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大路通美國--關於status和綠卡 |
送交者: 落日 2010年06月17日00:19:55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一 簽證(VISA)與身份(STATUS)的區別 簽證是由境外的美國領館或美國國務院簽發給外國人進入美國的文件,它的作用像敲磚,能使外國人合法進入美國的大門。簽證可分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兩大類。非移民簽證蓋在護照內某一頁上。移民簽證是單獨一張紙,並附有一個很大的信封,入境時,必須一同交給移民官。有的簽證是一次性的,而有的簽證是多次往返的。不管怎樣,每個簽證都有一個有效期,簽證持有人必須在簽證有效期截止前使用該簽證進入美國。簽證上的有效日期是指能申請進入美國的最後一天,並不是指能在美國待多長的時間。有了簽證,並不意味着可以自動地進入美國。只有經過美國海關的檢查和允許,您才算是合法地進入了美國。一旦進入美國就不用擔心簽證是否有效或過期,只是,一旦離開美國,便需要持有有效的簽證才可以再次進入美國。 身份由美國移民局決定。美國雖然沒有戶籍制度,不限制外國人的自由流動,但是,外國人進入美國時,機場的移民官會給每個外國人的護照和出入境卡(I- 94)蓋上一個章,這個章上寫着該外國人在美國的身份 (Status)及其有效期(綠卡持有者和移民簽證持有者用填寫出入境卡)。移民官給蓋什麼身份是根據護照上的簽證類別決定的,而移民官給蓋多長的有效期卻不是根據簽證的有效期決定的。比如,F-1 學生會被蓋上D/S,這代表該學生的身份有效期以I-20表上的有效期為準;旅遊探親者往往會被蓋上6個月的有效期;商務考察者往往會被蓋上1個月的有效期。持移民簽證入境者雖然不用填寫出入境卡(I-94), 但是移民官會在護照的內頁上蓋上一個綠卡的戳子,並寫上綠卡的號碼和類別;有些美國盟國的公民無需簽證即可來美國旅遊探親,這些短期訪問者的護照上會被蓋上一個有效期為90天的WT的身份,並填寫特殊的綠色的出入境卡(I-94W) ,目前,中國公民並不享有這種免簽待遇)。 身份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進入美國3個月後,大多數人就允許向移民局申請改變原來的身份。如果原來身份的有效期快到了,也允許向移民局申請延期。比如,原來用B-1簽證入境的商務考察者,如果在原有效期內 無法完成公司的事務,允許在過期前提出延期的申請;原來用B-2簽證入境的旅遊探親者, 如果對美國的大好山河流連忘返,允許在過期前提出延期的申請,如果碰巧有美國公司給與聘用的機會,也允許提出從B-2轉換成H-1B的申請;原來用F-1 簽證入境的學生,獲得美國大學高等學位後, 如果找到了工作雇主,可以提出轉換成H-1B的申請。只要符合條件,這些申請都應該獲得批准。 當然,有些身份的轉換是受一定限制的,比如,J-1轉換成其他身份,B-1/B-2轉換成F-1,等等。 一個外國人,不管原來在美國境內是什麼身份,一旦離開美國國境,就什麼身份也沒有了。下一次再來美國,又要看是用什麼簽證進入美國的,由移民官再次決定該外國人的身份及其有效期。應該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某人向移民局提交了身份轉換或延期的申請,在等待審批的期間,如果離開美國,那麼,這個身份轉換或延期的申請就算自動作廢了。 由此可見,簽證(Visa)與身份(Status)是兩回事。前者由美國國務院(State Department)下屬的美領館管轄,後者由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下屬的移民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管轄,性質和作用都不同。弄清楚兩者的區別,是理解美國移民法的第一步。 二 獲得美國綠卡(永久居留權) 的各種途徑 除了享受免簽待遇的國家公民外,絕大多數外國人都要持有有效簽證方可進入美國,而進入美國後,會以不同的簽證種類被定為不同的身份。所有的身份可分為兩個大類: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永久居民就是指持有綠卡的美國居民,或者說是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公民。這些人士只要滿足移民法的某些規定就可以永遠居住在美國。非永久居民就是指持非移民簽證入境的外國人。這些人士在美國逗留的時間都是有限的,在身份到期時都應離開美國,否則就是逾期拘留,會有非常嚴重的後果。 所以,要想解除身份上的後顧之憂,就應該儘早申請到綠卡。