人的申請連接在一起,導致延誤發生。最近移民局發出公告,告知如果有I-485 申請人的家屬的I-485申請在主申請人I-485獲批後的30天內仍然處於被審批狀態的,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與移民局聯絡,加快審理。 總結起來,根據移民局最近發出的公告和實際案子批准情況,可以證明移民局遵循其承諾加速所有案件審理,現在I-485審批速度明顯提升也是移民局效率提高的有力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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