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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心得體會 助你拿下美國綠卡
送交者: 落日 2013年04月11日00:50:46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父親曾多次贈送我不同留美成功人士的書籍,讓我看看他們的故事,說實話,每個在美國闖蕩的人都會有自己的故事。看別人的故事,倒不如也來寫寫自己在美奮鬥的故事。

  持有一張美國綠卡是多少外國人夢寐以求的事,當然也曾經是我的夢。如果你要問我活到現在,我對自己最滿意的成就是什麼。我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你:辦美國綠卡。是的,撇開和美國人結婚快速拿到綠卡以外不談,撇開靠六四幸運地拿到綠卡這個途徑不談,我想經過自己的努力在來美很短的三年多時間內把綠卡辦成是最讓我自己感到驕傲的事。這個過程值得回憶和珍藏,也值得和好朋友網友分享,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年中也陸陸續續地向周圍的一些朋友傳授一點經驗,當然此一時,彼一時,多年前的經驗不一定永遠有用,但辦綠卡的過程還是學到和領悟到不少東西,寫下此文,留作闖蕩美國的一個紀念。

  97年7月來美開始了留學生的生涯,當時的我已經34歲了,也有了13年的工齡,雖說曾經算是會讀書的人,但畢竟離開學校13年了,每當捧起書本,心總是靜不下來,效率低透了。曾經有一次自己一個人在看書時,心情不好,將書本重重地摔在地上以發泄心中的不滿情緒,對誰發泄不得而知。第一個學期克服了不少困難,花時間來適應學生生活,適應新的環境,新的社會。好在畢竟是個走出大學校門10多年的成年人,不說具備很豐富的社會閱歷,但還是有些經驗的,自己會思考,知道從哪裡入手,知道什麼該做,什麼是重點。

  從第二個學期起,自己給自己樹立目標,要讓自己在這個社會立足,搞定身份是前提,功課成績的好壞是次要的,拿到B的成績來保住獎學金就可以了,做好課題,出點東西才是關鍵,是我的首要任務,有了這些資本,下面才能考慮辦綠卡的事,因此,從第二學期起即98年1月就開始了大量的文獻閱讀,寫課題的 PROPOSAL,採集數據,奏起了辦綠卡的前奏曲,為二年後申請綠卡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直到1999年的年末,看看當時我取得的科研成績, 加上以前在國內研究所所取得的微薄成績,再加上好朋友的鼓勵(這很重要),覺得時機到了,該出手了,辦綠卡的序幕拉開了。

  在學校的那二年,非常關心這個美國的移民政策,還特地訂了“文匯周刊” 一份華人辦的報紙,每期上都有特邀移民律師寫的稿子。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講,正常取得綠卡的途徑是,先找工作,有了雇主,拿到工作簽證(H-1) ,再有單位幫你申請辦勞工卡(LABOR CERTIFICATE) ,再申請I-140,即綠卡申請,如果I-140得到批准,然後遞交I-485(調整身份) 的申請,通過體檢及犯罪記錄的檢查沒有問題後,I-485被批准,正式的綠卡身份就解決了。在這裡,I-140是個關鍵,這個被批了,後面的I-485調整身份一般來說是沒問題的,除非你有犯罪記錄史,或你有嚴重傳染病之類的,比如活動性肺結核和艾滋病毒攜帶者。所以I-140批了,綠卡等於到手了。除了這個途徑之外,還有的政策就是通過傑出人材(OUTSTANDING)的途徑 ,又稱第一優先,這類的是對一些着名演員或運動員或有很多科技發明專利的人的,我周圍有很多這樣的朋友,文藝界的,體育界的。

  另個政策是叫作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簡稱NIW) ,又稱第二優先,是針對在讀的博士生所設,你不需要雇主就可以提出申請,前提是你所做的研究要對美國國家和人民有益。總共有七個大方面的國家利益,比如促進環境保護,促進人類健康,促進公共交通,等共7項。我的情形只能通過這個途徑了,因為我當時做的課題是“空氣污染和人類健康的研究” ,所以課題涉及到二個重要利益。我的一好朋友是1996年通過這個渠道辦成的,一個師兄是在1997年也通過NIW渠道辦成的。不過,據朋友和師兄講,1998年起,這個NIW已經不象以前那樣好辦了,一則需要的時間長,二則被移民局退回而辦不成的越來越多。當時我想,不管怎樣,這是最快的途徑了,不然就要等到畢業後按步就班地慢慢來,不用多想,這個途徑值得一試。主意拿定就行動,找律師。接下來的問題是,在眾多的移民律師中,我應該雇誰呢?

