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申請(EB-5)的三次考驗 |
送交者: 雪千果 2011年02月27日23:21:16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第一次自然是I-526(移民資格)的批准,所幸地區中心一般都同意如果移民局不批I-526,投資可以退回,但可能部分或全部手續費(3-5萬美元不等)拿不回來(因地區中心原因被拒者除外)。
第二次考驗是有條件綠卡轉正(I-829)。移民局的數據顯示約15%的申請案被拒絕。目前存在的100多家地區中心大部分尚未經歷這一考驗。我們分析未來2-3年內將會有不少中心面臨I-829被拒的困境。一家在東部經營十年以上的老字號地區中心在過去幾個月中連續出現I-829被拒情形,令人擔心如果連老字號都過不了第二次考驗,那些新手們如何面對。 第三次考驗是5年後收回投資(加收益)。目前已經接受過三次考驗的地區中心實屬鳳毛麟角。由於缺少資料,因而不好分析,但依我們對一些中心法律文件和經營項目/方式的了解,將來出現退不出50萬給每一個投資人的情況不會讓我們驚訝。 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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