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上的警示燈和警報器有啥用? |
送交者: 老地雷 2013年10月23日20:28:18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救護車上的警示燈和警報器有啥用? 一個退休了的老同事被老闆返聘回來和我在同一個大部門(Division)但不同的小組(Program)工作,因為做的工作和她以前的工作不太相同,有點兒挑戰,遇到不少問題,今天中午到我的辦公室和我討論一下她目前遇到的困難,雖然年紀沒她大,工齡沒她的長,但是她一直佩服我分析問題的能力,看問題的敏銳度還有做決定的果斷性。經過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討論和我的分析,她的感覺好多了,臉上露出了放鬆的表情,回到她自己的辦公室又特意寫了一封感謝郵件給我,多謝我的幫助,她知道下面該怎麼去做了。
在和她交談的過程中,我也知道了一個新的信息,這就是救護車在行駛過程中所亮的警示燈和刺耳的警報器究竟起不起作用?我的回答當然是!所謂起作用就是開了這個燈和警報器,其他車輛都得讓行,這是法律規定的,最終的目的就是讓救護車早點兒到現場,大家都知道關繫到人的生命必須是分秒必爭的事情啊。她說,原則上是這樣,她以前也這麼認為,但是她最近因為工作的原因,參加了為期三天的培訓,培訓內容和EMS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有關,從培訓中得知,經過科學研究,救護車上的警示燈和警報器的打開對救護車到達現場所需的時間沒有什麼作用,相反地倒是引起其他車輛事故率的顯著性增高,因為其他車倆要試圖讓行。那我問:既然沒有正面作用只有負面作用,幹嗎不改呢?她說:因為通常老百姓普遍認為只要開了燈警報器在響,救護車一定會更快地到達現場,這也好比是謊言說了一百遍變成了真理一般。
之後我問及了一些“無聊”的問題,我問到有沒有可能開救護車的人在他們沒有執行公務的情況下,照樣開着燈和siren的,她說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的,但是個別例外,比如說這輛救護車被派出執行公務,但是在途中,總部通知信息有錯,立即撤回,這時候light and siren不需要再開了,但有些司機可能不關。在美國一般不會有人利用執行公務之便辦私事的。她問我中國的情況,我很不好意思地告訴她兩點:1)有一次探親回國曾經看到過報道有二起傷人事故是因為救護車駕駛員酒後駕車導致;2)有一次回國應同學邀請去做講座,結果同學手中有一輛類似120一樣的公務車,在緊急情況下可以開siren直接通行的,這老同學接了我以後,立即把siren往車頂上一放,當時嚇了我一跳,他這樣可以肆無忌憚地闖紅燈了!嘿嘿,這就是國情的差別!當然她不是在這個系統工作,但是她說這樣的事情應該不會在美國發生,不過天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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