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發給外國人來美進修或從事研究工作的簽證種類之一。他們一般系根據兩國政府協議或雙方校際(單位)交流協議互換的學生、學者或研究人員,資助來自雙方(或一方)的政府或單位。根據美國政府有關規定,凡持J1簽證來美的上述人員,在美停留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年,期間一般不得更換簽證類型。期滿後必須返回原所在國。上述人員如要再次申請進入美國,必須在原所在國居住滿兩年以上。申請J1簽證來美,即表明該簽證申請人在美停留期滿後,應當返回原所在國。這是J1簽證與其他簽證的重要區別。根據美國政府規定,由於某些原因在美停留期限需超過簽證規定時間的留學人員,可向美國國務院提出申請,要求免除對其回國居住兩年的限制。申請的一個途徑是,由各國政府為豁免申請人向美國國務院出具“不持異議信”(No-objection Statement),供申請人向美國務院辦理豁免申請手續。
為什麼說移民加拿大是美國J1簽證持有人的最佳選擇呢?庫先生主要從必要性和可行性這兩方面做一個闡述。。。
因篇幅所限,全文請參考以下網站信息:
http://www.ku-immigration.com/showart.asp?art_id=874&cat_id=7
或者
http://www./b5/9/12/18/n27579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