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專題:加入美國國籍的條件 |
送交者: 落日 2010年10月25日00:02:28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所謂“入籍”或“歸化”,就是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移民,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申請,比准而為為美國公民。凡具有合法居留權的外國移民,都可以申請歸化美國籍,但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得到准許。 一、美國公民身份的權益 美國公民身份享有以下方面的權益和優惠: (1)公民享有選舉的權利。可以向政府當局表達自己的心聲,甚至也可以參政,競選除美國總統、副總統以外的任何公務。 (2)公民享有更優惠的工作權利或機會。有許多政府部門的工作、如官方公務、國防軍事,還有一些需有專業商務和貿易護照方面的工作,只有具有公民身份者才可以應聘。 (3)公民身份享有移民方面許多優先的權利,作為公民,你不僅可以為自己的兄弟姐妹申請移民對於成年的公民(年滿21歲以上),你選可以為海外的父母申請移民。永久居留權的外籍移民、卻只限放為自己的配偶或子女申請移民。 (4)具有公民身份,可享有更充分的人身保障。即使你犯罪違法也不會被送解出境。 (5)公民在申請領取諸如養老金、救濟金及其他社會福利金方麵條件較有利。外籍永久移民領取養老金者,凡離境超過6個月者,養老金將被止付,被送解出境,養老金取消,美籍公民則不受此限。 (6),有利於出國旅行。持有美國護照可出入美國國境或到其他國家旅遊,許多國家簽訂了互免簽證的協議。 二、申請入藉歸化的條件 申請入籍歸化,申請者須具備下列六個條件: 1.以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居住超過5年以上。 申請入籍者,必須證明,提出申請之前已取得永久居民資格滿5年。如該申請人的配偶為美國公民,只須滿3年即可。在這段5年的期間內,申請人應實際住在美國境內30個月以上。如果申請人離境超過1年以上者,這段期間應從回美之日重新起算,過去住在美國的期間,不算在內。 在5年居住期要求內,申請人可以短期離並美國外出,但是 ①申請人不可在美國境外連續停留1年或1年以上,因為這樣會中斷你的居留記錄,也就是說,須重新建立居留記錄,從這次返回美國的時候起重新計算; ②申請人在此5年內,在美國境外居留時間的總計須30個月以下,對於公民配偶申請人此境外居留時間綜合要求為18個月以下; ③申請人在上述的5年居住期內,離開美國6個月以上、1年以下時,須遞交證件,說明他在此期間並末中斷在美國的居留。 如果是結婚移民申請入籍,美國公民的配偶在保持兩年以上的婚姻關係之後,可以向美國移民局提出申請以取得歸化,但配偶必須是已有3年以上的公民身份。 2.年滿18歲 如果是16歲以下,歸化有兩種可能:①父母有一方為美國公民、本人已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已經在美國,當外籍的父親或母親申請歸化時,他即自動取得美國公民權;②倘若父母均為外國籍,當父母歸化成美國公民時,他也同時取得公民權。但16歲至18歲之間的子女,則必須獨立申請歸化入籍。 3.品行端正 申請人在申請歸化所需的15年居留期間,必須品行端正。凡是殺人犯、習慣性酗酒者、一夫多妻者、賣淫、吸毒、賭徒以及與其他罪犯有牽連者等等,均可視為行為不檢而禁止歸化申請。 4.最低英語水平。申請人應對英語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須具備讀、聽、說、寫的初步能力,掌握相當於小學程度日常用語的英語短句。審查入籍資格時移民局官員以口試方式,考查英語的實際表達能力。此種試題公開,由政府印刷,如果申請人在第一次口試時未能合格,一年以內還有二次補考機會。 申請人若滿50歲,並已取得美國合法居留身份20年以上,或滿55歲,並已取得美國合法居留身份15年以上,則公民測驗可用其母語通行,可以免試英語。但他們必須了解美國歷史及政府結構,考試時可通過翻譯對答。 5.願意宣誓效忠美國,並宣布放棄對原屬國家的一切效忠行為。 申請公民身份者,必須放棄原有國籍,同時,須放棄效忠他國與任何外國的職銜,並且保證遵守美國的憲法與法律。 6.了解普通的美國歷史、政府結構及憲法。 主要是對美國歷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政府組織機構和權力,美國憲法原則以及重要修正案內容有所了解。 符合以上條件的永久居民都可以申請成為美國公民,但必須親自表明此願望,親自提出申請,並出席面談,辦妥入籍手續,入籍申請沒有次數限制,因條件不符而受到拒絕,也不會留下任何不良記錄。 一般而言,不符合移民條件的外籍人士,不能獲准歸化為美國公民。主要有以下幾方面情況: 1)不願放棄原有國籍; 2)沒有通過美國移民局為轉換移民身份進行的英語考試,並在兩次補考中也未能通過的; 3)在美國的5年合法居留期間有不良表現的,如賣淫、重婚及習慣性的酗酒,吸毒行為等; 4)在美國有刑事犯罪行為和妨礙風化罪行的; 5)違反美國移民法而受過處罰的; 6)對美國歷史與憲法原則絲毫不了解的; 7)入境前或入境後為獲利而鼓動、慫恿、協助其他人非法進入美國的。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