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買房辦綠卡?別再忽悠我們普通中國百姓了! |
送交者: 滄海行雲 2009年11月10日18:40:19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北京晚報》刊登了一則消息“73家美國樓商在北京售樓 花400萬買房可辦綠卡”,海內外眾多華人媒體都有轉載。整個周末,國內電話和短信不斷,多是親朋好友詢問美國買房投資和辦綠卡的問題。看來,這一炒作,非常成功。
美國地產商的房子賣出去賣不出去不知道,看到報道:“截至當天下午3點,已有兩個購房者簽訂了購房意向書。”但是,280元一張的房產展門票,怕是銷售的異常火爆:“此次展會僅有3天時間,普通市民也可以購票參觀,票價每張280元。”我就是不明白,如今媒體什麼事兒都能幹出來,這種對不知美國國情的普通國人的公然欺騙,實在是讓人看不上眼。 我告訴諮詢的親朋好友,不要相信這些地產商和媒體說的話,美國人參展,是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當代買辦為大批美國房地產商找出路,把中國大款投資人介紹到美國投資,同時在中國房地產和新能源領域尋找合作商機,而不是簡單地像國內有些房展那樣,面向個人銷售樓盤。至於說帶去的什麼折扣廉價商品房,只是個噱頭,就像前一陣子炒作一美元別墅一樣。如果你不在美國工作學習和生活,個人在美國買房作投資,不怕肉狍子打狗,當然沒問題;外國人在美國投資買房辦企業,很容易,但是你要是為了居住和移民,並不簡單。 如果你買房為旅遊度假,短期居住,你能不能來美國就是一個問題。美國的簽證政策,不是看你在美國有沒有房產,而是看你有沒有移民傾向,你不跟簽證官說你在美國有房子還好,如果說你有房產,沒準人家懷疑你有移民傾向,就會拒簽,你拿不到簽證,就會望洋興嘆。我認識一個朋友,在洛杉磯有豪宅,有業務,還不是一樣被拒簽,三年沒來了,房子委託經紀搭理,還好能收點租金,公司委託別人經營,賠得一塌糊塗。 別說是旅遊探親商務簽證了,就是移民局批准了你的工作許可,拿到了I-797,法律允許你可以有移民傾向,簽證官照樣可以不給你簽證。依照美國法律,簽證官有權利根據個人主觀的判斷,給與拒絕,這也是許多在美國工作學習的國人朋友不敢輕易回國和回國簽證的原因,一旦被拒簽,這邊的工作和事業,有可能毀掉,那才是欲哭無淚。 至於投資移民,美國的投資移民政策是很苛刻的,條件限制是很多的。針對投資移民,美國移民法專門設立了投資移民方案,以及專門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有條件限制簽證),此類簽證的名額也有限制。根據EB-5簽證規則,要取得EB-5資格,則必須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一百萬美元並至少僱請十位雇員或者在國家認可的低就業地區投資五十萬美元並至少僱請十位雇員;在經批準的有投資風險的“地區中心”投資五十萬美元。理論上講,投資400萬買房作為商業投資申辦綠卡,說得過去,但是,這裡面,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 你要拿到這個簽證,首先,你投資的資金來源的合法性,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其次,還要審核你的投資能創造多少個就業機會,安排多少全職美國工人。拿到簽證以後,還要經過兩年的“考驗期”,才能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要經過移民官的嚴格審核,證實你投資的真實存在,才能過關。而許多條件的審核,是移民官員僅憑自己的感覺,就說了算的。不同的案子,不可確定的成分,太多。任何移民律師說100%成功,那一定是100%騙人。 咱是窮人,周邊的富人也不多,在美國投資移民成功的案例見到的很少,只是道聽途說。總體感覺,美國不是以投資移民為主體的移民國家,不像加拿大,投資移民只要有錢,說清來路,就可以了,錢到帳,卡到手;美國移民政策要的是人才,對於投資移民,需要的不僅是你投資到位,還要看你投資帶來的個案效果。如果你經營的不好,不能雇用很多的美國人,沒準兩年後移民官員還沒開始審核呢,你的投資就打了水漂,你的綠卡也就泡湯了。 拜託媒體,別再以一元美元的別墅和買房子辦綠卡來忽悠國人了,如果房子那麼便宜,綠卡那麼容易,美國早就是13億人口的中國了。別以為,金融危機下的美國人,都傻了。 作者:北方憨哥在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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