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案說是不留案底,那麼他將來申請入美簽證時是否check “Have you ever been accused”? 如果據實填寫Yes並填寫原因的話,這豈不與不留案底相矛盾嗎?
還是說將來簽證官就算看到這個檔案,也不得以這個理由拒絕他的簽證申請?到底是怎麼操作的?不留案底是什麼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