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申請移民簽證所需的文件 |
送交者: 落日 2010年10月27日00:48:05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美國駐外國人使館或領事館在收到美國移民局發出的簽證批准通知書(1—171表)後,將會向申請人發出OF一169表格,即移民簽證書申請人必備文件的說明書。美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的證明文件主要是: 1.護照 一本護照有效期限必須在半年以上,而且發照機關必須允許持照人到美國旅行。年滿16歲或16歲以上的兒童,須單獨領取本人護照。 2.出生證明 須提供兩份經過審查核實的出生紀錄,出生證明必須證明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及父母雙方的的姓名。影印文件必須連同原出生證件,一起呈送美國領事包審查後方可接受。 3.警方證明。 也稱為無刑事犯罪證明。凡是年滿16歲或16歲以上的簽證申請人都必須提供一式2份警方證明。中國的申請人,是由當地的公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證明。如果申請人由於以前犯罪而判處刑罰不能獲得這份證明,則必須提供法院或者監獄出具的記錄文件。 4.照片 每個申請人必須交寬11/4英寸,高13/8英寸,白底彩色,面部左偏20。左右的免冠照片一式3張。照片上右耳必須清晰,頭部大小應為寬22厘米2.2厘米高2.9厘米的橢圓形。 5.工作證明書 一般可使用雇用證明書,證明在美國境內已找到工作。移民局也接受僱主所開具的服務證明書。 6.生活保證書 凡是能說明申請人和隨行家屬到美國後,將不會成為美國公眾負擔的任何證明均可。 7.結婚證明 申請人如果是已經結婚的人,必須遞交2份經過公證機關證明的結婚證書。如果以前的婚姻關係已經終止,則應當提供一式2份有關證明。例如,配偶死亡證明書、離婚證明書,或解除婚姻關係證明。此種證明,均需經過公證。 8.譯文 提出移民簽證申請時,所有的證明文件,都必須使用申請人所在國家的官方語言或是英語。否則,應當附有英文譯本一式2份。譯文需要經過合格翻譯審核,並且由該翻譯在公證員面前宣誓其內容與原文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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