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樹慶:論戰爭狀態下的“雙重國籍”問題(之一) |
| 送交者: 阿慶 2011年12月09日17:43:34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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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支持現行單一國籍政策的學者認為:雙重國籍無論對個人、國家都是無益的,例如牽涉到雙重國籍人到底對哪一國效忠的間題,特別在戰爭時期,如果雙重國籍人的兩個國籍國成為交戰國,將使這個人處於很困難的地位。 古人云“天下雖安,忘戰必危;國雖大,好戰必亡!”,筆者同意戰爭時期敵對國家之間的雙重國籍“對個人、對國家都是無益的”,但認為不能於此就以偏概全地輕率得出無論什麼時候比如和平時期、無論什麼國家及個人比如盟國之間“雙重國籍無論對個人、國家都是無益的”的武斷結論。處理“敵對國之間的雙重國籍,在戰爭狀態下對於國家和公民都有可能陷入一定程度的困境甚至傷害”問題,就像不能“因噎廢食”的道理那樣簡單,對於“雙重國籍”在戰爭狀態下的“效忠”兩難問題,可以通過國籍法對於戰爭狀態下做出特別規定加以解決,但這些特殊時期針對持有敵國國籍之特定人員的規定,沒有必要擴展到平時,也沒有必要擴展到其他持有非敵國國籍的人員。因為國家間的戰爭狀態是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一些特殊的片段,在戰爭狀態下為了確保國家的整體利益對公民權利和義務做出一定的限制或特別的要求是需要的。但是,無論一個國家還是整個世界,畢竟戰爭是局部和短暫的,和平交流與共同發展是普遍的、常態的,國家間是敵對思維占主導還是和諧發展思維占主導,在僑務政策和國籍法的制定中,也可見一斑。如果將戰爭狀態下對特定公民權利義務的特別規定絕對化地擴展到和平時期、或者擴展到擁有非交戰國之間雙重國籍的人員,從而全方位地損害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不僅是不合理的,也是立法水平低劣無能的一種表現。 筆者在上一篇有關國籍問題的論文《中國實行“對等承認雙重國籍”的可行性分析》已經說明在和平時期,雙重國籍人員同時效忠所持有的各國籍所屬國,通常情況下並不衝突,即使有矛盾也並非不可協調與平衡的。該文向數家媒體投稿,非常感謝他們予以發表,當然也包括洪哲勝的《民主論壇》或《民主通訊》,洪先生還馬上給我回信如下: 樹慶,你好! 接到了,將發。因為今天、時間非常緊迫,還沒有細讀,無法回應。我的編按目的在於希望你有比較周全的考慮,給出一個絕少硬傷的建議。過去美國人把日本人送進集中營,後來東南亞國家的嚴重反華,最近華人的從事商業、軍事間諜,等等,都可能在未來的某些情況之下傷害華人的地位。因此,真是得小心從事。 洪哲勝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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