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H1B申請新要求 博士生博士後要注意 |
送交者: 落日 2011年02月23日23:17:11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移民局H1B申請新要求,博士生博士後早辦綠卡更迫切 美國移民局在其2011 年1月19日公布的H1B新申請表格中增加了新要求。該表要求所有 用 I-129表格為外國人士申請工作簽證的美國雇主填寫新增加的第6項。 該表第6項內容如下: Part 6- “Certification Regarding the Release of 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 to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其涉及的高科技領域和技術信息具有非常複雜的規定,並非移民法規範圍。所以,美國 雇主必須聘請高科技技術信息保護領域專業人員和律師對該公司的業務範圍作出分析。 如果屬於“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 to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被控制的技術),則需要為每個申請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向美國有關機構申請 “ license”。 “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被控制的技術) 主要範圍包括: Pharmaceuticals Nanotechnology Quantum Computing Advanced Materials Communications and Encryption Technology Weapons Systems yet unclassified Biotechnology 製藥 納米技術 量子計算 先進材料 通信和加密技術 機密武器系統 生物技術 另外,對外國人也有國籍的區別。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外國人 【包括已經獲得其他國 家國籍的中國大陸出生的外國人】,高科技技術信息保護的範圍相當廣泛。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的定義主要指沒有獲得美國綠卡或者公 民的外國人。 移民局指出,這項新要求在 2011年2月20日開始實施。 所有美國雇主在申請H1B 以及 其他需要填寫 I-129表格的工作簽證時,必須回答該表第6項。 如此可見,今年4月1日開始提交的2012年H1B將必須符新規定的要求。目前,我們還不 得而知此項新規定將對新H1B 申請的影響。 但是可以預見的是,外國博士生,博士後儘早申請美國綠卡將更為迫切。因為有了美國 綠卡後,將不再受到“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 to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規定限制,因此美國雇主將可以避免許多高科技保 護方面的責任和顧慮而聘用有綠卡的高科技人才。 外國博士生,博士後申請綠卡的主要途徑是通過職業移民自我申請方式,包括EB1A和 EB2NIW. 也可以通過職業移民第5優先,投資移民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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