  雇律師?雇誰?誰的經驗多一些?好朋友說他的律師不行,師兄的那個律師還不錯,在東部,在我們考慮範圍之一,好在當時我們訂了中文報紙,知道不少移民律師的信息,到網上也做了一番調查,縮小範圍後打電話和六個律師事務所洽談,最後僱傭了一個在西部離我們較遠的律師事務所A,幾個原因:1) 這個律師事務所經常在中文報紙上登辦理NIW的案例,似乎對這個NIW的經驗比其他律師事務所更多些;2) 和我洽談的是一個老三屆大學生,來美多年,從電話里,我對她的談話和風格,感覺還不錯;3) 真正辦理案子的律師是另一位律師,是個老美,她的合作夥伴,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的組合;4) 他們的收費最高,當時談的六個律師事務所中,收費不等,懸殊特大,最貴的是最便宜的二倍。當時我和老公商量,一致認為便宜沒好貨,好貨不便宜,既然他們要價這麼高,一定會有他們的道理,因為這種嘗試只有一次,如果選了一個便宜的律師沒辦下來,我們會責怪自己,覺得律師沒選對,乾脆選個最貴的律師,即使失敗了,我們也沒什麼遺憾了。

  當機立斷,和律師事務所A簽下了協議,當時是2000年1月初。當然,簽完協議後,付了第一筆費用,收到了律師寄的PACKAGE,這當中告訴你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在諸多材料中,最重要的材料和最難準備的材料就是六封來自我這個領域裡的教授或其他專家的推薦信。儘管如此,還是沒有難倒我,我前後花了三個月時間終於按照律師的指導準備了所有的材料,這當中包括我在學校找的幾位教授還有當時課題合作單位的政府官員寫的推薦信,我的老闆不用說當然幫我寫了推薦信,我又讓我們這個系的大頭頭也寫了信,除了六封信外,還有我自己的個人陳述,發表的文章,接受和正在審閱的文章,開學術會議作的POSTER PRESENTATIONS及照片,還有加上剛剛獲得全校OUTSTANDING GRADUATE STUDENT之一的獎狀,再加上所有以前在國內發表的文章的文摘還有在單位獲得的獎狀的翻譯件,加上其他必要的證件和公證書,所有律師提到和沒有提到的資料我認為有助於我的CASE都寄走了,當時是2000年4月份,前後我差不多花了三個月時間準備齊了這些資料,還算快的。資料寄走後,除了一個電話問律師收到沒有外,接下來的三個月我幾乎沒有和律師聯繫,因為當時在簽合同以前,我曾經問過律師,收到資料後,要多久才能開始審閱我的CASE,律師告訴我一般在三個月。我覺得這個很正常。所以資料寄走後,我就一直耐心地等,一直等到了七月份。

  到了七月份,掐指算算已經過了三個月,不見律師的動靜,這下有點坐不住了,決定電話催問問情況,終於有一天這個律師打電話給我了,說所有的資料他都看了,說準備得不錯,有了六封推薦信也不錯,可是他說,他看了六封推薦信,都是那些認識我的人寫的,他說,最好要找二個不太熟悉我的人寫,當時的我一聽真是火不打一處來,1) 到哪裡去找不怎麼認識我的人幫我寫推薦信,人家不認識我,他/她能同意寫嗎?這不是強人所難嗎?2) 你律師怎麼不早點告訴我啊,害我白白地等了三個多月,這不是浪費時間嗎?當時,我真得十分生氣。但也沒輒。接着律師又說,如果我能找到一個不認識我的人寫推薦信,我的CASE就會變得VERY GOOD,如果找到二個人寫,CASE就會變得EXCELLENT;如果能找到三個不認識或不熟悉的人寫,CASE會變得SUPER,成功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我當時聽了,真得覺得有點沮喪了,自己本事就這麼大,面子也就這麼大,要論學術成績真的沒有啥,怎麼可能會有不認識的人同意幫我寫推薦信呢?這個律師還不錯,他安慰我說,這個世界上好人很多的,你要去問,不去問,你怎麼知道人家肯不肯呢?說不定就有人會同意呢?

