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最近發行2011年報稅指南刊物Publication 17,強調納稅人明年申報所得稅表,若符合「外國財務資產帳戶稅務遵守法案」(FATCA,以下簡稱肥咖法案)要求,在4月15日報稅截止日或之前,須一併申報8938表。針對某些須申報的納稅人,稅務專家說,其實只要年底前調整得宜,可避開申報要求。
而在海外與親友擁有共同帳戶的納稅人也要注意,因為帳戶資產計算方式非按比例,而以總值計算,有可能使納稅人符合申報8938表要求。
稅務專家並說,喜歡在新年伊始急著報稅的人,如果海外財務資產符合申報要求,建議再等一下,因為8938表格最後版本明年4月15日前或會塵埃落定。
根據8938表格草案,住美國單身或已婚但分開申報所得稅者,12月31日年底那天海外帳戶資產超過5萬元,或一整年某個時間資產超過10萬元,須申報8938表。定居國外的同樣情形納稅人,年底那一天海外帳戶資產超過20萬元,或一整年某個時間超過40萬元,也須申報。
會計師黃世仲說,住美國單身或已婚但分開申報者,年底前是最佳調整時機。假設今年某個時間擁有的最高海外財務帳戶資產是8萬元,只要12月31日那天前調整少於5萬元,不須申報8938表。
在海外與綠卡或公民親友開設共同帳戶者,假設是住在洛杉磯的一對兄弟,即使每人只存3萬元,仍須視為6萬元申報。因此如果不想申報8938表格,也應適時調整。
會計師李新忠說,國稅局要求更多技術性資料已成趨勢,未來並將1040所得稅表與8938表綁在一起。1040表追溯時效只有三年,但若被國稅局發現應申報8938表卻未申報,追溯時效可以無上限。
會計師葉俊麟說,該申報8938表未申報被發現,罰款1萬元,90天內未補申報又罰1萬元,上限是5萬元。
稅務專家指出,肥咖法案適用範圍尚包括海外公司股分、合夥利得、納稅人為受益人的海外信託帳戶或遺產信託等財務資產。雖不包括房地產,但房地產若屬海外持有股分的公司資產,一樣須申報。唯都只在符合法案金額要求時才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