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於“美國十年綠卡”存在很深的疑問,如下對於在國外生活多年任然沒有拿到綠卡的人士一些小的建議。如下通過移民人士實際的說法來闡明我們在移民生活中遇到的麻煩。
(1)問:如果回國不划算,留下來的話入籍後再回國,那是不是也很麻煩,因為聽他們說要簽證,每年要去香港等地續簽?是這樣嗎?
答: 拿綠卡要長期回國生活,可以申請回美證,前兩次的有效期是兩年,第三次起就只有一年,但即使有回美證,也最好不要在中國待超過一年,並且在入境美國時仍要帶上相關的在美居住的證明文件。關於綠卡長期居住境外的入境及其他注意事項,可以參看文章《USLawChina:境外居住的永久居民如何保住綠卡?》
如果等滿足5年/2年半的居住時間,入籍美國後再長期回中國生活,就不需要長期奔波兩地,擔心身份失效的問題,但中間注意不要回中國超過6個月,中斷5年居住期的計算。等入籍後再來中國則需要辦中國簽證、居住證、工作證這些。進一步了解相關信息可以QQ或msn聯繫。
(2)問:我是十年綠卡,結婚9年,有個孩子,孩子是我和這個先生的,拿綠卡1年半,剛剛回中國探親,我們要離婚,我先生會取消經濟擔保,我和孩子的綠卡會被取消嗎?
答: 如果你現在拿的是10年綠卡也就是正式綠卡,那就根本就不用去管你老公,他要離不離,和你孩子的綠卡都沒有關係。如果你現在拿的是臨時綠卡,也就是兩年綠卡,也沒關係!他要和你離婚,去上法庭的時候你就跟法官說,他要取消經濟擔保,不給你錢就算了,但是他不能不給孩子撫養金。你就可以以這個理由告他,請個好律師,你就不需要他幫你申請正式綠卡,自己就可以在美調整身份了。
(3)問: 在美國十年了,沒有身份的,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申請綠卡?美國總統換屆也不大赦了。
答:找個美籍人結婚就能獲得綠卡,這是最快的方法。另外就是去西雅圖申請政治庇護,如果你能讓檢察官相信你遭到了政治迫害才流亡到美國的話。慢的方法還有在美國生個孩子,這樣孩子有合法身份,是美國國籍。你作為監護人可以繼續合法居留美國,等到孩子21歲的時候能幫你申請身份。
還有一種比較不那麼可靠的方法,就是先找機構偽造一個身份,然後用這個偽造的身份去參軍。從軍隊退役之後向移民局申請入籍,並且承認自己當初依靠偽造身份入役,有一定幾率能獲得合法身份(之所以說一定幾率是因為有些人這樣獲得了國籍,而有些人被駁回。這和你在軍隊中的表現情況有關)。另外如果你原身份所在地是中國大陸的話,不能參加抽獎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