獲得綠卡有許多不同的途徑,或者叫做類別。大致上有這麼幾種途徑:(1)職業移民;(2)親屬移民;(3)政治庇護移民;(4)幸運抽籤移民;等等。在這裡,我先介紹一下職業移民。 三 職業移民的基本種類和申請步驟 職業移民是指通過工作關係、個人特長或創造就業機會等理由申請綠卡,每年一共有大約140,000個名額,分為五大類,俗稱五類優先(preference)。 第一優先大約有40,000個名額,分為三小類。EB1a通稱傑出人才,一般包括在科學技術、教育、藝術、體育、創辦企業等方面有個人特長的人才,比如科學家、發明家、科技研究人員、優秀企業家、教授、教育家、特級教師、針灸師、氣功師、武術師、畫家、書法家、音樂家、歌星、指揮家、作曲家、民間藝人、優秀運動員、優秀教練員等等。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傑出人才可以直接從國外申請移民,不用先來美國。EB1b通稱優秀教授或研究人員,一般包括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教學和研究的教授或研究員,也包括在公司任職的研究人員。EB1c通稱跨國公司經理,一般包括在美國分公司、子公司擔任經理職務的人員。 第二優先大約有40,000個名額,包括擁有高等學歷或特殊技能的人士。其中大部分人士需要先經過勞工證的程序,然後才能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不過,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士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免除勞工證的程序,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第三優先大約有40,000個名額,分為兩小類,熟練工人和非熟練工人,其中非熟練工人最多占10,000個名額。第三優先包容了幾乎所有其他優先不包括的職業移民。 第四優先大約有10,000個名額,包括一些特殊種類的職業移民,不適用於絕大多數人士。 第五優先大約有10,000個名額,通稱投資移民,一般是指外國人在美國某個地區投資一定額以上,設立企業,在當地為美國人創造一定的就業機會。 職業移民的申請步驟視優先的不同而有所區別。第一優先、第二優先的國家利益豁免部分、第四優先和第五優先的申請有兩步:第一步是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視優先的不同會有不同的申請表格(I-140或I-360);第二步有兩種不同做法,異曲同工。一種做法叫作調整身份(I-485),是指不離開美國, 在美國境內調整成綠卡的身份。如果選擇這種做法,某些優先的申請人士可以把第一步的移民申請和第二步的調整身份的申請一同遞交給移民局。I-485被批準的那一天就是申請人獲得綠卡的日子。 另一種做法叫作領館簽證(consular processing),是指移民申請批准後, 申請人回母國的美領館領取移民簽證,再用移民簽證進入美國。用移民簽證進入美國的那一天就是申請人獲得綠卡的日子。 第二優先的非國家利益豁免部分和第三優先的申請有三步:第一步是由美國的雇主向美國勞工部提出勞工證的申請,要證明沒有美國人能夠勝任並願意接受該雇主的空缺位置。如果勞工證被批准,申請人便可以進行下面兩步,具體作法同上面相同。 四 親屬移民綠卡的基本種類和申請步驟 在上一期的投資移民講座里,我已經介紹了通過工作關係、個人特長或創造就業機會等理由申請綠卡的方法。現在我們討論一下通過血緣親屬關係而獲得綠卡的途徑和步驟。 親屬移民綠卡是指通過某些家庭關係申請綠卡,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叫做申請人,等待獲得綠卡的人叫做受益人。親屬移民可以分為兩大類別。第一種類別可以稱作超級優先,沒有名額限制,包括三種情況:1. 美國公民的配偶;2. 美國公民的父母(不包括岳父母); 3. 美國公民的未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下)。 第二種類別分為四大類,俗稱四類優先(preference),每年大約一共有226,000個名額。第一優先大約有23,400個名額,是指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上);第二優先大約有114,200個名額,分為兩小類:1. 美國綠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下); 2. 美國綠卡持有人的成年未婚子女(21歲以上)。