  在他的啟發下,我列出了十幾個人的名單,這當中包括我的文章發表的那個雜誌社總編,還有HARVARD,JOHN HOPKINS,楊伯翰大學的幾位教授,還有幾個是我在開會時別人光顧我的POSTERS時給我的名片,有些是大學教授或研究所里的專家,我對他們的名字熟,是因為我常常拜讀他們的文章,就這樣,順着我自己寫的名單,一口氣發了十多個EMAIL給這些專家教授,接下來就是忐忑不安地等待了。

  第一個回我的是來自HARVARD的一位教授的冷冰冰的回覆“I don’t know you so I am unable to write a recommendation letter for you. Sorry!”。 當然這個回復很合乎情理,所以我也沒有覺得太傷感。還有幾位也作了類似的回答。不過我想想我還得感謝這幾位,不管怎麼樣,最起碼他們回復了我,還有幾位沒回復。喜出望外的是那個雜誌社的總編一口答應做了推薦人,還有一個讓我看到希望的一個回復是來自楊伯翰大學的教授的回覆,他讓我寄更多的資料給他看,他可以考慮考慮。當時的我真是感動萬分,他們不認識我不說,他們都是有名的大忙人耶。按照楊伯翰大學教授的意思,我又寄了更多的資料給他,結果石沉大海,音訊全無。那時已經是7月底,律師問我還有沒有其他途徑,我說還有一次機會,就是8月底在NEW YORK BUFFALOW舉辦的一個國際性學術會議,這些着名人士都會參加並作演講,我覺得當面講可能會好一些,可能有些人當面不好意思拒絕我的要求就會同意呢?我讓律師先把我的CASE擱一擱,等到8月份等我開完會回來再說。就這樣,8月份在水牛城的學術會議成了最關鍵的一個會,也成了我的一線希望。因為已經有一位答應了,所以我的目標再找二個推薦人。我會達到目標嗎?

  8月份開會時間快到了,走以前,我準備了充足的個人簡歷,去印了名片並附在簡歷上,每個簡歷上面,我還附了一份簡短的信陳述了我的目的,準備到大會上見到“好心人,知名人” 就去拉拉關係,反正我臉皮不薄,呵呵。因為那次會議,我也有一個POSTER要展出,所以借別人和你聊的機會,我認為我應該是有機會發出這些資料的。

  8月底按計劃到會,第一天就去聽了這個楊伯翰大學教授的演講,那天,他是最後一個講,我一直待到最後,看到最後一個聽眾問完他問題後,我也問了他二個問題(其實問問題是假,套近乎是真,哈哈),然後在我們三人一起走出會議室時,我告訴這位教授我是誰,我和他EMAIL聯繫過,在我的提醒下,他記起來了,我又說,“這次我帶來了更多的資料,希望你能更多地了解我,不知能否繼續得到你的支持幫我寫推薦信支持我辦綠卡?” ,他接過我的資料,說了一句“WHY NOT?” ,接着說“I WISH MORE PEOPLE CAN STAY HERE TO COMPETE WTH US ” 。他讓我回來後和他的秘書聯繫,讓我的律師起草一份推薦信給他參考,如果合適,他表示會簽字的。一個字,妥,二個字,妥了!第二個就這麼敲定了。

