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田:在美國五件事絕不可做 |
送交者: 心田 2011年12月10日18:24:26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在美國五件事絕不可做
第一件:不可借汽車給他人; 第二件:不可借錢給他人; 第三件:不可借老公或老婆給他人; 第四件:不可在自家開Party; 第五件:不可讓朋友在自家留宿。 依次解說。 第一件:不可借汽車給他人。 你借了汽車給他人使用,萬一出了車禍,送醫院開刀住院,動輒十幾萬或幾十萬。他的醫療保險不會支付,要車主支付。 萬一他起貪念,請律師告你,你除了支付醫療費外,還要支付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律師費等,加起來超過百萬。你肯定會家破人亡。 不可借汽車給他人,也包括你開車載別人。 我有一位朋友,夫妻倆都在電腦公司工作。下了班,他載了老婆,又順便載了一位老婆的朋友回家。在路上遇車禍,他死亡,老婆與朋友受傷。保險公司理賠了他與朋友的,因保額不夠,不能理賠老婆的。最後他老婆在美國待不下去,只好帶着幼子回大陸。辛苦一場,美國夢破碎。 前些年,我為了方便,買了一部小卡車。沒想到我的妻舅經常來借,不借絕對不可;借了又當心出事。 一次,他說要借兩天,把轎車留下,開走了卡車。當天晚上十一點多,他開回來敲門,說他把卡車留下,開轎車回去,明早再來借。我本以為他改變主意只借一天,既然要借兩天,為何當晚要來對換。他說我的車沒油了,他明早再來借。言下之意是要我明白,當晚去加滿油等他明早再來借。 在美國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你向人借車,用完了要加滿油還人。我這位妻舅,半夜敲門示意我要去加油,好讓他明天再來借。這種過分之舉,實在讓我無話可說! 還有一次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他說要借一星期。我對老婆說,那能這麼久。老婆說一個月也要借給他。 結果,在第六天車壞了。去修,要$300。這錢當然是借車的人付,怎能車主付?他打電話來,沒有說要我付錢,只是說建議我叫拖車把這車送去汽車墳場。天呀!舉世無雙的巨人!$10,000多價值的車,送去汽車墳場,為了拒付$300。不過說起來也有道理,十幾元的加油錢都捨不得出,怎能出三百元?! 後來,我夫妻倆去告知父母,父親說,他絕不相信他兒子會說此話。還說誰的車壞了當然誰出錢修! 過後,我把$300現金放在桌上,讓他們去交給他們的兒子。順便說一聲,我岳父還是灣區華人中有頭有臉的人物。 現在諸位該清楚了,借車給他人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金錢損,親情棄,滿團怨恨留心底。人世惡,血緣薄,一懷愁緒,多年思索。錯,錯,錯! 第二件:不可借錢給他人。 你若要借錢給他人,你就要把這筆錢當成已拋入海里。 第三件:不可借老公或老婆給他人。 意思是:老公或老婆單獨與別人出遊或購物,有可能誘發危險關係。一旦次關係成真便不可收拾。 第四件:不可在自家開Party。 有的人慷慨大方,重情重義,喜歡開Party 照待親朋好友。但有時引來無妄之災。 我有一友,開Party邀請了好多人。主人的一位受邀者帶了一位未受邀的朋友也來參加,主人甚喜。不巧此人在主人家裡跌到,腿骨折,送醫院開刀治療。過後還請律師告主人。官司歷時四年多。此人索賠$1 Million,保險公司只給了$280,000。此人拿到這筆錢後,一家人開始了環遊世界之旅。 那位受邀者無顏面對主人,日漸疏遠,最終沒有往來。 你家裡如果有游泳池,開Party 更是危險,萬一有人特別是小孩不慎跌入池中溺死,後果不堪設想。 如果你非要開Party不可,一個變通的辦法:租一個場所,可確保平安無虞。但是這種場地便失卻了家園溫馨的氣氛。 吝嗇無義之人總是坐擁優勢之地,連法律也支持;慷慨有義之人往往處於劣勢。可悲! 第五件:不可讓朋友在自家留宿。 我有一友人的女兒,嫁給白人。某日她接待了一位來自東部的白人女友在家留宿三天。結果,女友和她老公搞上了關係,最終導致離婚。她老公連兩個孩子也不要就走了。 此件也包括不可讓朋友教老婆學開車。老公教老婆學開車,總會吵架,不歡而散。可以叫駕駛學校的人來教,不過就是要花點錢。若是捨不得錢,讓朋友教,有可能老婆開車學會了,人也走了。 敬請諸位牢記此五件事,有利而無害。 總結此五件事的要義:世道艱難,人心險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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