第三優先大約有23,400個名額,是指美國公民的成年已婚子女(21歲以上);第四優先大約有 65,000個名額,是指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 顯而易見,有幾種情況是不能申請親屬移民的。比如,綠卡持有人不能為父母申請綠卡,必須在綠卡轉為美國公民後,才能為父母申請綠卡。叔叔、伯伯、姑姑、姨媽、侄子、侄女、堂表兄妹等關係不能申請親屬移民。 親屬移民的申請步驟視優先的不同及受益人是否在美國而有所不同。如果受益人身在美國,超級優先的親屬移民可以直接在當地移民局申請(I-130),受益人也可以同時遞交轉換綠卡身份(I-485)的申請, 而其它優先的親屬移民必須先向本地所屬的移民中心遞交移民申請,等到排期以後,受益人才能向當地移民局遞交轉換綠卡身份的申請。如果受益人身在國外,所有的親屬移民必須先向移民中心遞交移民申請,其中,美國公民還可以同時為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請K-3/K-4簽證先進入美國, 然後在美國境內遞交轉換綠卡身份的申請。而其他的移民申請在被批准後,案子會自動轉到美國國務院下屬的國家簽證中心,進而轉到相應的美領館,完成移民簽證的手續。另外,美國公民還可以申請未婚妻/夫簽證,來美國後成婚並申請綠卡。 有趣的是,各類優先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在漫長的申請過程中,如果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結婚成家了,這個申請就會從第一優先變成第三優先,等待綠卡的時間就會更加漫長。但是,如果綠卡持有人加入了美國國籍,第二優先的申請就會一躍升為超級優先或者第一優先,等待綠卡的時間就會顯著縮短。 五 政治庇護移民 滿足政治庇護條件的前提是申請人必須證明其由於以下五種原因之一而遭受政府迫Hai: (1)種族, (2)宗教, (3)國籍, (4)政治信仰或 (5)特定社會集團成員。 申請人也可證明其是由於種族、宗教、國籍、政治信仰或是某一特定社會集團的成員而遭受了來自政府之外的迫Hai,但是本國政府沒能或不願為其提供保護。政治庇護的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國內,如果申請人並沒有到達美國,而是在國外,則可以申請成為難民。 申請政治庇護的人一定要在原本國內,由於種族,宗教,國籍,社會團體成員資格,或政治意見的不同而被迫Hai或有會被迫Hai的根據的害怕的經驗。對於來自中國大陸的申請人,一胎化強行結紮,發L供,因宗教信仰或民族自決運動受鎮Ya等都是可以接受的理由。如果已在美國境內的申請人,他必須在到達美國後的一年以內申請政治庇護。除非能夠證明特別原因,否則,該權利過期作廢。即使你非法居留美國,你也可以申請政治庇護。 如果你參與迫Hai其他人或在第三國已有"安定地定居",你也許不被允許以政治庇護合法入境。"安定地定居"意味着你獲得了除了你國家或美國以外一個國家的永久住處。 如果你合乎條件,除非 USCIS 證明你國內條件已有充分地有提升,你以政治庇護的申請將被批准。政治庇護允許你在美國有臨時的拘留和工作。尋求一個政治庇護可以為他或她的配偶和孩子尋求相關的身份。以政治庇護獲得批準的人數上,並沒有定額極限,然而,在以此身份而獲得永久住留的人數上,每年有 10,000 的上限。 在政治庇護申請過程中的 2 個一般步驟。第一步涉及把你的申請 (表格I - 589 和證明文件) 和接見並面試 USCIS 的區域服務中心。如果批准申請,你能夠合法在美國一年和工作。如果拒絕, 你可以要求重新考慮你的案子。如果仍然拒絕, 你可以進入申訴過程。 如果被批准,一年以後你可以申請為永久居留。你提交表格 I - 485 和證明文件向 USCIS 申請及另一個面試。 六 幸運抽籤移民 為了使移民來源於不同的國別和文化,美國推出了所謂的多元化移民簽證計劃(DV1) , 對移民率低的國家和地區獎勵性地發放移民名額,全球限額五萬名。凡是符合條件的國家的公民,只要高中畢業,都有機會參加抽籤。一經中籤,就可以全家移民。 2003年,全球範圍內共有870萬人參加抽籤,幸運者由美國國務院隨機抽選。以前所有的申請都是以郵寄的方式發出,但自2004年開始,申請改為網上進行。而且,美國政府加強了對申請者的反恐背景調查。中國大陸﹑加拿大﹑印度﹑墨西哥﹑巴基斯坦﹑菲律賓﹑韓國﹑越南和英國等國因為移民數量太多,所以出生在上述國家的人不得參與抽獎。但出生在台灣﹑香港﹑澳門的人不受影響,可以參加抽獎。(Z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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