  接下來的二天,沒有機會完成我的指標,轉眼會要結束了,最後一個晚上,會議主辦單位開了一個PARTY,有現場樂隊和歌手,此目的就是促進大家的交流。沒有吃的,只是有葡萄酒和飲料,剩下的就是TALK,TALK,TALK。美國人不知道怎麼這麼喜歡站在那裡TALK的。我也去了這個PARTY。那天氣氛很好,和來自美國環境保護總署的一個DOCTOR聊了起來,她是20多年前從別的國家移民到美國的,當時在美國境保護總署任一個要職,她問我在做什麼,我就告訴她了,也許我們倆都帶有外國口音的英文使我們走到一起,後來有來自NEW YORK 的二位加入了我們的談話,大家在一起跳舞。總之那天晚上大家玩得爽,還拍了照。我當時心中已經暗喜,回來後我一定會寫EMAIL給這個DOCTOR讓她幫我寫推薦信,憑我的直覺,她一定會同意的。那天晚上的氣氛很熱鬧,當然我不會提推薦信的事嘍。臨走大家互相交換了名片,回來後按既定方針寫了一個 EMAIL問候並順帶問她是否願意寫推薦信,當然,她欣然同意了。就這樣8月底開完會回來,三個不認識的人幫我寫推薦信的事就這麼搞定了。那時的我心情爽朗,心想我的CASE會變得SUPER了,成功的希望是大大的嘍。下面不會再出什麼問題了吧?

  也許這是為什麼這家律師事務所要費用要得那麼貴的原因,律師答應這關鍵的三封推薦信有他來起草,按照律師的意思,我問這三個人要了他們的 RESUME履歷表,交給律師後,律師也很快地以不同的口氣擬草了三封信,這三封信分別交到了這三個關鍵人的手裡,他們分別做了最後的審閱和修改,並簽好字交給了我,推薦信的事終於告一段落,應該說以勝利而告終的。

  這時所有準備上交給移民局的手續應該全部備全了,但律師一而再,二而再地拖,今日推明日,明日推下周,居然有一天我再打電話去,秘書告訴我律師去國外度假了,我當時真的肺都氣炸了,反正我急律師不急。這一等,又等了三個多禮拜。在律師度假時間,我寫了一封長長的EMAIL去抱怨他們說話不算數的行為,自從4月份資料交到律師手中,已經5個多月,資料還在律師事務所,我表示了我的不高興,並對他們這種“明日復明日一拖再拖”的做法表示強烈不滿,我在 EMAIL中告訴律師,如果你們不想繼續做這個CASE,請把資料全部退還給我,我們解約,我可以雇別的律師。就這樣在忿忿不平的心情下,又等待了三周多,到了10月初,律師回到辦公室,看到我的EMAIL一再打招唿,一再抱歉,並表示下周我的CASE一定是他們的PRIORITY(優先) ,就這樣下周又下周,又拖了二周多,最後他們才真正全面辦理,即準備所有移民局要的PAPERWORK等。

  2000年11月8日,所有的資料由律師事務所寄到了移民局加州中心。也就是說從我準備材料起到最後材料的呈遞,一共花了11個月。材料寄走之後,律師口風急轉直下,不再說我的CASE SUPER了,他說現在的形勢很不好,他們律師事務所辦的此類案件很多還沒有回音,有的已經一年多了,所以律師要我做好等一年的準備,我當時的心態還是不錯的,表明沒問題,等一年還是合理的,我也有這個時間等,再說從周圍的朋友那裡也知道辦理NIW的成功率越來越低,所以資料寄走後,我想我已經做了我力所能及的事了,下面就看運氣了,除了等,還能做什麼?

  2000年11月過完感恩節那個周末的第一天,也就是材料遞上去三個禮拜,我記得是下午四點多,老公去打工了,我從學校剛回來,在上洗手間時,聽到了電話鈴響,因為我坐在Toilet上,沒辦法接,這時留言機響了,那頭是律師的聲音,當我聽到他講GOOD NEWS二個字時,我的心激動得快蹦出來了,趕緊提起褲子(呵呵,還記得提褲子!),直奔電話,終於和律師講上了話,確定,我的I-140 PETITION已經被移民局順利批准了,OH, MY GOD,THIS IS TRUE, NOT A DREAM ANY MORE。正如我前面說的,有了I-140,就等於有了綠卡,因為有了I-140,你就可以有臨時工卡,就可以合法地工作了,下面的事只是一個手續問題。

