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人:美國移民入籍程序 |
送交者: 落日 2011年03月01日22:07:44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必須具備的資格 1. 居住時間:獲得綠卡五年,在美實際居住時間累計三十個月以上。如與公民結婚,獲得綠卡三年,在美實際居住時間累計十八個月以上。五年(或三年)中有任何一次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則以前居住時間不算數,需從此次回美之日起重新計算居住時間。 2. 良好品德:謀殺、搶劫、賭博、逃稅、漏稅、販毒等重罪者,不能入籍。輕微過失,視具體情況可以申請入籍,需找律師討論,並準備詳細文件。 3. 基本英文:具備聽、說、讀、寫四方面的基本英文能力,掌握美國歷史、憲法、政府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4. 年齡要求:18 歲以上。18 歲以下未成年者,其親生父母雙方或一方必須是公民,可申請自動入籍。 歸化入籍的程序 1. 送申請表。 必須18 歲以上。 申請表格必須郵寄到Laguna Niguel 的移民局。包括大洛杉磯地區、舊金山、聖荷西及奧克蘭在內的美國西岸地區,入籍申請表郵寄的地址如下: BCIS California Service Center / Attention: N-400 Unit P.O. Box 10400 Laguna Niguel, CA 92607-0400 2004年4月起移民局將歸化入籍申請費用增加至$390 美元,包括$70 元的指紋費。 2. 接移民局通知,去指定指紋中心打指紋。 3. 接移民局通知,去移民局面談 4. (等候期長短依各地移民局作業進度而有差異) 。測試基本英文能力和對美國歷史、憲法等的了解。需帶必要的文件。 接移民局通知,去宣誓並領公民證。 5. 第一次面談未通過,六個月內通知重試。 6. 第二次面談仍未通過,需重新提出申請。 * 未按移民局通知出席面談,而又未能在30 天之內呈交書面解釋,將被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移民局將會關閉此申請案件。 * 申請人可在適當時期內提出重新開啟此申請案,而不需重新繳費。 影響入籍的因素 1. 報稅資料不全。 2. 生活來源不明。 3. 出國時間過長,或次數頻繁。 4. 職業移民獲得綠卡後,未替原申請單位工作。 5. 離婚後,未向未成年子女提供撫養費,或提供撫養費的證據不足。 6. 與公民結婚獲得綠卡者,缺乏共同生活的證據。 7. 男性居民未按時登記兵役(18-26 歲為登記期) 8. 有不良記錄。 免考英文的條件 1. 中文入籍: 2. 50 歲以上,綠卡20 年以上;或55 歲以上,綠卡15 年以上者,可免考英文,用母語回答,需請翻譯。 殘障免考:無年齡限制,需醫生出具證明,說明為何不能學會英文。面試時只要回答簡單問題。需請翻譯。 英文不好怎麼辦 在移民局面談時,要進行電腦選題測試,聽寫句子,還要回答申請表上的各種問題。英文不好者,應儘早學習。 美國公民依法享受的權利如下 1. 選舉與被選舉擔任公職的權利,也就是投票權。 2. 領取聯邦或州政府各種福利補助的權利。 3. 可儘早為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申請移民美國。 4. 子女自動歸化入籍。 5. 被控訴懷疑有罪時,享受公民權利,不被遞解出境。 總之,美國公民享受著廣泛的政治經濟權利,是綠卡持有者所不能比的。成為美國公民後,您可以申辦美國護照,南加地區的地址及電話: US Passport Agency 11000 Wilshire Blvd., Suite 1000, Los Angeles, CA Tel: (310) 575-5700 (亦可到指定郵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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