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遞交綠卡申請後還能保持F/M/J身份嗎? |
送交者: 雪千果 2010年12月09日23:25:15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按照移民法的規定,F1、M和J1均屬於非移民身份。申請F1/M簽證時如果申請人被簽證官認定有移民傾向, 其簽證申請會因此而被拒絕。 那麼,在美國持有F1/M或J1身份的外籍人士,一旦遞交了綠卡申請,是否還可以保持其原有非移民身份?答案是有可能。但是,對於是否仍能享有非移民身份的有關福利,以及有關SEVIS記錄如何處理尚無定論。 由於沒有美國雇主的支持,F1學生以及J1學者多是通過EB1(特殊人才)或NIW(國家利益豁免)等途徑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其申請程序通常分為兩部:1、I-140申請,即綠卡資格申請,是綠卡申請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步驟。I-140的批准通常意味着申請人獲得綠卡不成問題。2、I-485 調整身份申請。I-485遞交之後,申請人就不再是非移民身份,其身份轉變為調整身份等待期。I-485批准後申請人即獲得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遞交了I-140之後, F1學生或J1學者是否還能繼續保持非移民身份,移民法中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我們所接觸到的遞交了I-140的F1學生中,沒有人因為遞交了I-140 而被取消其學生身份。我們曾建議這些F1學生就申請綠卡與保持學生身份一事諮詢所在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所得到的答覆不盡相同。有些大學稱不了解相關法則,有些則說只要學生沒有獲得綠卡, 學校就不會取消其學生身份。 但無論如何,我們總是提醒打算遞交I-140申請的F1學生,如果需要在境外簽F1學生簽證, 最好在獲得簽證返回美國之後再遞交I-140申請。 那麼,遞交了I-485申請後,F1和J1身份又如何呢? 國土安全局對此也沒有提供正式的指導意見。移民上訴委員會(BIA)認為學生遞交了調整身份(AOS)申請並不影響其維持非移民身份。BIA在1975年判決的一個案例中推翻了移民局的決定,判定外國學生在提出移民申請後可以繼續維持學生身份。 但是一旦遞交了AOS申請,國際學生或學者可能會很難再獲得非移民身份的有關福利。比如,某些大學負責F1和M學生事務的官員 (DSO)稱,一些學生基於AOS的申請拿到了EAD卡,同時也在申請OPT時拿到了EAD卡。但移民局一直在迴避關於遞交了AOS的學生能否申請OPT 的問題,並且指出遞交了這些學生在填寫I-765表申請OPT時應將類別從”(c)(3)”(F1學生)改為”(c)(9)”(遞交了AOS的申請人)。另外,DSO給予F、J和M身份的持有者很多福利。但實際處理AOS申請人的福利時,卻有很多不同的處理方式。比如,對於那些已經遞交了AOS申請但又符合F-1其他要求的人提出的延期F-1或學習級別更改的申請,有的DSO會批准,有的卻不會。有的DSO反對這些人申請OPT,有的卻建議申請OPT並鼓勵他們在申請時說明已經遞交了AOS,而讓移民局來決定是否批准其申請。 由於移民局可能因具有移民傾向而拒絕F-1提出的OPT申請,我們建議在各方麵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大家應該先遞交OPT申請,然後再遞交AOS申請。 負責F1/M學生項目或J1訪問學者項目的學校官員應當在什麼時間終止遞交了AOS的申請的人的SEVIS記錄也是個含糊不清的問題。在2009年6月於洛杉磯召開的外國學生指導委員會(NAFSA)年會上,國際學生學者交流項目 (SEVP) 有關人士指出,“外籍學生遞交了AOS申請後,如果仍然繼續保持F或M身份,那麼這個學生的SEVIS記錄應持續有效,直到其AOS申請被批准為止。當 AOS申請被批准後,DSO應該終止該學生的SEVIS記錄”。這一說法與2008年移民局與全美律師協會的一次聯席會議上的說法一致。 對於很多遞交了移民申請的F1/J1人士而言,在AOS申請被批准前儘量保持非移民身份是明智的,但對於另一些人而言,可能放棄非移民身份所帶來的利益更大。保持非移民身份最重要的好處在於在某些意外情況下得以繼續非移民身份的可能性更大,比如必須撤回AOS的申請時。根據以上的分析,大家應當了解到,國際學生或學者提出AOS申請後,在該申請被批准以前,是否應當保持,或試圖保持非移民身份是一個值得仔細分析的問題。我們建議您應向專業的移民律師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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