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H-4 身份延期之間的入境 |
送交者: 無邊雨絲 2010年08月18日23:55:13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同學們在美國工作,多是 H-1b 的身份。根據有關規定,H-1b 身份一批最多三年,總共六年。H-1b 身份到期之後,可以在境內申請延期。 不管你是身份到期之後的原雇主延期,還是身份到期之前的更換雇主,或是合同到期的跳槽,都是在 EOS 的範疇,不是 COS. 作為 H-1b 的依附人,其 H-4 身份沒有時限的限制,只要跟着 H-1b 就行了。 只要及時地提交了延期申請,即使當前 H-1b 的 I-94 已經過期,仍可以繼續工作 240 天(為同一雇主)或 180 天(更換雇主時),除非此前收到了移民局的申請批覆。 H-4 的申請 pending 期間,是 authorized stay,亦無身份之憂。 但是,一旦在這前後有出入境牽扯進來,情況就變得複雜起來。沒有上過老師關於 COS/EOS 期間離境問題討論課的同學,最好先去回回爐。然後,根據不同的時間情形,分析一下 H-1b 延期申請之後的離境: H-1b 延期申請還在 pending 在當前 H-1b 批准書有效期內離境併入境 在當前 H-1b 批准書過期後入境 H-1b 延期申請已經批准 在當前 H-1b 批准書有效期內離境併入境 在新的 H-1b 批准書有效期內入境 詳見博客。 對於 H-1b 的依附人 H-4 來說,在 H-1b 延期之間入境,也有類似的問題。 首先,談兩個相關的問題: 一是 H-1b 辦理延期時,如果 H-4 沒有同時到期,不是一定要同時辦延期申請。詳見這裡。 二是 H-4 辦理延期時離境,其申請依然有效,如果是繼續用 H-4 入境的話。但是由於有最新的 I-94 為老大法則,也可能會有問題產生。 對於 H-4 來說,離境之後是需要簽證才能入境的。而申請 H-4 簽證,是需要 H-1b 的批准書的。 在新的 H-1b 批准之前入境 當前的 H-1b 尚未過期 當前的 H-1b 已經過期 在新的 H-1b 批准之後入境 上面的分析是基於的下面兩個觀點: 新的 I-94 為老大; 延期期間離境申請保持有效。 如果是使用 AP 入境,你的身份是 Parolee, 詳情參見"再談 AP 和 EAD 對 F/H 身份之影響"。如果 EOS 是在入境之後批準的,你的身份就相應地由 Parolee 變成了 H. (pjiang的博客)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