  放下電話,我覺得我的腦門子充滿了血,激動得頭髮昏,當然第一個就打給了在飯店打工的老公,他告訴他們飯店的老闆說我們的綠卡申請被批准了,他的老闆覺得我們在騙他,第二個電話打給了我們在RENO最好的朋友,然後打電話到國內的家裡,還有在澳大利亞的親戚,因為她老人家一直關心我們的身份問題,還有在美國的一些表哥表妹們。

  那一天我們真得十分開心,老公打完工回來後,二人到保齡球館去打球,之後就在CASINO玩了所有新出現的新機器,我們玩了一通宵,那天我們的運氣真好,玩什麼贏什麼,我們感謝上帝對我們的恩賜,感謝好友的鼓勵,感謝好心人的熱情相助,感謝我的老師們的栽培,最最感謝自己作出的全方位的努力。之後,我快速辦到綠卡的事在本地區的中國學生中迅速傳開,有的是真心的祝賀,有的是嫉妒,有的是好奇。因為來美三年多就搞定身份的在我們這裡還沒有,我是第一個。2000年,即使有了I-140,我們需要等5個月排隊才能輪上辦I-485(調整身份) ,但是在辦理I-485的同時,我和老公都已經有了工卡,憑這個就可以出去找工作了,也就是因為有了工卡,在2001年夏天畢業後我就順利地進了州政府部門開始了我來美後第一份正式工作。

  數年前有個日本朋友問我借這些申請綠卡的資料看,我把它們找出來,我再度看到了那些我熟悉的教授們的名字,看看那已經是N年前的事了,可每個細節就好像發生在昨天,那天我有一股衝動,我要一一給他們寫EMAIL再次向他們致謝,告訴他們我有多麼的感激,告訴他們是有了他們的熱心支持才讓我的今天來得這麼早。我做了,我很高興的是他們都回復了我,並說還記得我,也感謝我給他們的UPDATE,尤其是收到那三個不怎麼熟悉我的人的回覆,當時我就想,也許我的這個EMAIL讓他們更堅定了下次再幫助外國學生寫推薦信的決心,會嗎?我想會的。他們雖然對我不如我的老師們對我來得熟悉,但我這個被推薦人沒讓他們失望,在學校四年之間,我以第一作者在三個不同的學術雜誌上發表了五篇文章; 2000年獲得了大學的“OUTSTANDING GRADUATE STUDENT ” ;2001年獲得了大學的“OUTSTANDING INTERNATIONAL GRADUCATE STUDENT ” ,研究生學術論文競賽第四名,研究生POSTER競賽第二名,光是這四項獎,獲得獎金$3000。現在走上了工作崗位,也不斷地在“為人民服務”,工作上取得的成果也經常在地區和全國學術會議上發表。所以當我再把後來的這些成績告訴這三個推薦人時,他們為我驕傲,並鼓勵我說“KEEP UP GOOD WORK ” 。

  至於和律師事務所,前些年每年我還收到律師事務所寄給我的賀卡,還有禮品 ,後來和接我CASE的律師聊天,他說,“你是第一個敢對我們律師發火的,也是第一個提出來要退合同的,從來沒有哪個客人對他們這麼說話” 。他又補充道,他們律師事務所99%的客戶是別人介紹的,我是自己找上門的,所以他們對我的“發火”要悠着點,要給我留下好印象,這樣,下次我才能介紹客戶給他們。後來我確實介紹了幾個中國同學給他們律師事務所。

  總之,走過的這個綠卡之路讓我學到了不少東西,小時候我們總是被老師要求寫心得體會,這下老師沒得要求我也來說說我的八大心得體會:

  1) 確立自己的目標並勇往直前

  2) 試着做你覺得不可能做到的事,你會獲得意外的收穫

  3) 不要孤立你自己,要懂得社交,懂得和人相處

  4) 對任何人或事,要不卑不亢,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5) 一份耕耘,一份收穫

  6) 錢財乃是身外之物,理想才是無價之寶

  7) 永遠記得幫助過你的人,千萬不要過河拆橋

  8) 珍惜你所做的一切,點點滴滴,即使你覺得它們是很不起眼的小事,可積累起來它們便是你永久並巨大的財富

  最後祝大家心想事成,擁有自己的一片天空。讓世界充滿愛,讓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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